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岸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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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岸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研究

胡泽江1,何飒1,吕传音2,王新权2

1.中华人共和国金山海事局,上海金山200540;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局,辽宁大连116610

摘 要随着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持续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已提上日程。针对船岸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防治问题,本文分析了目前船岸油气回收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点”“线”“面”三个维度,提出了船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的针对性举措。

关键词:原油成品油码头;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油气回收

Research on the Pollution Preven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rom Ships and Terminals

Hu Ze Jiang1,He Sa1,Lv Chuan Yin2,Wang Xin Quan2

(1.Jinshan MSA,Shanghai Jinshan 200540,China;2.Dalian MSA,Liao Ning Da Lian116610,China)

Abstract:With the continuous progress of the nationwide battle to prevent and control air pollution, the treatment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emissions from crude oil and refined oil terminal and oil tankers has been put on the agenda.Considering the pollution preven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rom ships and terminals,this paper analyses the main problems in the treatment of oil vapor recovery,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for controlling the discharge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rom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point", "line", and "surface".

Key words: crude oil and refined oil terminal;oil tanker;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oil vapor recovery

0 前言

船舶作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运输工具之一,极大地保障了贸易产业发展,但是与此同时,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造成的空气污染问题也日渐受到关注。油船通常载运原油、成品油等散装油类货物,此类货物大都具有挥发性,会形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大气环境,尤其在货物装载过程中,随着货舱液位上升,会有挥发性有机物排出舱外。这些挥发性有机物具有较大比例的不饱和烃,是形成臭氧污染、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因素,而且有致癌风险,危害人体健康。[1]因此,船岸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防治已不容忽视。

1 码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存在主要问题

1.1船舶配套不完善问题

目前现有油船中,因建造时没有安装蒸气排放收集系统和惰性气体系统的规定要求,因此较多油船都未配备相应设备,无法实现油气回收对于这些油船,受到船上改造空间有限等因素影响,投入营运后再增加油气回收设施,在改建上会存在较大困难,尤其是对于中小型船舶来说,更难增惰性气体系统。[2]此外,一些老旧油船建造时间长,加之船员对船上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可能造成货舱舱盖密封不良、压力/真空释放阀漏气等问题油船货舱内的油气就会存在无组织排放这也将直接影响船上油气的收集处理

1.2油气回收运行经验不足的问题

目前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大多处于闲置状态,船岸油气回收作业开展较少,船岸作业人员对油气回收作业经验不足。而且船岸油气回收作业中存在着较多安全风险因素,比如船岸油气回收管线中油气流速过快或压力过大,导致爆炸风险增大;管线静电消除、防护不到位,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等[3]因此,船岸油气回收运行经验的不足,也会导致作业中风险防控可能会存在疏漏,安全作业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1.3油气收集效率与处理效率不匹配的问题

部分码头存在多个泊位共用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的现象,但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的处理效率有限,一旦码头各泊位满负荷作业,船岸油气回收效率将超过处理装置处理效率。油气回收处理装置进入超负荷运转,必然导致油气处理能力降低,处理后的废气也难以达到排放标准。

2 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油船油气回收设施配备的适用性问题

现有船舶中,

80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要配备符合《关于蒸气排放控制系统标准》MSC/Circ.585号通函要求的蒸气排放收集系统,以及封闭式液位监测系统、货油舱溢出报警系统、超压和真空保护系统而且还需要配备惰性气体系统。[4]对于现有中小型油船而言,受船上空间限制,油气回收设施升级改造较难实施。且目前标准规范中,明确配备油气回收设施的要求。因此对于现有8000总吨以下的中小型油船,油气回收依然难以实现。

2.2 船上油气回收设施改建问题

2020年8月1日起,《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年)》正式实施,其中对于国内航行油船而言,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且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如果进入大气排放控制区的,都要配备经认可的蒸气排放收集系统。《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2年修改通报)》实施后对于船舶油气回收设施新增一些要求,包括设置密闭油气收集系统和惰性气体系统,油船油气收集系统要将向油船输油时产生的油气密闭送入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油船油气密封点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检测等。这些要求适用于2022年1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且对于现有80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自 2024年1月1日起适用。《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2年修改通报)》也是与国标《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进行了衔接,将船舶油气回收相关要求予以了进一步明确。因此,对于现有油船来说,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油气收集系统、惰性气体系统等升级改造。

2.3 航运公司关于船舶油气回收的安全管理问题

国内船岸油气回收起步较晚,油气回收作业开展较少。目前,航运公司对于油船油气回收问题关注度不高,基本未制定与之匹配的安全管理制度,且船员开展油气回收作业经验不足,培训较少,在安全措施落实上容易出现疏漏。因此,航运公司亟需尽快完善油船油气回收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在油气回收的操作程序、人员培训、应急措施等方面,制定并执行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

3 船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举措

3.1 抓“点”为基,推进协同控制

根据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以及国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码头单位、航运公司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万吨级及以上原油成品油码头、新建造的150总吨及以上油船和现有8000总吨及以上油船等油气回收设施设备的新建、改建,加快做好现有油气回收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抓紧制定码头、船舶油气回收安全作业制度,为安全有序开展船岸油气回收作业创造良好条件。海事、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防污染作业报告程序,深化联合监管机制,优化联合惩戒举措,推动实现船岸油气回收设施应用尽用。

3.2 延“线”固本,实现安全治理

建立、完善船岸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测量、分析、传输、监测船岸油气回收作业中的关键参数,并在码头油气处理装置排放口设置浓度传感器,实时检测排放浓度达标情况。加快光谱检测、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科技、新技术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领域的广泛应用,推进船岸油气回收全过程、全方位监测和监管,以科技创新赋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延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线”,实现船岸作业安全、油气处理高效、废气排放达标。

3.3 拓“面”增效,拓展治理广度

鼓励、引导码头单位、航运企业承担起环保主体责任,提高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重视,加快推动码头、船舶油气回收设施设备的新建改建和升级改造,按要求规范开展船岸油气回收作业,最大限度地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污染。积极探索推行政策支持、财政补贴等措施,修订完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要求,逐步推动万吨级以下原油成品油码头和现有8000总吨以下油船开展油气回收设施的升级改造,不断扩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覆盖面。

4 结束语

加强船岸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要牢牢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5]持续强化船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协同推进,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新篇章。

参考文献:

[1]王开伟.原油码头油气回收系统分析与研究[D].浙江大学,2020.5-10.

[2]邹秀健.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石油库与加油站,2018,27(01):13-14.

[3]朱昆鹏,刘家新.港口油气回收设备应用现状的分析[J].交通节能与环保,2020,16(02):36-39.

[4]林新通.国内航行油船配备蒸气排放收集系统的新要求和建议[J].世界海运,2021,44(05):38-40.

[5]《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摘编(八)[J].林业与生态,2023(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