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UGC平台间合作机制之搭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14
/ 3

浅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UGC平台间合作机制之搭建

王悦[[1]]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市长宁区 200050

摘要:用户创作内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以下简称UGC)的蓬勃发展决定了互联网用户对于创作素材的许可需求与日俱增,但我国当下集中许可机制运行不畅。UGC平台作为新兴互联网产业生态链的重要一环,具有深度参与市场的信息优势和技术优势,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UGC平台间合作机制的构建能够从简化许可流程、优化定价标准和多样化许可模式三大方面提高许可效率。

关键词:著作权集体管理;UGC平台;合作机制;具体措施

1、著作权许可困境的产生

数字技术和传播技术的进步降低了UGC的创作门槛,“重混”作为UGC的主要创作手法,是指使用文本、音频、视频或是它们的某种组合形成的一种拼贴形式[[1]]。UGC内容的合法性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使用许可,新技术带来的传播效益被增加的交易成本所抵消,限制作品有效利用的障碍逐渐由“技术不能”转变为“制度瓶颈”[[2]],由此导致了许可困境,全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形态要求我们进行许可制度的创新。

2、UGC平台的价值凸显

面对集中许可的现状,有学者指出只有改变公权力的干预才能真正实现许可效率与传播效率的协调发展,我国应当允许市场主体自行创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3]]。笔者认为,制度运行的历史惯性和历次修法的结果都表明我国直接从垄断性集体管理组织转向竞争性集体管理组织并不现实,而且著作权许可市场内多家组织林立很可能会导致权利人和使用者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浪费,这将极大地提高交易成本、消耗社会资源。我们完全可以在现行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内部进行调整,搭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UGC平台之间的合作机制。

UGC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近几年来发展迅猛,是连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许可市场的枢纽,具有天然优势。

2.1 信息优势

作品效用最大化的实现离不开定价标准科学性的提高,与其他商品一样,作品的定价依据源于对著作权许可市场供求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作品的无形性决定了其定价机制的设计更加困难,因而作品定价要求更高的专业水平和更多的信息。UGC平台的大数据统计系统和后台数据分析系统保证了平台对著作权许可市场供求信息进行调研的效率和质量。极高的市场参与度确立了其信息优势。

2.2 技术优势

UGC平台的发展主要依托数字技术的进步且平台的数字化进程较快,UGC平台能为集体管理组织提供从人员配备到软硬件设施全套的技术支持,从而协助集体管理组织完成数字化许可系统的完善。

3、合作机制搭建的具体措施

二者的合作机制具体表现为:简化许可流程,完善数字化许可系统,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畅通集体管理组织的市场信息渠道,实现著作权市场供求信息在平台用户与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及时传递,确保后者得以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变更许可费用,并根据市场情势为作品使用者提供多样化的许可方案。

3.1 简化许可流程

一方面,可以在UGC平台设置指向集体管理组织的链接,用户点击链接能够跳转进入集体管理组织的网上许可系统,快速链接的设立将节省用户大量的网络搜索成本。

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革新为集体管理组织的创新带来了契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就著作权许可而言,使用者和集体管理组织可以通过智能合约快速缔结授权合同,使用费和管理费的自动化收取和分发将重建对集体管理组织的信任机制[[4]]。在获权后的监管阶段,区块链的应用不仅可以消解监管成本,还可以通过消弭执行合约的成本,发挥集体管理组织降低交易成本的职能[[5]]

实际上,为应对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的新需求,美国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已经成功开发了较为成熟的数字版权集体管理系统。例如,美国广播音乐协会(BMI)推出了数字许可系统,采用点击合同的方式,让使用者得以直接在线获得许可,并可根据在线版税计算系统来预期许可所需费用[[6]]。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积极应用技术发展红利,联合UGC平台运用区块链新技术搭建顺畅的线上许可平台,简化许可流程,降低交易成本。

3.2 优化定价标准

在定价机制上,美国版权集体管理组织针对使用者的不同需求,结合不同利用方式的各自特点,设计了复杂精确的计费机制。例如,在网络音乐的许可问题上,美国作曲家、作家与出版商协会(ASCAP)根据网络利用方式和范围的特殊性,设计了详尽的版税计算标准和精确的费率计算方式[[7]]。UGC平台和集体管理组织可以分别承担信息收集和信息处理的职责。

首先,UGC平台主要负责收集平台内作品播放量、作者影响力、用户需求偏好、视频点击量等关键数据并且提供给集体管理组织,为避免UGC平台虚构或者假报与定价相关的评估信息,集体管理组织可以在合作协议中要求直接参与或者监督对作品有关信息和数据的统计工作,法律也可要求UGC平台承担提供真实统计信息的法定义务[[8]]

其次,集体管理组织负责根据市场需求、传播量、影响力等因素建立有效的作品价值评估体系,然后根据UGC创作者的粉丝数量、视频点击量、广告收入等市场因素决定最终的许可收费,从而实现科学定价。在使用费支付方式上,考虑到UGC平台用户的一次性付费能力较弱并且收益主要来自视频播放后才产生的平台激励和广告收入,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为UGC平台用户特设分期付费机制,允许用户先支付一部分许可费,然后在视频播放过程中随着创作激励和广告收入的分期提现再分期支付剩余的许可使用费。

上述定价机制符合市场规律,能够以不同价格标准满足各类UGC创作者的支付意愿,避免了“一刀切”式的定价标准导致部分支付意愿较小的使用者无法利用作品的情形,同时也为权利人提供了创作与传播作品的经济诱因,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权利人的财产利益。

3.3 多样化许可模式

通过UGC平台将市场最新动态和关键数据传送给集体管理组织,后者可以借助大数据分析机制针对不同的使用方式和应用场景制定灵活的许可模式,并且能够根据市场情势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从而保证传播效率随传播技术的发展而同步提高,促进作品利用效率,完善著作权运营模式。

UGC时效性较强,使用者往往不需要永久或者长时许可,集体管理组织可以引入短时许可机制,用户可以根据其预估的视频热度持续时间选择许可期限,许可期限届满后平台将通过技术手段屏蔽视频中该作品的使用,该机制既能满足UGC创作者的使用需求,降低许可使用费,又能够保证权利人的利益。

全民创作的趋势促使权利人和UGC创作者寻求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许可渠道,UGC平台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间合作机制的搭建能够回应这一现实需求,真正从实现作品效用的角度构建集中许可制度,届时著作权许可的集中化和平台化将会成为趋势。

结语:

面对著作权产业环境的新变化、新需求、新生态——UGC的发展,集体管理组织的运行现状不尽如人意。UGC的著作权合法性问题是产业驱动集体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个挑战,也是实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一个契机。对此,我国应当构建UGC平台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合作机制。其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积极联合UGC平台运用区块链新技术搭建顺畅的线上许可平台,简化许可流程;其二,大力发挥UGC平台的枢纽和桥梁作用,收集并分析一线市场的供求数据实现科学定价;其三,借助成熟的大数据分析机制,设计灵活的许可模式。


[[1]] 作者简介:王悦(1997—),女,山东青岛,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


参考文献:

[[1]] 易玲,邢家仪.重混创作行为的著作权法规制研究[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6):133-139.

[[2]] 熊琦.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正当性解构与制度替代[J].知识产权,2011(6):38-43.

[[3]] 同[3].

[[4]] 刘慧.论数字技术变革与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耦合[J].出版发行研究,2021(1):49-55.

[[5]] 舒晓庆.区块链技术在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中的应用[J].知识产权,2020(8):68-76.

[[6]] 美国广播音乐协会官网:https://www.bmi.com/licensing,最后访问日期:2021年7月31日.

[[7]] 美国作曲家、作家与出版商协会官网:https://licensing.ascap.com/?type=digital,最后访问日期2021.7.31.

[[8]] 熊琦.美国音乐版权制度转型经验的梳解与借鉴[J].环球法律评论,2014(3):142-160.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cooperation mechanism between copyright collectiv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and UGC platform

Wang Yue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hangning District, Shanghai 200050)

Abstract: The booming development of User Generated Content (UGC) determines the increasing demand of Internet users for licensing of creative materials, but the current licensing mechanism in China is not functioning well. As an important participant of the emerging Internet industry ecosystem, UGC platforms are deeply involved in the market and have natural information and technical advantages. The construction of cooperation mechanism between copyright collectiv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s and UGC platforms can improve licensing efficiency in three major aspects, namely, simplifying the licensing process, optimizing pricing standards and persifying licensing models.

Key words: Collective management of copyright; UGC platform; Cooperation mechanism; Concrete measu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