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框架下对烟草专卖执法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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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框架下对烟草专卖执法的

探究

霍施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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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自2021年7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便开始施行新的修正案,该修正案是在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5次会议当中经过修改的。作为烟草专卖部门受到行政执法人员的个人能力、经验、主观意识、执法意识等多种因素影响, 当前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告知程序不合规、证据缺乏或不足等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本文从新旧行政处罚法进行对比,更好准确把握处罚和教育的尺度,进一步指导监督卷烟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为促进烟草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关键词:行政处罚法;执法风险;处罚尺度;程序;效率

1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理解

1.1增大执法力度。一是增加了相关处罚种类。相对于罚款,这种限制类限制行为的处罚方式还是更重,对零售户的经营影响较大,这也体现了维护经济市场秩序的要求。这里也就从法律角度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执法人员对违法零售户的处罚形式不再单一。二是明确要求没收违法所得。在法律层面首次确立了处罚性质的基本准则,即在执行行政惩罚过程中,对于涉嫌非法所获之利益,除必须归还之外,亦应予以充公,旨在彰显违法行为不应有益的法律理念。此外,这亦首次法律明文界定了违法所获利益为不法行为获取的资金,进一步提高了违法的代价。

1.2确保执法温度。新版行政处罚法在第三十三条首款中确切陈述:“若为首次违规,其造成的损害轻微,且迅速采取措施纠正,可以免予行政惩罚。”此条款实际上蕴含三个不可或缺的条件:首次违法行为,引发的不良后果不严重,以及对错误即刻进行了矫正,缺一不可。行政执法的真正价值绝非"为罚而罚",而是为了起到防止犯罪的实际效果。行政处罚既有惩治违法活动的作用,但又有防止或者减缓违法活动的作用采取强硬手段对重大违法行为加以严肃的处理和打压,既对违法人员实施惩处,又警示那些可能会触法的活动。积极实施宽容执法,对那些犯下轻微罪行的个体实行教育和规劝,这同样有助于预防和减少重大违法事件的发生,减轻对社会的危害。

2目前专卖执法存在的问题

2.1在实施地方法规的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对官方规定的程序没有给予充分的关注,这样做可能会埋下法律上的隐患。例如,在通知一个企业停止其营业执照的操作中,执法人员没有恰当记录下现场调查的细节,也未妥善告知当事人应知详情。他们只是单纯根据商铺的关门情况拍照,然后决定让对方暂停营业。尽管从常理判断,可以相信涉事公司已停止其烟草业务,但是,由于没有严格遵循规定的流程,这样做仍然会带来重大的法律风险。

2.2从根本上没有弄清执法主体与市场主体的关系。与经营者之间的距离关系处理不好,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更有甚者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在执法过程中缺乏公正执法的意识,甚至滥用职权,出现吃安卡要现象以及越权、贪赃枉法的行为。

2.3个别部门、岗位存在职责划分不清,领导有任务就分摊,责任没有落到员工个体,职责范围不清楚。由于没有明确目标与方向,再加上部分人员存在推诿扯皮的因素,所以到最后落实起来执行力不够。

一些负责烟草行业监管执行的官员未能充分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在规范行政执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履行公务过程中,他们忽视了对自身行为的规范要求,展现出了粗鲁、不规范且不合理的执行执法方式。此外,还有些官员对法治精神缺失认知,这种现象严重妨碍了法治管理体系的顺利实施。

2.5工作标准不明确,缺乏相应的考核标准,或者说绩效考核手段相对单一,致使执法人员在工作过正中困惑、不解。更缺乏对岗位考核标准与岗位职责的执行力度,结果就是滥竽充数蒙哄过关现象的出现。

2.6条款指出,烟草专售的相关法律规章传达不充分,造成一部分售烟商对法律知识理解不深入。尽管当前,不同层级负责烟草专售的行政法律执行机构已经着重对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和训练,但针对卷烟销售者的法规普及则显得力度不足。还有许多销售者和消费者对烟草相关法规缺乏必要的认识,对于执法人员依据法规对卷烟市场进行检查和管理,缺乏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在实际执法中,部分销售者还采取消极不合作的方针,有时会引发对抗执法的暴力事件,这样的行为影响了烟草专卖法律执法的得到全面的支持,严重降低了执法效果,甚至造成了负面面的公众舆论。

3依据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做好执法工作几点思考

3.1正确理解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的关系

法律实施的严谨性和实施手段的温情是互补的、密不可分的整体,二者必须齐全;贯彻法律旨在提高服务的水准,而高水平服务的根基则是对法律施行的不懈坚持。没有了执法力度的执法温度就是一句空话,而没有了热情的执法力度就从根本上违背了建立和谐社会的根本原则。所以,依照服务的理念来引领执法工作,通过严谨的法律执行来达成服务目标。执法温度要以执法力度为根本原则。执法温度中没有了执法力度的原则是行不通的。有些专卖执法人员一味地迁就经营者,也不管其经营是否合法,认为只要和经营者拉拢好关系,就可以顺利的开展好工作。因此不难看出,执法温度一定要讲究原则、技巧和方法,控制好与经营者的感情关系,在热情中把握分寸,把握尺度。在执法或者行使执法权力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的信念,坚持以平易近人的心境开展工作、推进工作。执法力度需要执法温度来促进。生意人讲究微笑服务,不难看出一个良好的、热情的态度是人与人交往的润滑剂。人们渴望被尊重、愉快的解决事情,因此,在执法过程中,要抱着相互尊重的态度,客观、公正的执法。

3.2在处理违法行为时应执法力度,不能手软。执法人员要依据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严肃处理,不要徇私枉法。同时,也要尊重当事人,避免态度生硬,粗暴。尽量以平和的态度说服教育,使其端正态度,扭转错误思想,正确理解执法工作的必要性。各项执法行为须依托充足的法律根据,并遵循规定的法律程序,需确保公正无私。

3.3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方式。即在日常的下片巡查过程中,不失时机的给予每个经营者灌输法律法规,以及违法行为的后果。在潜移默化中使每个经营者加深对专卖执法工作的正确认识,提高自觉性。同时,要讲究方式方法,既要能让他们感受到执法人员的热情又能充分理解烟草专卖行业的法律规范。

3.4在我们执法过程中决不能忽视道德层面的内容,不能一味的强调“一查、二罚、三吊销”粗暴管理,势必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在执法的过程中,除应尊重经营者,避免粗口、暴力外,还要采用正确的方式方法耐心教育说服经营者。向他们阐明执法力度的必要性,讲清违法行为背后的隐患;使其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依据法律条文,对违反规定需承担惩戒的行为,应当毫不宽容地严肃处理,禁止任由其逃避法律制裁。在执行烟草法律监管的相关部门,对那些收受贿赂的不正之风必须采取强硬手段彻底整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行业内外的透明度。从根本上落实在执法力度中体现执法温度的风采。

3.5坚决贯彻落实公正透明的行政执法原则,全方位推行公开化体系、执法记录和重要法律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三大机制,建立健全的透明度制度。对各项执法行为进行条理化整理,清晰界定执法活动前、中、后应向社会揭示的细节信息,力求达到理应公示之事项毫无保留地向公众披露。

3.6要坚持平易近人的原则,坚决反对粗俗、野蛮的管理、沟通方式。通过沟通技巧以及良好的表达方式使每一个经营者深刻理解行业规范,从而发自内心的遵纪守法,甚至广而告之周边的经营者;最后,要坚持倾听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先弄清事情的脉络,准确的把握和分析信息,避免专横、武断现象。在平时要经常走访基层店铺,了解信息,同时与片区经营者建立适度的感情。

参考文献

[1] 赵振华.《中国司法》2021年第4期.

[2] 周训.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思考[J],2014.

[3] 江君健.我国烟草专卖法律制度研究[C] .武汉工程大学 ,2017:10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