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问题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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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问题研究

章凌彬

宁德市蕉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福建省宁德市   352100

摘  要: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是当前趋势所向。本文从意义探究、现状分析和策略探讨三方面视角切入消防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问题研究,以期构建更加合理规范的消防监督执法体系,推动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消防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是当前趋势所向。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必须强化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以消防监督执法系规范化发展推动社会面火灾防控的重大发展。

一、消防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消防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要求。党的二十大后,党中央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消防法治和责任体系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和应有之义,应当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高度依法治火、依法管火,进一步完善消防法制体系,推进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消防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是践行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法律体系日臻完备,法治理念已日益深入人心,同时受特殊时期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影响,人民群众和社会单位对规范执法提出了更高更严标准,要求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贯彻实施消防法律的重要职责,实现严格执法与包容执法的相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结合。

(三)消防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是提升消防工作质效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在消防监督执法领域,消防救援机构除了要在落实执法严格性上下功夫,还要满足改善消防营商环境工作的现实需要,既要严格执行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又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实现二者平衡就要有效缓冲矛盾、解决问题,进一步调整优化消防法律法规制度,持续完善消防法制建设,有效提升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效力。

二、消防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现状

(一)规范体系建构仍与复杂实际情况有差距。建国后我国消防法制建设逐步发展完善,特别是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以来,在消防法制体系上作出了不懈调整和优化,执法规范化工作也随之步入新的发展阶段。面对复杂的消防监督执法环境,应当坚持标准规范先行,但由于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修订内容追求严谨、过程耗时漫长,导致其更新较慢,容易产生执法手段运用、尺度把控的不统一与不规范的情况,这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增加了难度和压力,也对消防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有必要聚焦既有建筑消防改造、超大城市消防管理、数字化消防建设等重点领域,制修订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突破性的消防标准规范体系,以高水平标准牵引高质量发展。

(二)执法队伍力量仍与安全监管任务有差距。当前,我国多元化经济高速发展,消防风险和火灾隐患随之增多,安全监管任务数量加大。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负责辖区本级所列管的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一般单位的监督抽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知识宣传、乡镇及派出所消防监督指导、相关会议及其他工作。除常规工作外,还承担着各类年度专项整治行动,尤其在部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不漏一楼一户,不留死角盲区”的要求下,容易造成消防管理责任边界扩展过大,出现人员力量紧张的情况,同时各类会议与考核占用了监督执法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容易导致监督执法照搬老模式、走老路,在优化消防监督执法方式上创新性和主动性不强,减缓了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的进程速度。

(三)法律业务素养仍与过硬能力要求有差距。对标各级党委政府、人民群众要求和人才建设发展意见,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法治思想认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短板问题。受各种因素影响,有些人员还未完整接受系统性的法律理论知识教育就投入业务实践,大多是靠着“师傅带徒弟”传承式学习、日常经验积累式执,这导致其中有些人法治思维观念尚未完备,综合法律业务素养参差不齐法,也极易造成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选用不准确的问题,甚至在技术规范和法条的区分上有所模糊,如法律法规适用错误、法条引用不具体等。这类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消防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建议

(一)优化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管理机制。消防救援机构应进一步优化升级消防监管系统功能,确保执法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在执法软件运用上,通过实时定位监督执法人员位置,掌握执法轨迹、检查时间和时长等关键信息,实现执法时间、空间全程留痕。在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上,进一步明确执法记录仪使用的范围、方法和要点,所有消防执法事项,一律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制,并加强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的抽查和通报。在发挥市级消防法制审核中心作用上,加强行政案卷评查和评估,对所有行政案件实行提级法制审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在加强“删除作废”项目管理上,实行逐级审批制,所有执法项目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删除作废。

(二)完善多元化协商联动监管模式。政府部门应建立责任明晰、信息互通、齐抓共管的基层消防安全监管体系,督促各行业、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行业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明确专人负责协调推进。各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应将排查火灾隐患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及时将发现的火灾隐患通报当地政府和消防救援部门。各村(居)委会、综治中心、网格员、基层站所、民兵队伍等基层力量共同参与经常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筑牢群防群治防线,搭建多元协商联动的监管平台。

(三)强化监督执法业务培训体系建设。消防救援机构应建立具有长效性和系统性的培训系统,培养树牢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做到尊崇法律、敬畏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在其位谋其政,就应该学其法、用其法,一方面要及时做好新近出台的律法条文宣传,通过集体培训班或岗位自训的形式,全方位对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开展培养提升。另一方面要开展分层次培训,针对新任职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系统培训执法过程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有重点地加强对宪法、消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使其能熟练制作与使用各种法律文书。针对其他已经在岗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则侧重培训执法过程中法律法规的运用,使其掌握基本执法制度、基本执法程序、基本执法技能、消防安全基础知识、消防标准规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既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发展新趋势、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也是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火灾风险管控能力的重要途径。下步仍要在全面推进消防法制标准化建设上下功夫,形成完备的消防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完善的消防监督体系、严密的队伍管理体系和有力的发展保障体系,为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Z].2019-05-30.

[2]高梦非.引入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我国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策探讨[D].天津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