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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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研究

赵爽婷

天津华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天津 300000

摘要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生态环境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让我国人民诱发疾病,基于此,从我国污染物排放总量管制制度的实施模式、我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强化总量控制的措施和建议进行了论述,以期对后续研究起到参考作用。

关键词:污染物;排放总量管制;对策研究

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增长,工业、农村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废物不断增加,于是,环保问题也相应形成。管理污染物的规模,要针对本地的自然环境承载能力,即针对本地的工业、生活污染类型,把污染规模限制在适当范围内,并对其实施有效的管理,从而避免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损害,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危害。污染规模管理是实现新的发展观、构建先进社会生产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1 中国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管制体系的模型

目前,我国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行的是逐级分解减排指标,逐级明确减排责任。每个区域都要根据自己的法律,建立一个总量的控制指标,然后根据这个指标,将这些指标传递给各个城市,每个城市都要根据自己的发展程度,来确定自己的排放量。而且,污染的治理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必须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减排标准,并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减排标准,并对其进行严格的考核。

2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中的一些问题

2.1 执行范围过窄,制约了总量管制的权威

目前,我国重点控制的重点是工业污染源,而对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日益严重的问题,相关部门显然没有足够的重视和采取措施。在工业污染防治中,只有少数的重污染企业和新的污染源才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污水处理,而且都配备了在线监测和远程监控,但是大部分的企业都没有安装相应的设施,所以环境保护部门无法收集到污染的全部信息,也就无法消除整个地区的污染。仅靠一个简单的抽样,就能估算和估算出总的污染,而完成总量控制的往往是概念,这就造成了数据缺乏科学性。

2.2 环境容量的不确定性对总量调控的指导作用产生了影响

环境容量的变化,受环境温度、湿度、地质条件、季节变化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又由于受到现代技术的制约,很难对环境污染类型、规模等进行准确监测,所以在检测准确性等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因为检测仪器和手段的滞后,会导致检测结论的正确性收到一定程度的干扰,是影响区域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因。受到各级财政资金的制约,各个部门的监测技术和仪器的进步水平参差不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技术能力也相差甚远,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技术设备使用不规范、污染物取样点设置、取样次数和方法的偏差、取样后的取样方法不准确、取样方法不准确等问题,造成数据偏差过大,影响了有关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制定,降低了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科学性。

2.3 指标下达与实际不符,制约了总量控制的科学性

总量控制要从宏观调控着手,目前国内的总量管制还停留在分解模式上,并没有针对各个地区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虽然现有的控制方案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但也会导致现有的控制方式产生分歧和矛盾,影响到系统的科学性。

2.4 缺乏环保方面的相关法规,对总量管控的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

虽然我国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很多,但是关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并且缺乏强制实施的约束力,使得总量管制的实施效果很差。与此同时,我国政府对市场调控手段缺乏有效的保障,其调控方式主要是针对专业排污单位,目前对排污单位尚未为人所知。因此,排污收费标准和治理工作不能很好地进行。

3 强化控制总量的措施和建议

3.1 健全控制总量的法律和法规

完善国家有关部门的排污限额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执法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而缺少法律、法规,就会导致污染的控制很难进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生产技术、生产方式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必须改变传统的单一污染源、污染物的管理观念,并制订出更符合目前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为了提高环保的针对性,必须及时更新、完善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修改、更新污染指标、处罚、标准,使之与时代发展相适应,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1]。要在总量控制方面实施严格的管制,保证总量不超出规定的范围,就必须强化对污染源的法律制约,如果没有法律和法规的制约,就很难达到总量控制。在立法上,要推动污染物从总量控制向总量控制转变,要制定与污染物总量管制相对应的法律体系,对各污染物排放单位和企业进行法律制约,加大污染成本,对超排漏排的违法企业实施严厉的惩罚,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同时,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等方面,要适时调整,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的环境特征和发展要求,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以满足当地的排污总量控制要求,制定相应的政策与规范。

3.2 严格的环境准入

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加强对相关污染源的控制,严格控制污染排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环保要求,不符合环保法规的,一律禁止生产。比如工艺设备的废旧、排污量过大、能源消耗过大等,这些都是不合格的指标,应该予以取缔。相关部门务必要做好审查工作,在审批之前要注意到项目的细节,控制好污染的指标,在环评的过程中,要详细地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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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增加科学投资

加大科研经费,培养技术人员,建立科学的管理机构,合理地控制总量,这样才能更好地监督环境的能力,同时也能及时地掌握环境的污染状况,从而达到一个更高的目标。鼓励技术革新,努力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发展节能产品;对绿色、洁净的生产要毫不迟疑地予以支持,同时也要对先进的生产技术给予大力支持和引导,使污染物的排放量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延伸产业链,达到“零排放”的目的,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3.4 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测

加强对污染来源的环保监管,确保污染控制设施的正常运转,达到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建立污染源和受管制的出口标准,建立在线监控体系,获取污染物的实时资料。排放超出相关标准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将按照有关法规予以禁止。推进燃煤电厂脱硫工程,降低SO2排放。要加快工业结构的调整,督促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不符合条件的全部淘汰,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机器,凡是设备简陋、污染严重、无法治理的企业。必须严格提高污水排放标准,从而彻底改变违法罚款和管理费用不足的状况。

3.5 实行集中式污染治理

要实现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必须在城市化的过程中,通过完善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环境污染程度高、污水排放量大的现状;同时,要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加强对农村非点源污染的治理,减少地区污染,控制和减少空间污染。要通过加大对园区、工业园区的建设,使其达到合理排放,逐步将分散的资源进行整合,达到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完全控制。

结论:通过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实现了生产方式的转换,提高了生态环境的质量。要想减少社会生产活动的总排放量,就必须科学、有效地分析污染源、提高监控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同时,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根据污染物监测数据,开展针对性执法,及时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净化生态环境。

参考资料:

[1]卫毅慧.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J].山西化工,2022,42(04):163-166.

[2]涂斌,任冰.我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改革方向探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9,No.210(05):99-101.

[3]汪准,项官兴.环境保护管家服务模式研究[J].环境与发展,2020,32(07):216+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