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入世”规则重构和改革路径——基于WTO现状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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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入世”规则重构和改革路径——基于WTO现状的探讨

沈思怡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22级MPA研究生  上海市  200000

摘要:自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对外贸易和经济体制发生了深刻变革。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格局的演变和WTO自身面临的挑战,中国“入世”的规则与改革路径亟待重构。本文旨在分析中国加入WTO后的历史变化、面临的挑战,以及探索适应WTO现状的改革路径,以期为中国未来在全球贸易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参考。

一、中国“入世”历史概述

WTO自1995年取代关税总协定(GATT)以来已历时26年,是全球贸易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组织。近30年来,WTO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并称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素有“经济联合国”之称。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成为其第143个成员。至2023年12月11日,已是中国入世22周年。

1986年7月10日,自中国递交复关申请起,历经15年艰难谈判,中国以遵守国际规则和开放市场为主要承诺,完成了“入世”的首要步骤。细看这20多年,首先是中国以“入世”为契机享受到了WTO带来的制度保障和多边贸易体制红利,凭借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多重非歧视、公平贸易原则,加速融入了国际经济体系。同时,按照WTO相关规则,深化国内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在此背景下,中国经济实力在20年间实现历史性的跃升,经济总量GDP全球占比从4%发展到18.5%,逐步成长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为120个经济体最大的贸易伙伴、180个经济体的最大进口来源地和90多个经济体的最大出口市场,在制造业规模、外汇储备上稳居世界第一。在“入世”承诺的履行上,实施大规模法律法规清理修订、大幅降低进口关税、广泛开放市场等,不仅推动了自身经济社会发展,也逐步与其他经济体嫁接起进出口贸易关系,与各国间经贸往来日益密切,对全球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约30%,最高近50%,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动力源和稳定器。因此,中国加入WTO的20年也极大地推进了世界经济发展,在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作为多边贸易的既得利益者和贡献者,也成为WTO这个全球贸易平台的重要支持方之一。可以说,中国快速发展的20年与世界的发展密不可分。入世改变了中国,也改变了世界;WTO离不开中国,中国也需要WTO。

二、WTO现状与中国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长放缓、通胀高位运行、全球新冠疫情、地缘政治冲突与地缘经济割裂持续,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尤其经济全球化利益分配不均衡矛盾问题日益突出,并具象化表现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不平衡以及国家内部不同群体利益分配的不平衡,致使逆全球化潮流涌动,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不断抬头。对WTO来说,受制于外部压力,本身体制性的缺陷进一步暴露:如缺乏效率、透明度及有效性等,加之上诉机构停摆事件,争端解决机制一度陷入瘫痪,国际上以区域或双边协定边缘化WTO,正常运作受到严重干扰。

但推动经济全球化仍是顺应经贸发展的主流趋势,符合资源有效配置的客观经济规律。没有国际贸易规则的明确,也就难以保障国际贸易的健康运转。针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国际间的综合利益问题,唯有在多边框架下才能更好地得以协调和处置,这种统筹的能力是一个区域或双边协定所无法取代的。所以,推动和保障WTO的良性发展,维护好一个开放、非歧视、以规则为基础且能够与时俱进的多边贸易体制对中国、对世界经济的增长都是不可或缺的,对保障全球和平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抹杀的重要意义。

三、改革路径的探索

在当前背景下,中国对WTO改革的参与方向必须是在维护好自身合法权利的基础上,按照实际能力出发,将市场开放、促贸援助等领域的贡献与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匹配起来,保障权利义务和协同。

一要坚持开放与发展。2020年5月14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首次提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谋划、新布局,也为我国企业在全球产业链重构中指明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推动更多的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加强国家间的协同合作,以求在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中,不断扩大高水平开放,持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处于困境的多边贸易体系重现活力,增加对世界经济的正面溢出效应。

二要推动WTO良性改革。目前,WTO受制的部分功能和结构好转,但仍未恢复正常运转,改革的现实需求依旧极为迫切。尽管多数成员积极提出改革方案,但由于不同国家的立场不尽相同和改革本身涉及面的广泛,暂未取得较大实质性进展,并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存在长期奋战的可能。就此,一方面,我国需主动参与改革,化被动为主动,积极探索和研究中国方案:如2018年已提出关于改革的三个基本原则和五点主张,此后又于2019年提出四大领域、12条改革的整体建议方案。先后发布《中国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立场文件》《中国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建议文件》等文件,重申中国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支持。同时,积极开展国家间的政策对话,通过规则更新和机制保障,不断扩大共识、积累成果。尤其优先处理争端解决机制,推动上诉机构尽快恢复运转,更好地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有效性;积极参与进新冠疫情、数字经济、产业补贴、贸易救济等领域的磋商与谈判。另一方面,做好改革焦点聚焦到中国的应对准备。截至2021年,我国被诉案占比约8%,近年来,中美贸易战持续升级,持续涌现《芯片和科学法案》《通胀削减法案》等争端。世贸组织对于产业政策、产业链供应链运行、强制劳动等不同领域的关注和改革很可能对我国市场运行产生影响,我们需要将世贸组织的改革方向和自身的市场运行统筹考虑,探索推动符合中国未来发展方向的改革。

三要高举多边主义旗帜。中国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拥护者,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主渠道地位,支持以双边、区域等形式作为多边的有益补充。以主动对外开放市场来推动多边框架下的合作共赢,以带头遵守多边贸易规则来赢得各方对中国的信任,以此保障自身产业链供应链的协同发展并维护健康的多边贸易体制。在做好常规的规则遵守、承诺履行的同时,开放性地思考其他成员提出的新议题,结合国内改革开放进程,与其他成员坦诚地探讨新规则。慎重考量、适当推动不同的改革着力点,推动改革向我国有利的方向前行。

四、未来展望

值得庆幸的是,在维护多边贸易和WTO的正常运作上,绝大多数成员可以达成共识。100多个成员集体发声,反对单边主义和破坏上诉机构行为。WTO上诉机构暂时“停摆”的两年时间,部分成员签订了双边仲裁协议,中国与欧盟等20多个重要成员根据WTO争端解决协定中有关仲裁的条款,研究设计了名为MPIA的“临时仲裁机制”(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2022年7月25日,WTO公布“土耳其药品案”上诉仲裁裁决,成为第一份上诉仲裁裁决,土耳其与欧盟达成仲裁协议:如果上诉援用“诉讼程序法”,以仲裁代替上诉,在上诉机制缺失的情况下就有关成员间的争议做出裁决,并在条约解释和使用方面有了一定的创新。同时,由于2021年以来美国拜登政府对世贸组织态度较特朗普政府有所转变,使得各方对改革又增强了期待。

五、结论

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在推动全球贸易发展、保障充分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生活水平上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当前新老问题交织,多边贸易体制面临诸多挑战。无论是内部体制性问题,还是在逆全球化背景下的脱困应对,都需统筹考虑短期效果和长期方向,坚持贸易自由化的基本理念。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的前进道路曲折且可能漫长,需要我们保持耐心、主动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