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源企业为视角探索“一把手”权力行使制约监督的制度和机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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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能源企业为视角探索“一把手”权力行使制约监督的制度和机制

鸿

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  天津市 300300

摘要:发电能源企业既有多样化的能源来源,大规模的发电设施,高度专业化的技术和工程知识,复杂的供应链管理,环境和可持续性问题,与政府和社区的合作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发电能源企业在能源行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发电能源企业都不约而同的面临一个问题,就是高层管理者或者“一把手”,过度集中权力可能会带来一些潜在的危害和挑战。

关键词:能源;探索;一把手;权力;制约;监督;制度;机制

引言

在能源企业中,一把手通常是指企业的最高领导,如董事长、总经理。他们拥有重要的决策权,能够影响企业的发展战略、资源配置和经营决策。然而,这种权力也需要受到制度和机制的制约与监督,以确保其权力行使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合法性。

一、“一把手”权利的过度集中带来潜在危害

(一)无约束的权力滥用:当一个人拥有过大的权力而没有适当的监督和制衡机制时,存在滥用权力的风险。这可能包括以自我利益为导向的决策、忽视集体决策的原则、打压异议声音等。

(二)缺乏透明度和问责制:过度集中权力可能导致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缺乏对决策的合理解释和公正评估,从而削弱了问责制。这可能导致权力滥用更难被发现和纠正。

(三)抑制创新和多样性:权力过度集中可能抑制组织内部的创新和多样性。当高层管理者掌握所有决策权力时,可能会阻碍下属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削弱组织对多元化观点和思维的接纳和包容。

(四)高风险的决策:一个人的决策可能受到局限性和偏见的影响。当"一把手"过度集中权力时,他们可能面临更大的风险,因为缺乏有效的讨论和各方参与的机制,无法得到多方面的建议和观点。

五)组织不稳定和依赖性:当一个人过度集中权力时,组织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可能会受到威胁。如果该人离职或无法履行职责,组织可能无法有效运作,过度依赖他的个人能力和决策。

、“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特点

  在当下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转型期,“一把手”始终处在各种矛盾、冲突和利益的交汇点上,如何处理好把关与服务的平衡点,始终考验着“一把手”的领导能力和水平。以发电能源企业系统为例,“一把手”权力行使在结构层面,存在集权与分权之博弈;在方式层面,存在制度化和人格化之博弈;在制衡层面,存在权力强化和权力监督之博弈。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一)集中性。按照我国政治制度和法律的实际操作,我国能源企业的领导制度为党委(行政)领导负责制。从规范意义上讲,党委(行政)领导负责制意味着责任全面性,责任全面性直接导致事权高度集中。对企业而言,党委(行政)领导负责制即为“一把手”负责制,而且“一把手”集党政权力于一身。“一把手”享有所在企业的组织权、各项工作的指挥权、重要事务的最高决策权、公司对外代表权等各项权力,人、财、物统一管理。集中性提高了权力运行效率,但在监督不力的情况下也往往容易增加执法、管理和廉政风险。

(二)垂直性。能源发电企业作为国家能源系统者重要组成部分,代表国家能源电源输出行使权力,实行垂直管理体制,能源企业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企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上级公司(机构)负责。“各地方、各部门应当支持能源发电企业工作和义务,不得非法干预企业的运行活动。”与此同时,能源发电企业在全国各区域分布范围广、跨度大,驻点多、线长、面广,征、免、验、放等具体权力行为自由裁量权主要在基层一线,权力集中很明显,形象地讲是“垂直领导又远离领导”、“管得着但看不见”,使得各能源企业运行状况和队伍状况的好坏往往维系在“一把手”等领导班子成员身上。如何加强对各“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权力运行的有效管控,始终是企业整个惩防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权威性。能源企业运维权具有不确定性、应急性和裁量性等特点,面对日益复杂的治理环境,行政执法权要求的统一、高效客观上需要强大的决策和执行力。同时,运行管理结构内部呈金字塔形,行政权自上而下不断分割,需要一个核心掌控。此外,“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权力行使从某种角度而言,是一种利益分配过程,这必然要求“一把手”权力具有高度权威性。但一旦这种权威性被过度利用,就会演变成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一言堂”和“家长制”的风险

、制度层面的制约与监督

(一)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能源企业一把手的权力边界和行使规范。这些法律法规可以规定一把手的任期、权力范围、行使程序等,确保其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一把手的权力行使受到监督和制约。这包括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如纪委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监事,监督一把手的行为与决策。

(三)决策程序:

明确决策的程序和流程,确保决策的透明性和公正性。例如,可以要求一把手在重大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公司内部咨询和执行小组讨论等,以减少个人偏见和权力滥用的可能性。

(四)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将一把手的权力行使与企业绩效和社会责任相结合。这样可以激励一把手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也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对其行为和决策的监督。

、机制层面的制约与监督

(一)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如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部门,监督一把手的行为与决策。这些机制可以通过定期的巡视、巡察、内部审计、风险报告和内部举报渠道,识别和防范一把手行使权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和违规情况。

(二)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如行业监督委员会、能源监管部门、媒体等,监督一把手的行为与决策。这些机制可以通过监管、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手段,对一把手的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和制约,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众的期待。

(三)利益相关者参与:加强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如员工代表、消费者代表、环保组织等,让他们参与一把手权力行使的决策过程。这样可以有效地平衡一把手的权力,减少权力滥用的可能性,并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和可接受性。

(四)外部独立评估:定期进行外部独立评估,由专业机构对一把手的权力行使进行评估和监督。这样可以对一把手的绩效和行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结束语

综上所述,能源企业一把手权力行使的制约与监督需要在制度和机制两个层面进行。通过法律法规、公司治理、“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等制度层面的安排,以及内部监督机制、外部监督机制、利益相关者参与和外部独立评估等机制层面的安排,可以有效地制约和监督一把手的权力行使,确保其行为和决策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这样有利于提高能源企业的治理效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