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机关人才流失现象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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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人才流失现象的思考

林靖琦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随着检察队伍人才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基层检察机关人员的年龄和学历结构得到了改善。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青年干警外流数量逐年增加,新招录干警也面临“招进来、留不住”“留得住、用不好”等窘境,以致于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的问题一直得不到实质性解决。加强顶层设计,切实提高基层检察院人员的待遇,成为解决当前人才流失现象的关键

关键词:检察队伍人才流失问题关键

、基层检察机关青年干警流失原因分析

)招录机制缺失

近几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毕业生就业“高压”、公务员考试热这两个社会现象的不断持续,很多考生在公务员职位填报时更趋向于填报成功率高的岗位,现有的招考政策为这些毕业生和公务员提供了很多机遇和平台,户籍地因素影响相对减少,招考对象不局限于本地区居民,这几项因素客观上使得基层院异地干警人数有逐年增多的趋势。虽说异地青年干警数量增多本身就是一种人才交流的良好体现,对基层院的各项发展都有相对的益处,但他们未来去留问题则确实关乎着基层院青年检察队伍的稳定性。

)归属感不够强

归属感是人性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一个个体或集体对一件事物或现象的认同程度,并对这件事物或现象发生关联的密切程度,是保持忠诚度和稳定性的重点,而地位、薪酬、发展前景、文化氛围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归属感。在基层院超负荷工作成为常态的情况下,一些检察官容易出现了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经济利益、社会地位、生存环境、情感归属等利益机制都是人才流动的因素,薪酬和职业地位的“硬环境”与发展前景和文化氛围的“软环境”构建不足让青年干警难以形成归属感,继而影响青年干警队伍的稳定。

)措施不够科学

针对青年干警的外流现象,现在一些单位设置了最低服务年限。然而硬性规定最低工作年限纵然是针对性强、短期见效最快的应对措施,实属基层院出于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考虑而为,但这种留人举措从长期效果来说是最不值得提倡的。最低服务年限一到,青年干警通过权衡之后选择调出仍是必然。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有调出意愿的干警来说,如果出现卡才等强制阻碍,主观上则容易出现工作懈怠,间而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对于基层院来说反而得不偿失。

、对策建议

基层院需立足实际,从青年干警阶段性特征和需求出发,重视客观规律,寻找针对性措施,努力缓解基层院青年干警外流现象。

(一)创建成才环境

1、理性看待流动现象

当今开放的社会和互联网给年轻人带来了人生的多元选择,人才流动是常态下基于环境匹配程度作出的合理选择。如干警需要离家更近,或需要寻求更好的平台发展,或谋求更好的薪资待遇而做出离开选择。更普遍的意义上看,实现法律人才跨部门、跨职业交流,对于提高一个国家的法律人才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2、大力支持成长成才

基层院需与时俱进换位思考,以强环境来吸引青年干警自愿留下发展事业,做到近者悦而尽才,远者望风而慕,尽力为青年干警提供成长发展所需要的财政、物质、心理资源以及发展机遇,以满足人才追求自我发展的需求,从而相对削弱因地域差别、单位级别、家庭婚姻等因素对青年干警流动带来的影响。

3、搭建自我实现平台

以满足青年干警的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为出发点,基层院要不断完善、落实人才评价、选拔机制,破除一般环境人才使用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用人观念。针对青年干警心理阶段性需求特点,在青年干警培养、选拔、检察文化导向机制三个方面做出革新努力。

(二)注重地域因素

1、就地取才

司法体制改革省以下人财物统管成效初显,基层检察机关待遇较之前有所提升,在体制革新的同时要塑造出优良的留人环境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从本地已经取得司法考试资格的社会人士、司法工作者、执业律师中遴选检察人员,既缩短了人才的培养时间,又可以解决了基层人才短缺的燃眉之急。

2、本地优先

在公务员招录中优先选录本地籍贯的毕业生,在合理配置就业资源的同时,减少人才外流;在本地市范围内形成便于流动的系统内互换式调剂模式,减少因家庭等因素影响而带来的后顾之忧。

3、稳定基层

要健全检察官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根据《决定》的部署,司法体制改革趋势是人才物由省级院统管,且《决定》指出,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为此省院可制定检察干警流动相关,地方政府不能随意从基层检察院调人。

(三)强化职业归属

1、培养职业荣誉

基层院更要强化对新进人员检察官职业信仰和认同感的培养教育,激发青年干警对法律的敬仰和检察事业的热爱,努力建立起青年干警与基层院的归属纽带

2、营造工作氛围

家人就是要在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体贴入微,知其冷暖。基层院要通过政工部门及科室负责人主动与青年干警交流与谈心,及时了解人他们工作情况思想状况,及时帮助青年干警解决思想困惑、家庭生活难题,让他们实实在在感受到家人的关心。

(四)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职业保障制度

一是建立相对独立的检察官待遇体系,逐步将检察官待遇与等级并轨,拉开等级待遇差距,增强以业绩等因素为评定基础的检察官等级的激励功能;二是提高检察官津贴标准;三是探索职业保障金制度;四是探索建立司法职业责任保险制度;五是将专家型检察官纳入享受政府津贴人员范围。
2、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制度

将检察工作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在实行员额制的同时,形成合理的办案力量结构,以及科学的办案业务分流机制,为检察官配备充足的辅助人员,并让司法辅助人员真正为检察官承担大量事务性工作,实现检察资源配置的最大化,让检察官从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减小工作压力,将精力专心用于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

3、建立健全职业荣誉制度

缺失职业尊荣感、个人价值得不到尊重的天花板现象也是检察官逃离的心结所在。为青年检察官展示出职业发展空间,给人才一个施展拳脚的舞台,使之在其位、谋其政,通过潜心思考和探索磨练,在独立应对各种复杂疑难问题中才能不断地开阔眼界,增长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