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化妆品安全监管要点探析与展望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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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安全监管要点探析与展望

卢秀群

广州美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 广州510800

摘要:近几年,随着儿童化妆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儿童化妆品的种类也越来越多,一些不法行为在市场上屡见不鲜,比如以玩具的名义出售儿童“彩妆”等。为了有效地减少婴幼儿化妆品的安全隐患,在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监管部门要根据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特征和容易出现的问题,准确掌握关键控制点,严格对产品注册、备案环节中对配方、安全评估、包装标签等内容的审查,落实上市前监管;同时,对儿童化妆品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及时的梳理,并对日常监督工作重点进行了探讨,并对其进行了现代化的监督管理,以确保儿童用妆的安全。

关键词:儿童化妆品;安全监管;要点;展望

1 儿童化妆品的定义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化妆品进行了清洁、保护、美化和修饰等方面的处理,对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进行清洁、保护、美化和修饰。牙膏按照本条例中关于一般化妆品的相关条款进行管理。此规定不适用于肥皂,但声称其有特别的美容效果的,则适用于此规定。《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婴幼儿化妆品是对12周岁以下的儿童使用,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产品。

儿童化妆品存在的问题

2.1 国产儿童化妆品品牌影响力较弱,市场认可度高的品牌较少

目前国内的童装品牌“郁美净”、“青蛙王子”等都是国内比较有名的品牌,虽然也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但是强生、贝亲等国外品牌还是占据了很大的市场份额。随着婴幼儿护肤品的发展,国内的儿童护肤品如红色小象、松达等,也渐渐引起了消费者的注意,而一些老牌的品牌却是冷冷清清,甚至还有被人买走的危险。

2.2 儿童化妆品品类覆盖不全

目前市面上的儿童护肤品、洗浴类、防晒类的儿童护肤品很多,儿童口红、眼影、粉底、腮红、指甲油都很少,不能满足儿童日常写真拍摄、舞台化妆的需要。

2.3 儿童化妆品上市前监管仍存在不足

目前市面上流行的“儿童彩妆”,存在着未按照化妆品进行注册和备案,产品标签上没有标明生产许可证等问题,事实上,这些产品大多是玩具生产商生产的,以玩具形式包装,按照玩具标准进行检验,通过模糊玩具与化妆品的界限规避监管,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此外,个别的“仅供出口”的儿童化妆品也有可能进入国内。

2.4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销售包装形式引人混淆

市场上的儿童化妆品尚未实行统一的标志,有些产品的外包装与儿童化妆品相似,但属于“消”字号和“驱蚊”类产品,必须根据消毒产品或杀虫剂来进行管理,消费者在购买时很难辨别。有些产品上写着“全家可用”、“婴幼儿、儿童、成人均可”等字样,只是为了夸大其对儿童化妆品的安全宣传,而实际上并没有按照儿童化妆品的标准进行申报。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如果化妆品中加入了水杨酸等成分,如果该产品有三岁以下儿童长期接触,则应在标签上注明“三岁以下儿童不可使用”,但是很多产品都缺乏相应的警告。

2.5 儿童化妆品配方缺乏足够的安全性数据支撑

目前,国内一些化妆品企业对婴幼儿化妆品的安全评估工作还没有进行全面的研究。如果不能解释是否需要加入香料、着色剂、防腐剂;未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要求,不能提供相应的着色剂质量标准;无法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含易敏性芳香成分的含量分析证明。一些企业在产品推出之前,由于毒性试验周期长、成本高,没有进行这方面的研究。

2.6 销售渠道多样,产品监管难度大

化妆品经营的门槛相对较低,只要有营业执照,就可以在经营的范围内经营。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平台存在着入网审查不严、产品信息公示不全、无法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经营者在电子商务平台登记的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供货渠道难以追溯等问题,增加了监管难度。

3 儿童化妆品安全监管要点

3.1 关注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成分

3.1.1 选择具有长期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

原则上禁止使用儿童化妆品中含有祛斑、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等原材料,不得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使用以上原材料时应注明使用理由,并根据使用安全评估。

3.1.2 应针对儿童的皮肤特性、成长特点筛选原料

儿童皮肤护理要注重滋润,不能加入高营养成分、功效成分,清洁型化妆品易进入眼睛,应选用原材料以减少刺激;对于防晒产品,化学防晒剂很容易被分解,会进入表皮,引起皮肤的过敏,所以可以选择二氧化钛、氧化锌等物理防晒剂,小儿的吞咽能力还没有完全发展起来,牙齿的硬度也比较低,所以在使用中有很大的概率会被误食,所以建议儿童牙膏选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中的原料以及柔和的摩擦剂。

3.2 对儿童化妆品进行科学的安全性评估

《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要求对婴幼儿化妆品进行全面的配方分析,了解其来源、组成、杂质、理化性质、使用范围、安全用量、注意事项等相关资料,并对各成分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并明确使用的用途,并对配方中使用的原料如香精、乙醇、阳离子表面活性剂、透皮促进剂等进行安全风险评价。根据《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规定,对婴幼儿化妆品进行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急性眼刺激性试验、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以及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除淋洗类、香水类、指甲油),还要进行皮肤光毒性试验、皮肤过敏试验、皮肤过敏试验,检测结果为无皮肤刺激性、眼刺激性、光毒性、过敏性。

4 儿童化妆品行业发展与监管展望

4.1 建立儿童化妆品行业协会,发挥纽带作用促进共同发展

由于产品消费群体的特殊性,儿童化妆品行业已成为一个特殊的产业群体,成立独立的行业协会有利于聚焦市场需求、把握行业发展方向、搭建行业人才平台、共享安全风险信息,形成行业合力,引导整个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4.2 提高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准入门槛,严格产品上市前审查

对于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研发的企业,应在资质证书上标明,并加大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和研发机构的准入门槛,明确儿童化妆品生产厂商的监管责任。要求经营者、注册人、备案人等必须具备一定的化妆品理论知识,能够为顾客提供不同年龄段、不同肤质的儿童化妆品的选购意见,并对所经营的商品进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建立了一套现代的商标样品比对与筛选体系,利用智能系统进行初筛,并设置了商品类别查询功能,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中的分级标准,对商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验,提高了监督管理的效率。

4.3 加强儿童化妆品原料管控,开发禁用原料筛查技术

对化妆品原材料的生产厂家要加强监督,要明确其对国产和进口化妆品原料的管理责任,并严格规定原料的成分与化学品安全书的说明书一致;制订包括必须检查的婴幼儿化妆品原材料验收标准,规范注册人和备案人自购原材料的审核;并提出了禁止组分的筛选和快速检测方法,防止原料、化妆品生产厂家在使用前加入其他成分,从而为监管和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5 结语

综上所述,新生儿的皮肤结构与功能与成人皮肤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新生儿表皮屏障功能不完全、真皮纤维结构不成熟、黑素细胞功能低下、皮脂腺和汗腺的分泌功能不健全,对外界的刺激和紫外线比较敏感。为了减少新生儿痱子、尿布皮炎、接触性皮炎、湿疹、青春期痤疮等常见的皮肤问题,降低其安全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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