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从拆迁的目的及用途方面可以分为公益性的房屋拆迁和经营性的房屋拆迁。在公益性的房屋拆迁中.政府与拆迁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历来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这两者之间是行政委托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两者之间是行政合同关系。通过对两种类型的法律关系进行比较及系统分析后,笔者认为,公益性的房屋拆迁中政府与拆迁人之间应为行政合同法律关系。
行政与法
2009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