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与社会化服务总结与展望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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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与社会化服务总结与展望

王艺洁

新疆昌吉市佃坝镇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新疆昌吉 831100

摘要: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致富的大背景下,示范创建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成为昌吉市推进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方向。本文旨在通过对昌吉市相关数据和工作情况的描述,探讨其在示范创建工作、示范主体巩固提升以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深入研究,总结经验,为其他地区在农业发展中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服务

引言:

通过摸清底数、规范管理、示范引领等措施,昌吉市成功规范了合作社运营和管理,创建了一批示范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同时,推广托管服务模式,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推广和宣传。通过持续的努力和创新,昌吉市在示范创建工作、示范主体巩固提升以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总结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了摸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底数并进行分类指导,昌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重点关注合作社的运营规范程度,根据合作社的运营情况,分为运营规范、运营一般和未运营、待注销等不同类别,并开展了摸底调查和空壳社清理工作,确保了全市218家合作社的正常运营,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农机服务、手工艺类等行业,合作社成员达到0.34万人。在规范管理方面,农村经济管理局指导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通过财务代理项目进行财务管理的规范,同时注重优化服务,促进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荐申报示范社,并开展了示范社的三级联创活动。通过乡镇、村和有关部门的推荐和审定,已经评定了若干市级、州级和国家级示范社。

(二)家庭农场

为了推动家庭农场的示范创建和规模化运营,政府应按照自愿申报、逐级审核、择优推荐、公开公平、动态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自治区、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三级联创活动,推进家庭农场示范建设。这一过程中,指导示范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推动规模化运营的发展,鼓励那些有一定发展规模的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升级,并注册或认定为家庭农场。此外,也积极推动那些运行良好的家庭农场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更大范围的规模化经营。为了促使家庭农场实现动态管理的目标,农业部门采取了指导发展、认定备案、示范培育、监测管理的运行机制,对注册或认定的家庭农场进行摸底、核实,同时对未运行或已注销的家庭农场进行动态清理,建立了完善的家庭农场基本信息台账,不断提升家庭农场的质量。截至目前,昌吉市共有49家注册或认定且正常运行的家庭农场,其中包括39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州级示范家庭农场和2家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的发展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动发展密不可分,相关部门通过鼓励引导和推荐,促使那些经营业绩优良、收益较高、示范带动较好的家庭农场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更大范围的规模化经营,提升家庭农场的发展潜力,还能够进一步推动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更全面的托管服务和生产环节支持[1]

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情况总结

(一)托管服务模式的推广和宣传

昌吉市通过会议、微信群等形式积极宣传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提供托管服务,向农户普及托管服务的概念和优势,解释如何通过托管服务来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问题和难题。同时,强调托管服务的灵活性和个性化,能够根据农户的需求提供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以及关键性环节托管等不同模式的服务。农村经济管理局与服务组织紧密合作,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根据昌吉市农业生产和农户需求,开展托管服务,包括耕种、防治病虫害、收割等多个环节的托管服务,为农户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可靠性,提高农户对托管服务的信任度。昌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注重托管服务的监测和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棉花、小麦、玉米、番茄等农作物生产托管服务面积的统计,了解托管服务的实际情况和影响范围,并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模式,这种动态管理的方式有助于提高托管服务的质量,满足不同农户的需求[2]

(二)完成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和涉及的服务组织数量

昌吉市在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推广托管服务模式,昌吉市广泛涉及了棉花、小麦、玉米、番茄等农作物的生产托管服务,解决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病虫害防治、耕种、收割等环节的问题,还提供了全方位的生产环节托管,帮助农户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在托管服务面积的完成方面,通过统计数据显示,昌吉市已完成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了170万亩次,这意味着许多农户通过托管服务得到了专业支持,可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其他重要的农业工作中,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益和经济收入。与此同时,昌吉市积极鼓励和引导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涉及到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内的148个服务组织,在推动托管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与社会化服务展望

(一)示例创建工作的继续推进

为了继续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昌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可以制定详细的指导文件和操作手册,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和示范标准,并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通过定期评估和检查,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为了加强昌吉市农业示范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发展,可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之间的交流活动,提供平台和机会,分享经验、技术和市场信息,激发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通过联合承接项目、共同采购、联合营销等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示范主体的联动发展。此外,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与地方政府和农业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争取政策倾斜和优惠政策,为示范创建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申请项目资金和专项扶持资金,用于示范主体的培训、设施建设、技术改进等方面,推动示范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3]

(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的持续推进

为了持续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昌吉市可以加强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作用,组织会议、研讨会和培训班等活动,邀请农业专家和行业代表,共同研讨和探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的最佳实践和创新方法。政府可以鼓励服务组织与科研院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提供更专业和高效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并建立服务组织的评估机制,对其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鼓励优质服务组织的发展,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为了提供农业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持,政府可以建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信息平台,集中发布市场需求、技术指导和政策信息等,方便服务组织和农户获取相关信息,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供更科学和专业的技术指导,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结语:

昌吉市在示范创建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然而,仍需进一步加强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作用,提高示范主体的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加强合作与交流,促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持续推进。相信通过持续的努力和合作,昌吉市将在农业发展中取得更加显著的成绩,为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王晓丽,郭沛.金融科技纾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的路径研究[J].学习与探索,2022(08):161-167.

[2]夏玉莲,匡远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减贫效应及其差异[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1(03):25-36.

[3]高恺,盛宇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纳直播电商模式的影响因素与作用机制[J].中国流通经济,2021,35(10):6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