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质量缺陷法律风险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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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质量缺陷法律风险研究

王晓茜,张秦旋

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摘要:2002年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可以检索到仅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由下的诉讼案件就有19835件,平均每年接近1000件,其中与设计质量直接相关的案件达到224件,实务中其他案由下与设计质量相关的案件数量也不在少数。本文主要分析工程设计质量缺陷法律风险研究

关键词:全过程视角下;土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引言

2000年以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继批准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共15部分,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覆盖了工程建设的各主要领域。与此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颁布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确立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

1、建筑工程公司法律风险来源

从我国城镇化建设实况来看,在建筑工程领域存在明显的卖方市场,经常能够看到一个项目有数十家建筑工程企业投标、竞标,这意味着在建筑工程领域建筑工程公司处于实际上的弱势地位,业主能够凭借优势地位给建筑企业设定苛刻的条件,甚至在合同上设立明显不利于建筑工程公司的条款,但建筑工程公司想要发展下去必须接受某些“不公平”的约定,这使得建筑工程企业容易面临更高的经营风险。从建筑工程项目本身来看,建筑工程项目普遍周期较长,合同执行周期长、工程建设周期长、资源回收周期长,这意味着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很容易出现“只投入不产出”的阶段,这一现象在大型、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中更为普遍。然而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一些意外情况,例如恶劣天气导致工程进度缓慢、材料工艺导致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技术设备导致现场管理问题等,这些意外情况很容易导致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问题,尤其是在工期管理和成本预算方面,这些都是建筑工程项目本身存在的法律风险。从建筑产业性质来看,建筑工程施工本质上属于劳务型资源密集型产业,每一个建筑工程项目均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这也意味着建筑工程企业必然面临着源于这两方面的法律风险,例如劳动过程中工人损伤、采购过程中运输问题等,这是建筑工程企业服务性质导致的法律风险,也是建筑工程企业经营过程中必然面临的风险之一。

2、设计质量缺陷导致设计项目未实现预定功能的法律风险

工程设计行业,尤其是结构设计领域,由于基础理论仍在不断发展完善,结构计算分析的结果往往与基本假定、计算模型密切相关,边界条件或输入参数的改变会导致计算结果大不相同。因此,虽然工程设计行业的政府监管、行业规范相对健全,设计单位内部审核流程也较为严格,但工程设计质量事故仍时有发生,仅“抗浮设计争议”,近年来就有多起纠纷案件。如果设计文件存在影响工程安全性的问题,设计单位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实务中,设计文件还有可能出现影响使用性或其他功能性的缺陷,如层高不足、隔声效果欠佳、日照时数不够、屋面女儿墙防水未设置压顶、楼板厚度偏薄,等等。此类缺陷虽不至于影响结构安全性,但会影响房屋耐久性、舒适性等。实务中,设计质量缺陷导致设计项目未实现预定功能可能有多种原因,除了设计人自身的设计质量问题外,输入介质、环境条件的改变等也会导致设计项目不能实现预定功能。有证据证明设计文件存在质量缺陷的,设计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在因输入介质、环境条件等的改变导致项目功能性指标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设计人的责任是否能够免除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例如,(2021)苏06民终252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为:虽然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处理废水的水温,但案涉工程从签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合同书》,到设计人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再到双方签订《污水处理工程合同》,前后衔接是一个整体的过程,可表明案涉工程需要处理的是高温废水,双方在对工程进行调试时,出水水质无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3、建筑工程设计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

3.1设计工作评价的量化指标创建思路

忽略体现设计单位对质量形成的支配能力因素,在设计质量控制中重点评价设计人员在质量形成过程中的作为能力及成效,即以人的因素为重点考量对象,其实质是设计人员的工作结果也即设计质量处于何种水平状态,对设计质量水平不再是定性解释,而是去做客观定量的评价。具体的是以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的作业问题相较控制要求的偏离程度(犯错程度),将工作优劣情况进行量化。这种简化并不影响评价效果,事实上,无论是目标责任管理还是绩效考核,都需要落实到人头,责任到人。

3.2强化设计策划,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在设计进度紧迫的情况下,要特别注重做好工程设计总体策划工作。要分析项目的特点和质量、进度的难点及重点,找出制约项目设计工作的关键技术路线和关键环节,抓好技术工作过程、专业间技术衔接的策划。创建全过程、多层次的员工培训体系,营造学习的氛围,及时开展技术大讲堂活动,邀请专家进行授课,使青年员工尽快熟悉、掌握技术标准,积累工程技术经验。加强专业标准化建设,加强知识管理,对共性技术和典型做法进行归纳整理和完善。通过编制作业指导书、设计范本、标准图集及标准化设计流程等规范性文件,使设计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形成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不断提升技术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3.3提升监督检查的有效性

质量管控部门和风险管控部门每年都会开展对各设计部门的职能监管,监督检查设计业务的合规性,检查内容相互交叉之处较多。质量管理部门的人员对于法律法规的研究相对不深入,风险管控部门人员多为法务人员,有的不具备工程背景,对具体工程设计业务不熟悉。目前勘测设计院面临的生产任务比较繁重,接受职能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比较多,如果检查工作只是流于形式,不能有效指导工作,会引起接受检查人员的反感与抵触。应积极探索风险管控与质量管控部门监督检查的有机融合,注重培养既懂质量管理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提升检查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升监督检查的有效性。

3.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内容

合同变更在大型、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中较为常见,新旧合同更替导致的履行问题是常见的合同变更法律风险。新旧合同内容上存在冲突是合同变更法律风险的主要来源,另一种情况就是新合同执行后,其他工作人员不熟悉合同内容导致的履行问题。对于合同变更法律风险可采取明确约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起止时间以及新旧合同履行冲突时的解决办法,同时在每次合同变更后对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予以通知,告知其新合同内容及起效时间,尽可能规避新旧合同变更期间导致的权利义务不清问题。

结束语

工程设计是工程质量安全的保证,影响设计质量的因素较多,笔者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总结了一些典型性的问题,旨在关注勘测设计的合规性,希望提出的措施对开展设计质量合规管理工作有借鉴作用。勘测设计院通过强化质量合规管理运行机制,提升设计人员的合规意识,严格遵守质量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才能切实有效控制工程设计质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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