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油气站场总图设计之防洪设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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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油气站场总图设计之防洪设计

陈思 梁冰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 河北任丘 062550

摘要: 在油气站场总图设计中,防洪设计为总图专业前期调研及后期设计的重点,它涉及站场竖向设计及土石方设计。在总图设计中,站场是否需做防洪设计、如何进行防洪设计一直为总图设计要点。本文浅析防洪评价编制条件及如何进行防洪设计,供其它项目参考使用。

关键词:防洪评价; 防洪设计; 防洪设计重现期

1防洪设计必要性

在实际项目中,站场有可能位于河道附近,站址位置存在洪水威胁。为避免站场主要设备及建构筑物被洪水淹没进而影响人身安全及生产,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有必要对于站场进行防洪评价及防洪设计。对于有可能存在洪水威胁的站场,依据《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SY/T 0048的相关要求,油气站场的场区地面设计标高应比防洪设计重现期计算的设计水位高0.5m。

2防洪评价

在项目前期调研过程中,对于可能存在洪水威胁的站场,我们应给予高度重视,并委托业主及时进行防洪评价。防洪评价为总图设计基础资料,根据防洪评价结论判定站址位置是否需做防洪设计及了解防洪设计重现期内的设计水位。

2.1防洪评价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的要求,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对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均应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河道管理范围即指在河道(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

2.2哪些项目需要做防洪评价

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可知,建设项目若处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必须做防洪评价,进行防洪设计。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对河道管理范围的具体距离未明确,部分地方条例有明确划分,大部分地区未有划分,因此在前期调研过程中需与当地的水利部门进行沟通,判定站址位置是否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洪水威胁。

在项目前期调研过程中,若辨析出站场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如位于河道泄洪区、蓄洪区内,周边无区域防洪排涝设施时,第一时间应委托业主进行防洪评价,利用防洪评价结论,进一步进行站场防洪设计。若通过调研得知站址位置有区域防洪排涝设施,不存在洪水威胁,可不做防洪评价。

区域防洪排涝设施包含:1)站场位于城市规划区内,有规划区防洪体系;2)大型江河有防洪堤区域防洪体系等。

3防洪设计

3.1哪些项目需要做防洪设计

依据《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SY/T 0048的相关要求,油气站场及阀室防洪排涝应与所在区域的防洪排涝统筹考虑,当区域无防洪排涝设施时,应采取抬高站场标高的办法进行防洪设计。反之也就意味着,当站场所在区域有防洪排涝设施时,站场则无需单独进行防洪设计。

3.2 有防洪评价结论的防洪设计

1)根据防洪要求,整体抬高站场设计标高

依据防洪评价结论,根据站场等级,判定站场防洪设计重现期,依据《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SY/T 0048的相关要求,油气站场的场区地面设计标高应比防洪设计重现期计算的设计水位高0.5m。

项目实例:

根据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某项目分输泵站位于分洪区范围内,依据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SY/T 0048-2009)中第6.1.12条及《防洪标准》(GB 50201-2014)中第5.0.1条的规定,综合确定本站场防洪设计标准为五十年一遇。依据防洪评价资料可知,此分洪区的范围以五十年设计水位10.90m作为滞洪区安全建设的控制边界。防洪措施为站场设计标高高于洪水水位0.5m以上,以保证站场不受洪水的威胁。

2)根据防洪要求,局部抬高站场主要设备标高

某集注站,依据某水利水电防洪评价结论:站场位于泄洪区,根据防洪评价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工程位于蓄滞洪区Ⅰ区,占地面积较大,严重影响蓄滞洪区正常运用和工程本身度汛安全,但介于站场用地过大,整体抬高站场标高不太实际。因此,综合考虑各装置特点,采取局部抬高主要设备标高的防洪措施。

3)根据防洪要求,设置防洪墙

根据防洪评价结论,某分输泵站位于泄洪区,需设置防洪墙。防洪墙可将洪水进行有效的分流,进而避免洪水对于站场的影响。防洪墙形式可采用快速装配式防洪挡水墙及扶壁式钢筋砼结构防洪墙等结构形式,高度要满足防洪要求。

3.3无防洪评价结论的防洪设计

在实际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由于考虑到项目费用及项目进度等问题,业主可能不会做防洪评价,在无防洪评价结论的情况时,为了规避后期风险,站场防洪设计应参考其它建构筑进行防洪设计。

1)周边道路

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要求,高速、一级~三级公路路基防洪标准为25年~100年,具体如下:高速公路路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级公路(有可控制出入口的快速公路等)路基防洪标准为100年;二级公路(国道、省道交通量为5000~15000辆)路基防洪标准为50年;三级公路(县道交通量为2000~6000辆)路基防洪标准为25年。依据周边道路标高可初步推算出相应防洪设计重现期标高,进而参考设计。

2)周边村庄

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要求,乡村防洪标准根据人口及耕地面积进行划分防洪标准等级。在前期调研过程中,可对于周边村庄进行调研,了解当地的洪水情况,收集资料及参考村庄的整体标高作为站场标高确定的依据。

3)周边厂矿企业

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要求,工矿企业根据其企业规模划分防洪标准等级。在调研过程中,若站址周边存在工矿企业,参考企业设计标高可作为站场标高确定的依据。

4)形态法初步判定

若站场四周均无任何可参考防洪设计标高建筑物,可通过现场调研,在站址附近的河沟两侧上下游一段范围内,结合访问群众寻找洪水留下的各种痕迹以及从植物覆盖的特征,辨认洪水位。对留下的各种痕迹、特征和群众所指述的各种不同资料,选取其中发生情况可能性较大,叙述情况较为逼真,记忆清晰和痕迹显著可靠的资料作为依据。

结论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前期调研为确定是否需做防洪设计的前提,判定站址位置是否存在洪水威胁、是否位于河道管理范围之内为前期调研防洪设计的要点。若站址位置可能存在洪水威胁,则第一时间委托业主进行防洪评价,评价结论为防洪设计的基础资料。若由于种种原因,无法进行防洪评价,则应根据外部条件,综合确定站场防洪设计标高,确保不受洪水外涝影响。

参考文献

[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水政[1992]7号)

[2]《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

[3]《防洪标准》 (GB 50201)

[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总图设计规范》 (SY/T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