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措施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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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措施分析

孙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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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经济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各行各业的生产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环境污染问题愈发严重,其中最严重的就是土地污染。近年来,与土壤污染有关的事件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土地污染问题是环境污染中隐蔽性较强且危害性较大的一种污染,彻底防治极为困难。因此,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大对土壤污染问题的重视,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的防治工作,加强相关技术的研发及利用,确保土壤安全。

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修复措施

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化及工业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但对我国生态环境也造成严重影响。其中,土壤环境质量也与人们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土壤环境治理修复一直以来都是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当下,如何提升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成效已逐渐成为相关政府部门关注的问题,基于此,文章将主要研究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的必要性,探究土壤污染现状,并探讨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措施。

1农用地土壤污染及防治现状

2014年4月17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首次公开土壤污染现状,并指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农业等人为活动是导致土壤污染或超标的重要原因。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来看,19.4%的耕地土壤点位超标,其中轻度以下、中度及重度污染点位分别占比16.5%、1.8%和1.1%,主要污染物为镉、镍等重金属以及多环芳烃等有机物。

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相较大气和水污染治理而言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存在众多历史欠账。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出现“加强土壤污染防治”。2016—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先后提出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实行分类管理、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严格环境执法、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等。

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明确提出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形成政府、企业、公众、社会相协同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专门强调采取农用地分类管理的措施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以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2019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正式建立以“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为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具体依据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法律体系。

2土壤污染防治的难点

2.1防治意识淡薄

现阶段,相关部门已经提高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不断优化环境保护措施,加大了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但部分群众的土壤保护意识相对淡薄,认为环境保护工作是政府部门的事,与个人无关,农村地区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居民更是意识不到滥用农药和化肥将会造成严重的土壤污染。众所周知,土壤污染与空气污染和水资源污染相比较,具备积累性和隐蔽性特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但看不到污染,而且污染也不会很快体现出来,进而导致人们在工业开发和农耕过程中,无法意识到土壤污染问题。

2.2从业单位和技术人员的认知程度低

从业单位的生存空间以及对项目尺度的把握,受制于从业单位和技术人员的认知程度和职业素养、土壤污染相关责任人政策理解和主观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例如在采样点位的数量、布设位置、钻探深度、取样层位、检测项目等专业技术的把握上,具有较高的操作弹性。

2.3土壤污染标准体系不完善

我国不同地区的土壤类型不同,例如东北地区以黑土为主,南方地区以含水量较高的红土为主,不同类型的土壤治理方式应有所区别。因此,在开展土壤污染治理时,应先编制完善的土壤污染标准治理体系,运用不同的监测模式全过程监测土壤治理情况,以保障治理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但目前我国土壤污染治理的概念过于笼统,没有构建标准的治理体系,也未结合土壤类别开展治理工作,且尚未确立统一的土壤监测治理标准,因而治理体系不够健全和完善。

3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措施分析

3.1拓宽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筹集渠道

目前,阻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向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因素为资金不够充足,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若仅仅依靠政府拨款,将难以有效满足土壤污染治理阶段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因此,相关部门或企业要着重拓宽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筹集渠道。首先,政府部门要与土壤污染治理单位联合,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鼓励社会资本抓住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机遇,给予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资金的社会资本相应的帮助与支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投资作用,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平台和融资机制。其次,还可以在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设置污染付费机制,不断提升群众的土壤环境保护意识,确保每一个群众都能够明确污染土壤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农村地区应由村支部和村干部负责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工作,将污染者上交的罚款用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从而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

3.2推广绿色农业

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土壤环境质量影响着农作物产量与质量,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推广绿色农业,在推动当地农业创新发展同时还能够助推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工作落入实处。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在辖区内农业用地领域建立绿色农业示范基地,并邀请当地农业用户到基地进行参观,使种植主体能够更加直观地认识到绿色农业的积极作用。在参观时,相关工作人员还应为种植主体讲解绿色农业的优势以及土壤环境防治修复的重要性,以使种植主体能够对土壤防治修复获得初步了解。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还应组建一支专业队伍,在农业生产活动开始前对种植主体进行技术支持,帮助种植主体运用绿色技术开展种植活动。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出台经济补贴、技术支持等相关政策,为运用绿色种植技术的农户提供坚实保障,使农户能够大胆尝试绿色种植技术,进而从根源上减少农业种植对土壤环境污染与破坏。除此之外,相关政府部门还可以运用生态调控方式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修复工作。政府部门可以引导当地农户进行合理种植,选择适宜当地生长农作物的品种,避免连作,实行3年以上的轮作,并派遣专业人员帮助种植主体加强栽培管理,科学施肥,适时适量灌水,从而有效防止土壤环境偏碱和过湿。

3.3完善土壤防治体系

首先,要结合目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熟知我国对于土壤污染治理情况发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治理工作在合理合法范围内,持续提升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的权威性,确保更好地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真正意义上做到土壤污染治理。其次,土壤污染治理人员也要不断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并结合土壤中的主要污染物持续完善土壤防治体系,从源头上强化土壤污染的控制管理工作。最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仅与治理机构有关,还与企业、个人和组织有关,所以要合理分配土壤污染治理的义务和责任,引导群众合理开发土地资源,并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定期监督土壤环境,积极做好治理和污染防范工作,保障土壤环境良好。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土壤污染防治修复是当下我国环境保护主要工作内容之一,为使土壤污染防治修复工作能够落入实处,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采取推广绿色农业、严格监管工业区域、创新完善土壤防治修复技术等措施加快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修复工作,进而有效提升土壤环境质量,这样不仅够增强农作物产量与质量,还能够促进生态系统建设完善,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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