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企业融资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进路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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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企业融资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进路

孙晶晶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江苏省淮安市,223300

摘要:融资之于企业,恰如金融之于经济,分配之于改革,其本身的重要性以及公平性在其中的意义均不言而喻。然而,融资难题始终是中小企业挥之不去的阴影,贷款难、担保难、发债难……“麦克米伦缺口”时常困扰着企业的发展壮大。特别是受到全球经济下行的影响,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痼疾再度彰显出来,商事登记改革与出资认缴制等制度红利正在被经济下行吞噬,融资困境导致初创企业的热潮趋于消退。本文旨在全面检讨我国初创企业融资的制度环境,从中发现初创企业融资的法律风险所在,并就其融资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制度完善的建言。

关键词:初创企业融资;法律风险;控制

引言

在企业经营规划经营方向以及具体资金应用情况时必须保证资金的充足,由此才可推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落实,保障各项投资运作真正落到实处,由此可知,当下的市场竞争情况不如乐观,为此,企业必须立足于当前的管理情况持续创新与转型,不断丰富筹融资途径充盈资金来源,从而达到资金的良性循环,在经营活动中占据更多的资金分配主动权。由此可知,企业的融资活动对于日常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但由于当前可应用的筹融资途径类型较多,为此企业必须选择最恰当的途径,同时应用有效的融资风险防控举措有效防范相关不良事件,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与财务水平。

1企业筹融资面临的主要风险

1.1因内部融资而出现的流动性风险

企业在开展内部融资时所需投入的经济成本较低、风险较小,但若内部融资金额较大时将会导致企业的资金流动受到影响,企业的流动资金要能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并且有效应对内部环境变化的外部环境变化,做到及时调节与快速反应,因此若内部融资开展过多时,将会导致企业的流动资金受到占用,从而形成流动性风险。除此之外,内部融资可有效促进企业财务杠杆作用的发挥,长远而言,内部融资可能导致企业的破产成本过高或者代理成本加大,因此需要慎重选择。

1.2因股权融资产生的控制权稀释风险

常规而言,我国绝大多数的企业以董事会作为治理核心而形成法人治理机构,因此若采取的融资方法为股权投资时,将会导致投资方股东在董事会中具有一定的发言权与决定权,投资方股东可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参与决策。如果股权融资的比例较高时,将会导致企业的控制权逐渐被稀释,此时企业股东与投资方股东二者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分歧,从而导致公司的重大决策受到影响。

1.3因债务融资产生的资金周转风险

尽管债务融资可有效解决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通过快速的融资行为避免短期的资金交易困难,但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可能导致企业的经济成本受到影响。尤其是融资租赁、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债务融资,伴随着高昂的成本。如果回收期比较集中,短期内具有较为巨大的还款需求,此时公司的资金应更多地集中在还款,而无法应用在其他渠道,可投入交易的资金数额较小。除此之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过度负债并不是有效的发展途径,债务融资会对企业的信用以及其他融资渠道的发展产生影响,导致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剧,可能出现倒闭等不良后果。

2控制初创企业融资法律风险的路径选择

2.1完善融资相关法律法规

时至今日,在经历了长足的发展以后,我国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日趋完善,但部分法规的合理性还有待讨论,这些“不和谐”的规章制度不但不能发挥正确的作用,反而与部分政策相互掣肘,限制着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中央和地方应当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特征,推进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以完备的金融监管制度规范市场行为,打击不健康的经济活动,从而提升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规范性与声誉。此前,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明确指出了互联网金融产业中存在信息安全问题,信息泄露风险规避、行业内监管机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得到提升,也提出了监管工作的执行标准。但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政策的调控功能,国家还应当对中小企业资金周转、资金使用状况等方面进行约束,再结合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及信用建设水平,对融资平台、信贷机构的贷款额度、比例做出明确规范。另外,对于地方重点扶持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政府也可以从税务政策着手,降低企业的经营压力,抑或是为其提供直接的资金援助。在网络平台方面,有关部门可以将信息安全列入重点监察目标,通过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出台信息披露公布标准等一系列手段,消除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壁垒,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从根本上提高资金的循环效率。

2.2加强互联网安全建设,保护客户信息安全

互联网是数字金融与中小企业链接的桥梁与纽带,在使用过程中,最重要是保证其安全性。根据网络技术特点,发挥技术层面上对金融业务的支持,同时要重视偶然性风险的防范和应对策略。在技术方面,需要构建新的系统架构,既能保证现有业务的正常运作,又能适应数字化业务的开展。应大力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及大数据,强化用户的信息安全保障。在信息管理方面,银行技术人员应更加重视信息存储和保密技术,并与先进的网络数据技术公司进行技术合作,以降低信息泄露的风险,加强客户信息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营造安全可信的网络环境。在风险防范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技术的风险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防范措施。一方面要促进网络银行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要对网络银行存在的各种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应持续提高驾驭风险的能力,构建全方位的风控管理体系,加强风险防范、应对和处置制度体系的建设。

2.3增资扩股融资方式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增资扩股融资指的是公司通过新股东增资入股、增发股票或社会募捐等方式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并提升公司的信用度和竞争水平的行为。由于增资扩股涉及融资企业股权结构变化,会导致诸多操作中的法律风险,需要科学防范。第一,未实缴注册资本风险。投资方为了防范未来的清算风险,一般会要求融资方在规定期限完成应缴的注册资本金,如果缴纳应缴未缴的注册金,将给融资方带来短期资金压力。第二,代持还原风险。现实中很多企业存在股份代持的问题,投资方为了防范风险,一般要求融资方代持还原,即要求代持股东与被代持股东解除股份代持协议,并完成股份转让的工商登记工作,这个过程会给融资企业带来税费问题。第三,资金交割条件风险。投资方在资金交割环节一般会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同时会配以严格的交割条件,并附带惩罚条款。一旦融资方不能满足交割条件,双方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并产生法律纠纷。第四,对赌风险。融资方的经营能力和未来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投资方为了保障资金安全,一般会与融资方签订对赌协议。对于融资方来说,对赌协议中的回购条款如果约定股价过高,而公司经营情况不理想,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从融资方的角度看,在增资扩股融资过程中,需要考虑未缴注册资本问题、对赌问题带来的资金压力风险,需要合理安排股份转让带来的税费压力,同时要认真评估交割条件,避免无法实现的交割条件。

结束语

融资是企业运营中的一项重要活动,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质量。文章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高新企业为例,在不同类型的融资活动中分析了法律风险,并提出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供企业参考借鉴,保证融资活动的安全和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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