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复审案例探讨公知常识的说理方式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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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复审案例探讨公知常识的说理方式

陈敏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 湖北 武汉 430000

摘要:公知常识在评价专利的创造性时起到了非常关键作用,因此在专利授权、确权的审查程序、无效程序、诉讼程序中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因此正确理解公知常识的含义,合理使用公知常识对专利的创造性进行判断,对提高审查通知书效能,维护申请人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针对公知常识的法律界定以及举证方式进行梳理,并结合复审案例对公知常识的说理方式进行探讨。

关键词:创造性  公知常识  说理方式

引言

在《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以下简称“《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2.1.1.节中定义了公知常识两种形式,一种是教科书或者工具书等中披露的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另一种是本领域中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的惯用手段。

其中针对第一种形式,如果审查员针对认定的公知常识能够提供相关的教科书或者工具书等形式强而有力的证据,由于证据增加了公知常识论证的客观性,申请人一般会接收审查员的公知常识的认定。但是针对第二种形式,由于众多原因,审查员不能为其认定的惯用手段提供书面性的证据,仅仅只能够通过说理的方式,但是采用“说理”的方式认定公知常识争议比较大,一方面从申请人的自身利益出发,不是强有力的证据一般他们不会放弃自身专利权利,无效宣告人也很难用单纯说理的方式取得专利复审以及专利权人的认可,所以“说理”在权益博弈中,认可度并不高,所以申请人一般会在意见陈述中质疑公知常识说理的有效性。

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当申请人对审查员的公知常识性说理提出质疑时,审查员应该能够进行充分说理或者提供相应的证据。但是一些区别技术特征往往难以被证据证明,即使在本领域中极为通用的技术,也很难在个案中以教科书、工具书等百分之百的方式披露,审查员很难找到书面的证据。

本文结合立法本意以及复审案例来探讨如何进行“充分说理”,以提高申请人的认可度。

一、从立法本意思考公知常识充分说理的方式

《指南》中列举的公知常识的判断主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并明确定义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具体含义。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具备创造性,但是具有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和有限实验的能力,所谓逻辑分析是在总结所获得的知识和经验并根据以往的经验推知未发生事情的过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又具有应用所述领域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其可以借助此能力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或者选择。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和有限试验的能力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存在确定的逻辑指引的情况下,有预期地对现有技术中公开的技术方案进行组合或改造的能力。

所以按照立法本意来说,区别特征只要是在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和有限实验的得到,这种区别特征结合到现有技术公开的技术方案是可以评述权利要求的创造性的。所以在进行区别特征公知常识性说理时,要充分考虑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能力,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推定事实的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次实验的过程阐述清楚,即可提高说理的认可度。

根据上述阐述,可以将公知常识性说理的方式总结为:针对逻辑分析推理,在说理中给出常规推理步骤。

二、从复审案例探讨公知常识充分说理

案例一:

具体案情:在企业的信息管理中,是从远程的监控主机,监控企业中每台终端主机。而其监控的手段,包括定期截取终端主机的屏幕上所显示的画面。因此,管理者就可以从所截取的画面,来判断内部员工是否泄漏不允许泄漏的信息,当终端主机较多时,所要存储的截取画面数据量非常庞大,为了节省存储空间,该案件提出了一种信息安全的管理方法,该方法包括每经过第一预设时间,就截取使用者主机上所显示的画面,并且产生多个画面截取数据,另外,每经过第二预设时间,截取输入至用者主机的字符数据,并产生多个输入字符截取数据。当所截取到的输入字符截取数据其中之一的内容符合多个预设关键词其中之一时,则本发明会储存对应的画面截取数据,以供管理者检视,这种方式有效的节省了画面的存储空间。

具体的,其独立权利要求记载的方案如下:

1. 一种信息安全的管理方法,适用于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管理一使用者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理方法包括下列步骤:当所述使用者主机被启动时,则开始计时;该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每经过第一预设时间,截取所述使用者主机上所显示的画面,并产生多个画面截取数据;每经过第二预设时间,截取输入至所述使用者主机的字符数据,并产生多个输入字符截取数据;以及当所述多个输入字符截取数据其中之一的内容符合多个预设关键词其中之一时,则储存对应的画面截取数据,以供管理者检视;其中该些输入字符截取数据其中之一不符合所述多个预设关键词其中任一时,则删除对应的画面截取资料。

针对上述权利要求,专利复审阶段采用对比文件+公知常识的组合方式进行了创造性的评述,首先对比文件公开了一种多电脑切换系统及方法,该方法包括:侦测自使用者所操控的操控台的键盘输入数据,一旦预设的关键词被侦测到,撷录单元便开始撷录来自电脑的影像数据并存储该影像数据于存储装置。该权利要求与该对比文件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权利要求1中,当所述使用者主机被启动时,则开始计时,每经过第一预设时间截取显示画面并产生多个画面截取数据,且每经过第二预设时间截取并产生多个输入字符截取数据,并且,仅在输入字符截取数据符合某一预设关键词时才存储对应的画面截取数据,而输入字符截取数据不符合任一预设关键词时,则删除对应的画面截取数据;而在对比文件3中,仅在侦测到输入了预设关键词时,才截取显示画面的数据并存储。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节约处理资源。

复审阶段在复审通知书中的公知常识说理如下: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中采用的具体技术手段,例如计时、定时截取画面、定时截取输入数据、关键词匹配、删除资料等,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均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3中,对键盘输入的检测与关键词的侦测是持续进行的,在侦测到预设关键词的输入时,将持续录制录像数据并存储,对资源的消耗量较大,这个是本领域的常用问题,而为了节约监控行为所消耗的处理资源,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不持续侦测输入,也不持续录制画面,而是采用定时采样的方式进行输入数据以及画面的截取,同时,对截取的输入数据是否匹配预设关键词进行侦测,仅存储匹配了预设关键词的输入数据及其对应的画面数据,而删除不匹配关键词,即没有违禁行为发生时的画面数据。

在上述公知常识的说理过程中,复审阶段首先陈述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熟知的知识和经验,并在所熟知的知识和经验上述进行有限的逻辑分析和推理。首先,陈述了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相应的技术问题,并且该技术问题是本领域通常面临的技术问题,然后从正反两个角度说明了持续侦测输入,持续录制画面会消耗资源,定时侦测输入,定时录制画面会节省资源,基于这种正反角度的启示,选用定时检测技术手段时能够结合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的。

所以,案例一中的公知常识说理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熟知的知识和经验出发,通过阐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逻辑推理过程详细的呈现给申请人,申请人最后接受公知常识的说理过程,案件最后驳回失效。

三、小结

公知常识的说理由于没有实质证据的支撑,一般很难得到申请人的认可,所以为了提高公知常识说理的充分性,让申请人易于接受,本文从复审案例中总结了公知常识说理的方式,是在说理中给出常规推理步骤。

作者简介

陈敏(1988-),女,汉族,湖北武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研究方向:静态存储器、商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