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用中的英语翻译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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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应用中的英语翻译对策

陈艳芳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摘  要:随着我国近年来不断增多对外法律文化交流,诸如拼写语法及法律术语翻译等方面出现错误产生在法律翻译中,法律翻译者应在翻译工作中端正态度,提高责任心,才能使译文提高翻译质量。

关键词:法律应用;英语翻译;应用对策

1. 前言

各国法律概念不尽相同,即便是中德如此相近的法律体系,在内涵上还有很多不能完全重合的法律概念。对两国法律概念内涵存在的差异进行对比,译者应对两国法律体系熟悉。针对个人而言,通常熟悉中国法,难以再熟悉德国法,除非对两国法学都接受过系统训练,因此在法律翻译中遇到翻译劳动法税法等内容时就有一定难度。

2. 现阶段法律翻译中的常见问题

2.1 司法翻译问题

刑事诉讼翻泽中,译者应对外语通晓,为办案人员完成审讯被告、犯罪嫌疑人或询问证人提供帮助,实现对案件真相的查清。目前外国人明显增长在华犯罪案件,增大了对翻译人员的需求,这些问题只有妥善解决才能对犯罪行为更严厉地进行打击。

2.2 翻译规范问题

中国与世界近年来日益增多交流,紧密沟通。但译文质量存在一定差别,很多对专业性文化知识不尊重、责任心不强及因文化存在差异或与作者有不同见解而使译文存在一定分歧。通常将其按照专业知识不足粗心大意型、逐字逐句单词堆砌型、有差异理解有待商榷译文型几种类型进行划分。

2.3 翻译规范案例

英国王室在1840 年与新西兰毛利人首领达成一致的协议,为得到庇护的毛利人,避免受到罪犯横行村庄、商人及水手抢掠,英国期望对殖民地扩大控制。双方均在起草的《怀唐伊条约》上签字,其英文版规定毛利人应对英国女王绝对服从,将主权与所有利益让出。但结合英国传教士的毛利语译文版,毛利人不是放弃主权,而是放弃治理权。可建立的观点没有得到如此结果,法律制度人除保留自治权外对该条约含义一直在争论。

3. 法律翻译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3.1 翻译人员数量不足,大部分人员存在不同的翻译水平

司法实践中专业翻译工作由正规翻译公司或外语专家、研究学者完成,但都是直接翻译办案人员的语言,对专业术语达不到较高的掌握程度,翻译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甚至与司法人员有完全不同的表述。无法律意义的翻译增大了司法工作的不足,甚至使案件事实难以查清。

3.2 聘请翻译人员缺乏统一流程,翻译人员缺乏专业知识

相关司法解释未规定翻译人员的聘请方式,翻译人员的聘请程序通常缺乏正规性,只要对需翻译手语通晓或是外语人员可完成翻译工作,有时甚至是使办案速度加快,存在着手续不全、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或为便于工作,安排前阶段的翻译人员。由翻译人员已对了解前阶段案情,只是重复之前完成的工作,无法实现翻译客观真实性。

3.3 对文化差异了解不够

未了解双方历史文化、宗教信仰、地域文化、生活习俗等方面的差异,导致案件资料翻译不准确。

4. 法律翻译中常见问题的应对措施

4.1 司法翻译制度层面

一是在翻译方面建立专门制度。各机关部门翻译工作标准规范应详细,同时实现协同一致的工作,对翻译人员规定及相应调整聘用制度,在法律方面为精准翻译提供支持,也为翻译制度提供依据。使其承担责任和义务,对于准确高效开展刑事诉讼翻译工作更有利。

二是在法律翻译中使公正性原则得到体现。在法律翻译中公正性原则是独特原则,使维护法律公平公正得到体现。与其他翻译不同,通常法律翻译涉及到多方利益,因此,一定要翻译的客观准确。翻译人员在一个句子、一个单词中若受其主观情感影响,容易造成原文意思发生变化,产生不必要的问题。所以,在法律翻译文档中一定要认真查证模糊语句,切忌按照个人想法对原文中表达的部分条款刻意美化或贬化翻译。

4.2 翻译规范问题层面

一是翻译人员与差异实际相结合开展工作。中英存在文化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西方以《圣经》为代表的文化源头对其宗教习惯产生的影响较大,各国的历史独特,由此展现出不同历史内涵、生活环境及习惯,在地域方面更是双方明显差异。翻译人员应有机联系二者,切忌对任何一方单独或孤立看待。翻译中对他国文化习惯予以尊重,对作者及其写作风格分析后提高翻译精准性。

二是与法律专业性相结合。因法律对属地、属人和保护管辖适用,所以,在与法律适用,国际私法中适用等相关法律援引尚未完善落实,存在较多的争议,在对私法实践相关问题的妥善解决中,对哪一个国家的法律适用还属于一个难题,而因各国有不同法律,定罪量刑方面存在的差异较大。诸如刑事诉讼法,在翻译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工作中,译者一定要对外国语言通晓,再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法条向中文翻译过程中,也容易产生不同学说的不同理解。在专业词汇方面,法律翻译不只是文学方面的准确性,法律方面更重要。文学准确性需要较高的翻译水平,应加强训练并积累经验,法律专业性对译者对于准确掌握法律用词的意义具有较高要求。在不同法律体系下,同一个词有完全不同的意思。诸如consideration,中文含义对价,该词是普通法概念,我国法律里无该概念。若这只是有与没有之间的差异,下一个词通过翻译真的容易使双方发生矛盾。assignment(of a contract),对法律不了解的人会按照指定进行翻译。了解法律翻译的明白该词其实是转让合同。但由于我国法律和普通法之间存在的差异,该词翻译为转让还将导致歧义。我国法律合同能转让权利义务,但在普通法体系下,可转让合同权利,不能转让合同义务。同时转让合同权利义务还有novation这个词。因此,在assignment词中,若原文文件源于英美法系,向中文进行翻译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合同权利转让翻译。但译者若对英美法系法律与我国法律之间存在的差异不了解,可能翻译为“准确”,在表达合同双方真实意思中发生错误,导致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出现损失。在混同性词汇方面,法律翻译行业领域严肃并需要熟悉中文专业知识。法律翻译者对两国法律知识应掌握准确。同时详细调研两国之间文化、历史背景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基于法律功能对等,应采取的含混词翻译策略是按照模糊对模糊。与此相反,具有明确含义的原词避免囫囵吞枣,导致不应有的模糊。诸如应翻译substantially certain为“大致确定,基本上确定”而并非“必然结果”。中国法律中存在类似含混词,诸如民法通则中的主要生活来源、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及必要财产等。含混词在法律及合同中目的是执行条文或履行条文过程中应保持较高的灵活性。

5. 总结

综上所述,英语翻译在司法上承担将司法进程对外宣传的重要责任,对与依法治国理念的宣传和法制体系的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司法公平的有效维护,法律权威的树立具有重要作用。分析应用冤假错案翻译不只是深入研究语言学,也能使法治进步得到有效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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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国生.法律英语术语误译[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2016.8

作者简介:

陈艳芳(1978),女,黑龙江五常人,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