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筑家校社协同育人新生态的调研报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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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筑家校社协同育人新生态的调研报告

任杰

成都市双流区协和实验小学

摘要 家庭培养与孩子成长之间, 是根与叶的关系。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

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高质量的家庭教育指导需要家校社协同育人。本文主要讲述了调研中发现的现阶段学校、家长、社会在协同育人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家庭教育;家校社协同育人;家庭教育促进法

一、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家庭都要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身体力行、耳濡目染,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

近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指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到“十四五”时期末,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积极响应党的教育方针,在《双流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通过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沟通指导。根据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双流区协和实验小学在夏雪梅校长“把教育办到离孩子最近的地方,把服务做到离家长最近的地方”办学思想引领下,始终秉承坚持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影响一致性,开展了丰富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一是开创了“校长有约·家校共育”公益讲座栏目,通过邀请市、区家庭教育领域的专家、校长、名师,还有家长和优秀学生代表为家长提供优质的线上家庭教育指导。二是校长带头全校教师进行家访,并重点聚焦部分特殊家庭,如留守儿童、孤儿、心理有障碍、单亲家庭等困境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沟通,制定个性化的指导方案。三是成立了校级家委会,充分发挥家长的桥梁纽作用,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实践中,以上措施得到全体家长和学生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协同育人的主导作用还不够突出。

部分中小学校还没有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

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没有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的工作计划,缺乏系统的规划。

同时中小学校要发展家庭教育指导的课程面临缺乏专项经费支持的困难,在家

庭教育课程开发和教师的培训方面均受到一定的阻碍。中小学校要发展家庭教育指导的课程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主要依靠一线教师来实施。目前绝大多数老师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无法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影响了对家长的指导效果。学校提供的指导基本是面向全体家长,欠缺对个别特殊家庭的一对一指导,无法满足个性化的需求。

其次,学校在统筹各类社会资强化实践育人方面还有待加强,与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科协、体育、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资源联系还不够紧密,社会实践活动还不够丰富。

(二)家长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履行还不够到位。

在看到全社会家庭教育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也要看到仍有家长对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法认识不到位、角色有缺位。有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有的“重智轻德、重知轻能”,一些案件还反映出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养而不教”等问题。

调研发现:家长们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认识不够深入,往往存在老师安排什么就做什么,老师不安排就不知道做什么的情况,缺乏行动的主动性和科学性。有将近一半的家庭是由母亲独自参与孩子的教育;而且家长们普遍呈现出重智轻德的倾向,仅有一半的孩子每天的体育运动时间达到1小时;娱乐休息时间少于两小时的则超过了百分之八十;家长们有意愿加强孩子对传统文化的学习和家风家训的养成,但也缺乏科学有效的指导。

(三)社会层面的支持服务还不够有效。

一是家庭教育指导在社会层面还没有实现全覆盖。当前,乡村儿童家庭教育是家庭教育系统中最薄弱、最脆弱的一环。乡村家庭教育普遍面临家长教育素养、家校合作功能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相对于城市的“三重弱化”。调查发现,在教育素养、家庭教育知识和家庭教育能力等表现上,城市家长要明显优于乡村家长。从教育参与、生活陪伴等情况来看,虽然乡村和城市都存在家庭教育过于重视智育、看重学业成绩的现象,但乡村家长对儿童教育和发展的参与度明显低于城市家长。资源相对较匮乏,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机会相对较少。无法满足家长们对科学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方法的需求。

二是目前社会上供给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还不能满足多元化的需求。随着家庭教育的热度不断攀升,市场对家庭教育指导师的需求量激增,而培训市场仍不够规范,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

三、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推动学校充分发挥协同育人的主导作用。

政府要为学校开发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提供专项经费。成立家校社合同育人管理机构,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学校和社会力量协同参与。例如对教师开展家访和教师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培训等提供专项经费保障,提升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积极性和专业性。

要鼓励开展家庭教育研究,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家庭教育专业课程,支持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为中小学校培养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人才。

同时学校作为教育主阵地,也要加强与社会单位的联系,开展多元主体联动的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校、社的资源共享。

(二)进一步确保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已经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明确了家庭教育的责任、国家支持家庭教育的责任和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责任,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家庭教育的重要价值及原则等得以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要广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价值理念、立法宗旨和立法要求,既要讲清法律、领会事理,又要循循善诱、教化人心,使家长真正理解并自觉承担关爱子女成长的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胜任力。

要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教育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奠基的教育。孩子从出生直到入学前所受到的教育主要来自家庭,而这一时期是孩子成长的关键期,家庭教育奠定了学校教育的基础。二是生活的教育。家庭是过日子的“组织”,过上好日子就是家庭生活的目标。生活教育是“生活所原有,生活所自营,生活所必需的教育”。

其次要注重弘扬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在全社会掀起营造良好家风的浪潮,引导更多家长意识到家庭教育对于孩子成长成才的重要性,让公众切实体会到家庭教育在增进家庭幸福感,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输送人才等方面扮演的重要角色。家长要真正认识到,优良的家风是生活教育的源头活水。家庭生活教育是在合理的生活中引导孩子学会做人,这就需要优良的家风作为保障。家风需要父母长辈的身体力行并代代传承,其核心是家庭价值观。优良家风的传承需要注重三个环节:一是家长要在吸收中华优秀传统家风文化的基础上,构建适合新时代需要的优良家风。二是家长的身体力行以身作则非常关键,要用行动为后代做出榜样。三是应将家风融入到日常生活中,要让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还要关注热点问题,使家长产生共情性的理解,真正尊重家庭教育规律,主动学习科学育儿的方法。

(三)进一步落实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

家庭教育服务体系要实现社会层面的全覆盖,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依法发挥多方主体的协同作用。司法机关应发挥职能作用,与有关部门一起,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引导家长把法律规定转化为自觉行动。各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构建“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确保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落地。对于留守儿童、涉案失管未成年人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有关方面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开展要紧贴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坚持公益属性,多渠道增加服务供给,比如购买社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对于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市场要加强把关监管,引领其规范发展。

同时,要进一步拓宽线上平台,促进家校社共育的数字化转型。形成司法、教

育、妇联、社区等多部门联动的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实现家庭教育指导网络课程的全覆盖;引导家长把法律规定转化为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