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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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缘于业务本身的接触面广,又具较强的综合性,新闻工作者理应当“杂家”,这恐怕是不言可喻的——“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大千世界,皆杂然也。社会众生相,更加复杂纷呈。“杂”者,看来是造物的适应。然而的确有过较长期的一段历史误会,“杂家”被认为大逆不道。当年曾提出过一个“响亮”的口号,要砸烂新闻系,为的是它一直奉行“杂家路线”云。无征不信,还有案可查。曾几何时?一位社会地位不可谓不高、知名度也不低于上海滩其他杂文作者的杂文家,仅以发表一篇题为《杂家》的杂文招来了“棍子手”当头棒喝,被打得一佛出世二佛涅砵;“文革”时再次遭殃,连他的三个女儿都受株连。这位方家当时还是出版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