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如何发展我国的特殊职业技术教育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4-11-21
/ 1
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时,我们不应忽视对特殊儿童进行的特殊职业技术教育。所谓“特殊儿童”,一般指有各种生理缺陷的儿童,包括聋哑、重听、盲、弱视、智力落后、肢体缺陷、语言缺陷等残疾儿童。特殊儿童在我国早已构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据1987年的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共有各类残疾人5000多万,其中学龄儿童600多万;又有资料表明,我国每年约有85万先天残疾的婴儿降生,加之后天因素造成的,使这支队伍正在年复一年的不断壮大。有人算过一笔帐,如果这些人不能自食其力,完全由国家养起来,即使每人每月按最低标准30元计算,全国也需开支186.5亿元,这是国家不堪承受的重负。所以,对他们进行特殊职业技术教育,使之成人后掌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