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国有企业高负债资本结构形成的基础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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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负债率迅猛增加,形成高负债资本结构。这种性质的结构已影响到国有企业的生存、发展,如何认识、处理该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试从企业的股东、债权人对各自利益争夺、平衡的角度,来探讨国有企业高负债资本结构形成的理论基础及控制方法。企业的资本结构由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构成,负债是债权人对企业投资的结果,所有者权益是股东对企业投资的结果,股东和债权人将资金投入企业后,就享有对企业一定的要求权。股东享有的权利有:(1)分享股利的权利。股东分得股利的多少除受企业盈利大小影响外,还受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与债权人契约的影响;(2)控制权。控制权包括对公司重大活动的决策权,对经营活动的监察权等等。在企业规模比较小时,经营者往往是股东自己,股东可直接行使控制权,在企业规模较大时,经营者与股东是分离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控制权。这种控制权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