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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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研究

姚晓勇 柏剑波   

中共宜兴市委党校  江苏  宜兴

摘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关键,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新时代提出提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以来以来,一系列重大部署接连推出,明确了中国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方向与目标任务,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了重要支撑。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提升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推进中国农业经营体系创新,不仅是重要的理论命题,更是引领和保障农业强国建设的重大实践。

关键词: 现代农业; 经营体系; 经营主体

“经营体系强”是农业强国的基本特征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经过多年发展,中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取得了成效,主体队伍不断壮大。到2023年底,全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超过222万、400万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07万个,全国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9万家,全国农村集体账面资产总额达到9.14万亿元。利益联结机制也愈发紧密,联农带农助农效益明显,涌现出“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以及“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联合合作、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紧密联结机制初步形成。有成效,也面临挑战。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实现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与现代农业支撑体系的有机结合和融合发展,以促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成长、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尽快形成、多类型农业规模经营有效发展、多种农业经营机制与产业组织模式有机耦合、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一、科学规划,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根据各地区不同的地理区位条件、农业资源禀赋、农业文化传承和农村经济发展程度,统筹规划,确定不同区域农业的主导功能和辅助功能,明确农业功能拓展的方向与途径。创新政策支持方式,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打造强有力的农业经营管理和技术服务人才队伍。坚持益农取向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标准建设和服务效果评估。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共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支持方式,将服务带动小农户实际效果作为对新型主体进行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形成紧密利益共同体。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循环、绿色农业发展模式,加强农业生态保护修复。

二、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奠定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土地制度根基。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启动二轮延包整省试点,确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在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的同时,赋予农民集体依法防止和纠正长期撂荒承包地等行为的职责。强化对土地经营权的平等保护,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与服务,依法做好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建立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农民对集体土地等资源资产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健全集体收益分配权转让退出机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机制,确保成员能够有效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丰富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因地制宜探索推行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发展方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小农户为基础,培育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家庭农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的普适性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夯实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重点培育“规模适度、经营集约、发展绿色”的农户家庭农场,实施家庭农场发展提升行动。提升农民合作社及联合合作质量,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合作社,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完善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发挥各类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能力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大力发展全程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中国特色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加快培育职业农民,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

荷兰、日本、西欧发展现代农业的历程充分证明,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需要农民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加快培养职业农民,有利于更好地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提升现代化装备和生产手段、发展规模经济。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一是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充分利用现有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重点开展对现有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大学生村官、合作社负责人、基层干部和农技人员等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科学种养水平,使之成为先进农业生产力的代表、科学致富的典型。尤其要加强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教育培训,把更多的农村青壮年培育成为适应不同经营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加强农村职业教育,鼓励农业院校和农村职业学校扩大农业类专业职业教育规模,从应用型、操作型教学入手,培养一批有资质的持证职业农民。三是营造有利于农村创业就业的良好政策、舆论环境,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扶持鼓励力度,提高其收入水平,注重新型职业农民典型的宣传,营造“干得好、留得住、有发展、有地位” 舆论氛围。

四、加大扶持力度,营建优良的政策环境。

一是持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政支持力度,重点增加对种粮大户的专项补贴资金,按照法律规定设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建立逐年递增机制,完善资金补贴发放办法。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要根据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特点,适度扩大抵押物的范围,允许其以大型农用设施、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在评级、授信、用信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扩大其贷款担保范围,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并创造条件,增强对社会各类资本投入农业的吸引力,满足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做到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能缓则缓。三是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参加农业保险提高财政对新型经营主体购买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针对当地规模较大或符合政策扶持方向的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保险并给予保费补贴四是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重点是进一步明确用地、水电、人才、科技服务、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优惠政策。同时,营造良好政策运行环境、社会舆论环境、创业就业环境,支持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