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查证中常见问题浅析及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6-04
/ 2

水利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查证中常见问题浅析及建议

朱世平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武汉

摘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合理运用,认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率性的重要手段。但在一些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并且多个项目重复发生,笔者结合国内一些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决算审计结果,从水利工程竣工审计查证勘测设计、监理单位、建设管理、竣工决算编制方面,通过对常见问题的梳理总结,浅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水利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查证;项目管理;财务管理

1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决算审计常见的问题

1.1勘测设计方面

因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任务多,时间紧、地质条件特殊等,建设单位直接委托设计单位负责实施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在实际工作中,因初步设计勘察深度不够,与地质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施工图设计变更较多,增加概算投资;概算编制与实际相差较大;设计单位违法分包勘察设计任务。

1.2 监理单位方面

部分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监理责任心不强,监理旁站记录、监理日记不全,监理会议记录不规范、真实性存疑;签证不规范,未及时办理签证,没有形成文字记录,事后突击签证,甚至在结算阶段补办签证;监理签证事项与实际施工不符,流于形式,缺乏真实性、可靠性;部分监理人员造价专业知识欠缺,结算工程量审核不严。

1.3 建设管理方面

(1)招投标和合同管理

招投标管理不严格,部分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排版一致、报价雷同等异常一致情况,涉嫌串通投标;未依法依规进行招标,应招标而未招标;合同管理不规范,违反合同约定补偿材料价差;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调整施工单位应在总价包干或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的费用,增加投资,如降排水费用、软土处理费用、取土费用、块石换填费用等;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合同执行不严格;合同具体调价条款不详细,导致施工过程中价格调整无依据,合同单价调整较随意。

(2)设计变更管理

由于勘察、设计深度不够,导致施工中变更多且变更程序不规范;存在地质条件未发生变化且原设计满足质量要求、无需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变更设计;有些项目为了打造标杆工程、提升工程景观,擅自提高标准建设,造成损失浪费。

(3)概算批复执行不严

未严格按概算批复内容执行,如汉江某水利枢纽工程超面积、超概算投资建设生产生活用房,房屋剩余建筑面积指标7326平方米、概算投资748.2万元,建设单位实际在现场管理区建设12栋办公生产生活房屋,超面积3428.61平方米、超概算投资1630.89万元。

(4)工程价款多结算问题

多结算属于施工单位责任范围、应由其承担的费用;结算时审核不严,计量错误,多计、重计工程量导致多结算工程款,且有的结算单价套用错误;违反合同变更估价原则,多结算价款;变更调增不调减;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扣减违约金等。

1.4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方面

(1)决算编制不规范

部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没有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项目交付手续,竣工时间与结算时间相隔较长,部分尚未决算的资产在实际中已经使用多年或报废,账实不符现象较为严重;又如国家审计署公布,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升船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在工程结算未完成且预计尾工投资超过规定比例的情况下,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二是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前,未据实调整错列的会计核算科目,也未按规定盘点工程实物资产。

(2)决算资料编制不准确、不完整

诸如:未将实际由地方政府管理使用的道路、桥梁等资产计列转出投资,未将不形成资产的航道疏浚等工程计列待核销基建支出,导致多计交付使用资产,少计转出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料不齐全,缺少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或超概算没有调整及其批准文件,缺少项目招标投标过程资料,项目历年投资计划及财政资金预算下达文件等;待摊费用分摊不合理,多计待摊费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不完整、无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2 原因分析

2.1招投标市场原因

一方面,招投标市场金额大、竞争激烈,投标人为谋取中标,采取各种手段甚至“围标”、“串标”;另一方面,法律不健全、监督不到位,我国招投标立法起步较晚,缺乏长期实践的考验和及时针对性的修订等;再者责任心不强,执行招投标法律和规章制度不到位。

2.2参建单位原因

设计单位人手不足,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较粗略;监理单位投资控制不严,变更增多,完成投资超概算。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职,部分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对施工单位签证及工程量审核不严,虚报工程量现象时有发生。施工单位受到利益的驱动或为方便施工等原因,采取变更设计,补偿材料价差,合同外签证,改变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调价方式签订补充协议等,寻求变更总价包干项目,重组合同单价等提高合同价款,高套定额、虚列项目和工作量,高算材料设备价格等各种手段抬高工程造价。

2.3项目管理原因

(1)项目法人以时间紧、程序复杂为理由,以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代替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或将项目肢解以规避招标;甚至有些建设单位抛开招标结果,在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情形下签订合同;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章制度等学习贯彻不够,合同条款执行不严;合同管理存在漏洞,调价条款不具体,不能有效指导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调价等。

(2)项目法人投资控制不严。部分项目法人履职能力偏弱,违规批复设计变更,对设计变更的认识理解存在偏差,设计变更的程序和手续不完备;执行概算不严,擅自提高标准建设,导致增加投资。

(3)项目法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缺乏竣工财务决算意识、财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工程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相脱节,部门间缺少沟通协调等因素造成竣工财务决算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另一方面,财政等相关部门业务指导、监管力度不够,也影响着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推进。

3 建议

(1)加强对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编制的审查力度。一方面施工图纸应尽可能精细,避免因勘察、设计不到位,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就进行招投标,造成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实际做法或现场情况变化导致设计变更增多,相应费用增加而发生推诿扯皮现象;另一方面,应提高概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避免概算清单编制粗糙、不详细以及漏项多的问题,力求获得较准确的概算批复,最大限度减少因概算不精细而造成的超概问题。

(2)加大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力度。项目法人应严格落实招投标管理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大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活动的监督检查;提高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减少清单错项、漏项的发生,杜绝招标文件和清单编制不细引发的各种问题;加强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对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和岗位责任教育;加强合同评审,规避合同风险;加强合同执行全过程管理,主动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避免争议,从而提高投资绩效;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和建设工程计价规范,提升合同结算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合同完工结算时应及时由有经验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把关。

(3)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管理,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要求,保障人员配备;三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管理职能,保证各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率最大化。

(4)提高竣工决算意识,履行决算职能。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竣工决算编制管理办法,项目法人应重视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工作,加强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学习,确保制度办法贯彻落实到位。同时,注重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增强单位财务、工程部门间沟通协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保证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完整、准确。

参考文献:

[1]孙宝光,杨正林. 水利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查证中常见问题分析及对策探讨[J].江苏水利,2013(11):45-46、48.

[2]李小光.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常见的问题及建议[J].现代商贸工业,2020(20):1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