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生产中添加剂的正确应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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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啤酒工业生产中涉及到许多过程添加剂,这些添加剂按其性质可分为“加工助剂”和“食品添加剂”两大类,根据其对啤酒加工过程的作用,又可将其分为工艺加工型、改良型和调整型添加剂几类,其中:“加工助剂”不是产品的组成份,主要为了满足一定的工艺要求,在啤酒加工过程中添加的一类物质。“加工助剂”一般在产品中不应有残留,但是可能因为加工过程的不完善和加工助剂含有的可溶性物质会在产品中有一些痕迹量的残留物,但是这部分残留物不应该对最终产品质量造成明显的副作用;“食品添加剂”一般存在于最终产品之中,影响产品的工艺功能,虽然有些食品添加剂会产生一些负面作用,但这种影响不能太大,否则就不能使用或使用数量应受到限制;如果将这些材料按照其性质和具体作用,还可以将其细分为许多类型和品种,例如:“酶制剂”:如高温淀粉酶、中性和酸性蛋白酶、葡聚糖酶、糖化酶以及α-乙酰乳酸脱羧酶等,属于加工助剂;“清洗剂”:如酸性洗涤剂、硷性洗涤剂等,属于加工助剂;“消毒剂”:如甲醛、二氧化硫、酒精、过氧化氢和过氧乙酸等,属于加工助剂;“助滤剂”:如硅藻土、珍珠岩、纤维素等,属于加工助剂;“澄清剂”:如角叉菜胶、海藻胶(卡拉胶)、单宁、鱼胶、柞木屑和硅酸盐等,属于加工助剂;“稳定剂”:如PVPP、硅胶、单宁、抗氧化剂等,除了抗氧化剂为食品添加剂以外属于加工助剂:“修饰剂”:如泡沫稳定剂、色泽调整剂、风味调整剂、酵母营养盐、低聚糖浆和矿物盐等,属于食品添加剂;“酒花制剂”:由于近代发展了诸如BAO(β-酸和酒花油混合液)、酒花油乳化液、还原型酒花制品等新型添加产品,所以也将其归为添加剂,属于食品添加剂;由于添加剂可能会有一些可溶物或衍生物残留在产品中影响产品质量,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