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执法面临的难题与对策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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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执法面临的难题与对策探析

高咏梅

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云南 屏边  661200

摘要:乡村综合执法制度的改革,关系到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农民的合法权益,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和执法能力的现代化举措。为加强农业执法队伍的整合程度,提高农业执法管理水平,加快建立权力明晰的农业综合执法系统,就要秉承上下衔接、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性农业执法体系。本文章有鉴于上述研究背景,基于对农业综合执法面临的难题进行探析,并提出二三优化对策,以期为我国农业综合执法行业提供借鉴指导。

关键词:对策;执法;农业;难题;综合

引言

农业综合执法是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乡村管理水平、促进乡村振兴的关键。近20年来,我国乡村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无论是在农业经营上,还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均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是在基层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难题,例如权力的统一、执法标准的统一、执法的规范化、执法的集中化、专业化程度的优化等。特别是在新历史时期,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传统的执法手段要与先进的管理方法、科技与技术相融合,需要在基层工作中不断探索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经营质量、提高经营水平,担负起市场整顿、农资打假、产品监管、农田保护、生态安全等多方面的职责,现撰写如下。

1、农业综合执法面临的难题

1.1行政处罚权制度衔接不顺畅

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是对国内区域内现行农业执法机构、乡镇政府和乡镇住户进行整合、调整和设置,实行农业执法一体化的管理体制。乡镇、街道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体制,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乡镇、街道集中行使区级有关行政机构的部分或所有行政处罚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处罚的权力。现当下部分地区的农户和政府已经将权力下放到了有关建制镇和街道,但是有关建制镇和街道办事处的承揽能力有限,而乡镇、街道的行政处罚权制度与乡镇、街道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制度衔接不顺畅,难以取得明显成效。

1.2 执法职能权责交叉不清

由于农业执法的特殊性,部分地区的农业行政管理职能被纳入了综合执法体制,导致了综合执法部门和地方农业乡村主管部门职能权责交叉、责任不清、协调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涉农案件不到及时有效查处,群众诉求得不到妥善解决,严重影响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另一方面是,按照“职能统一”的方式将执法中队按照农业、畜牧、水产、农机、乡村宅基地等部门进行分类,多个中队职责交叉、执法重复。这种情况在春耕执法中普遍存在,不仅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效果,还带来了诸多扰民难题。

2、农业综合执法优化对策

2.1优化乡村综合执法的高效衔接

地区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在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下放给相关建制镇和街道办事处之前,要充分考虑建制镇和街道办事处的承接能力、执法水平等因素,并与建制镇、街道办事处达成共识,依法赋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待任务下放之后,农业和乡村主管部门倘若发现有关建制镇、街道办事处无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任务,或建制镇、街道办事处主动提出不再行使行政处罚权,则由农业和乡村主管部门依法将其行政处罚权移交给农业综合执法机关。

2.2建立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制度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人员要依据所需专业类型、辖区面积、经济总量、实际工作量等情况,主动与编制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并且管理层要进行动态调整人员编制,解决“擅自离守”“磨洋工”等难题。农业综合执法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有毒有害物质和其他物资处理费用,均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以保障执法工作的需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依据《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结合本地区的执法情况,对所需设备的种类、数量进行补充以保障所配备的设备能适应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要求。

2.3协调乡村综合执法合作能力

协调乡村综合执法合作能力一方面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配合。农业综合执法机关应当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检查;经有关部门对行政检查中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调查,且还要将相关农经问题移交给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进行调查。二是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机制。农业综合执法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可以解决或避免的问题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行业主管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日常检查等事前、事中管理之时,发现监督管理对象有存在违法行为的,由农业综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报告、整改[1]

2.4增强优秀执法人才配置

通过引进法学专业人才,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训练,尤其是运用智能化执法系统和新型执法装备,提高档案管理水平。要丰富训练方式和方式,除单位组织、选派、现场指导外,还要引进网上教学、模拟执法、实习等方式,在高峰时段从学校、部门、单位中抽调部分优秀人才参加实习,这样做既能增加其自身的工作经验,又能补充人力资源的不足。要加强对农业领域法律、政策、法规的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介、专家讲解,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形成宏观层面上“护农”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方要鼓励农户树立农产品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对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犯罪的斗争中去。通过对执法中队的目标和业绩评价,将其与技能训练相结合,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要根据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评卷评比、查办案件等形式,挑选一批业务能力强、扎实肯干的优秀人才。

2.5以事前控制为导向进行工作

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以事前控制为目的,转变以往的“事后处置”理念,把“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不断引入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构建“可视、可管、可控”的执法预警系统,实现“人防”向“技防”的转型。例如在盗林执法方面,利用热成像摄像技术以及无人机巡查技术,可以在白天对乡村林区进行全方位的巡查,与此同时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人员还要与林区管理员互相配合,共同保护乡村林业资源。在进行林业资源开发时,要及时地劝导居民务必要通过合理的渠道进行售卖,避免出现违规或违法行为。这样做的目的是护林部门的执法力量将会得到极大的提升,从而达到对林区进行实时监测和处罚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还要积极利用基于条形码标识的农产品品质跟踪体系。利用电子文件的独特性和不可篡改等优点,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等途径对农产品进行全面监督。通过对农产品进行的跟踪监控将数据存储在平台之上,从而达到全程跟踪执法的目的。执法人员可以在后台查询农药的合法来源,从而达到打击违法农资、优化农产品安全风险的管理水平。

2.6各部门积极行动,落实各项措施

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作为贯彻落实乡村工作的领导单位,要认真研读国家农业局发布的相关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指示文件,防止执法工作、执法改革跑偏走样;与此同时管理层也要定期组织专题会议,对全地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专题督导[2]。积极与编办、人事等部门进行交流与协调,及时处理好综合执法改革中的难点、矛盾。积极开展综合执法骨干培训讲座,邀请知名农资专家、农经专家来参与讲座,从讲座学习等方式多方面地优化综合执法队伍的总体职业素养。

3结束语

农业综合执法优化发展会让乡镇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同时自身综合执法效率也变得更加有效,今后要进一步提高执法管理水平、引进先进执法设备、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孟庆亮,李涛.全面提升基层农业执法综合执法的措施[J].农业开发与装备,2022(09):131-132.

[2]唐浩杰.浅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研究,2022,28(07):13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