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与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17
/ 2

浅析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与建议

李建霖

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公馆镇陈屋村委会,广西北海市 536119

摘要: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进程的加快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农村土地更加健康有序地流转。现阶段对于农村地区发展而言,需要全面结合新政策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创新农业发展机制,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农村地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更好地带动农民致富。本文围绕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研究,首先阐释了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全面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意义,然后分析了目前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针对如何更好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并有序发挥农村土地改革政策的功能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建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二十大以来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 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中国是一个乡土社会,土地是人安身立命之本,更是社会存续发展之基。早在201 4年时,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承包权进行“三权分置”的改革框架。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就完善“三权分置”提出了意见,重点要放活土地经营权,而放活经营权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土地的流转。由此可见,“三权分置”将是未来一定发展期内农村土地改革的基本方向, 是助力乡村振兴必不可少的政策措施,也是释放农村活力的关键一招。

一、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分析

对于农村地区发展而言,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国家重视的重要社会问题,是推动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保障。伴随国家城镇一体化改革进程的有序推进,农村土地问题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很多农村的土地经营主体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不断突破耕地红线,越来越多的耕地转化为工业用地,耕地的数量不断减少,耕地的质量管理不断下降,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推动农业基础现代化建设。从国家建立之初,土地问题就备受关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出台,一定程度上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农业发展越来越开始关注土地的管理,传统的小农经济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为此国家进一步提出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二、农村土地流转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不健全,流转不畅

目前国家出台了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土地流转法律法规,而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流转权的通知等相关地方性的规章,但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例如,法律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方法。但在实际生活中,流转方式远不止上述几种,而其他方式方法又过于笼统,使得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面临诸多的问题和困境。

(二)土地市场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国家没有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章机制,没有对土地流转相关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并通过建立完全完善的法律机制来保障和维护农民的权益,土地流转由于没有在法律上予以明确的规定和支持,导致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土地流转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往往是通过口头协议的方式来进行转让,在土地流转的具体时间、金额、救济方式等方面也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利益,另外在土地流转市场监管等方面也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和监管平台。农民通过自发地进行交易,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保障土地流转的规模和农民的基础权益。另外,土地流转租金往往比较低。

三、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建议

(一)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与提高农民觉悟相结合

我国农村的改革事业,为的是农民,靠的也是农民,农村改革事业能否成功,关键是看农民群众是否参与,农民群众是否积极参与,关键是看农民群众对这一事业是否有愿望和热情。农村土地流转不能沿用过去行政命令的老办法,即便是有益于农民的好事,也不能搞强迫执行、硬性摊派。农村有农村的具体情况,农民也有农民各自的具体要求,农村土地流转一定要因地制宜,体现自己的特色。各级政府一定要把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交给农民,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尊重农民的意愿,在贴近群众、服务农民的真情中让农民受到感动,通过宣传发动,典型引路,营造氛围等措施来激发农民的内在热情。一定要宣传好党的农村政策,通过宣讲乡村振兴的意义、任务、目标、内容和有关政策,对农民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努力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提高农民的觉悟,将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计划转化为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自觉行动。

(二)坚持规范土地流转市场与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

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要把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作为一项根本性工作来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最早撞开了市场经济的大门,可农民手中最具价值的生产要素,最具增值潜力的宝贵资产,特别是几千年来一直赖以生存的土地,至今还没有成为他们投入市场化运营的资本和积累财富的源泉。在一波又一波的土地流转和征用中,土地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开发商谋取暴利和地方政府聚集财政的廉价资产,做为土地主人的农民却始终无法自由支配自己的土地,确保农民增收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增加农民收入,既要挖潜农业内在的增收潜力,又要拓宽农业外在的增收渠道。

(三)坚持完善农村市场体制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相结合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兴办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多种经营,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活动,农民的主体性逐渐增强,在勤劳致富愿望的驱动和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主体性作用,为从整体上向新型农民过渡奠定了厚实的基础。这其中,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各种社会组织的作用不可忽视。但在当前农业生产中,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加剧了家庭分散经营与现代化、市场化之间的矛盾,加大了农业生产所面临的市场风险,阻碍了农业的发展。

(四)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制度与健全农民利益保障机制相结合

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是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的关键。土地承包作为一项农村基本制度不能改变,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征用一部分农民土地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就在于失地农民的利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目前,一些地方给予农民的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偏低,或者干脆被有关部门截留,造成农民失地后没有生活保障,生活水平难以提高。农村在土地承包经营、征用土地、出租转让土地等问题上发生的纠纷已占到所有农村纠纷的60%以上,引起了农民的强烈不满,所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利益保障机制。一是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结束语:

当前,农村改革正面临着多种机遇叠加,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必将带来农村土地的规模化流转,农村土地流转的广度和深度都将迎来新的转变。而土地流转机制的盘活、规范的建立,又将进一步增强农民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三农”发展迈上新台阶。可以预见,随着社会各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认识不断加深,广大农民翘首以盼的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我国的农村改革事业一定能够胜利开花结果。

参考文献:

[1]郭栋,邸敏学农村基层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分析-基于益阳、杨凌、太谷土地流转模式[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7(7).

[2]周艳希以土地流转新模式激活“沉睡”资产[J].当代县域经济,2018(1).

[3]马若龙,刘轶杰,陈艳湖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比较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