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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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行政

何龙

(中国烟台市牟平区委党校, 山东  烟台  264100)

摘要:现代意义上的依法行政,就是行政主体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并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违法行政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厘清依法行政的历史进程、看清依法行政现实状况,才能对依法行政提出更好的实践要求。

关键词:依法行政;历史进程;现实状况;实践要求

1 依法行政的历史进程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依法行政大致分为如下四个时期。

1.1 1954年—1957年,法制建设的基础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对这段历史进行了深刻的阐述:“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而现行宪法中,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列在国家机构之前;还在第二条,提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最早的宪法,对依法行政历史进程的研究很重要,因为它厘清了公权力来源,确认私权与公权力界限,这一时期确定的国家机构,比如政府叫人民政府、法院叫人民法院,这都是一脉相承的。

1.2 1979年—1992年,行政法制建设的萌芽阶段

邓小平认为,这时期是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关键时期,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从人治到法治关键在于建设一套制度,这种制度不因为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1989年随着《行政诉讼法》出台,这是行政法治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行政诉讼法》确立了普遍性的“民告官”制度,对于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1.3 1993年—2012年,行政法治初创发展期

1993年,“依法行政”被首次写入中央《政府工作报告》。该报告提出依法行政概念,从而正式确定依法行政原则。这一时期,大量规范政府行为、限制公权力的法律得以制定实施。制定了《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律依据。

1.4 2012年—至今,行政法治建设的新时代

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2012年党的十八大,对这个目标做了调整,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这就给各级政府建成法治政府提出了时间表。

2 依法行政的现实状况

回顾了依法行政的历史进程是为了看当前问题发展的来龙去脉,研究分析现实状况。

2.1 依法行政面临的问题

1)政府依法决策的能力有待提高。在行政的重大决策方面,由于没有建立法定的程序要求、没有责任要求,因此出现了三拍现象“做决策拍脑瓜,执行决策拍胸脯,决策执行完了拍屁股走人”。说到底,这就是一种人治思想,到最后导致很多重大决策看起来是一时的政绩工程,也会给国家和社会人民的利益带来损失。

2)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的问题。一是权责脱节。就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力及其法律责任之间不平衡。二是是运动式执法。执法机关为解决某一领域内突出存在的问题而通过集中优势人力、物力,采取有组织、有目的、规模较大的执法活动行为。三是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这种不作为乱作为往往引发的强烈社会反响,很容易造成群体性事件。

3)问责监督环节存在问题。有权必有监督。迄今为止,人类最大发明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所以,对于行政权力,要监督,要问责。但需要思考如何转变问责的本意,就是通过外在驱动为内在驱动。通过问责驱动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化规范化步伐。

2.2 依法行政的障碍因素分析

现象的背后,应该对阻碍的障碍因素进行分析,这有利于自觉克服消极方面,自觉推进依法行政。

1)中国式法治发展道路的消极方面。我国行政法治“政府主导型”。这就带来一个困境,政府既是法治的主体要来推进依法行政,另外政府又是客体,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2)行政传统的消极影响。很久以前就建立统一中央集权国家,这样一种政治制度必然要求的行政模式是德体法用,道德化的行政,在思想观念上这种家国同构的观念导致亲亲尊尊的宗法观念。这种来自于行政传统方面的消极影响,体现在权力特权观念上。

3 依法行政的实践要求

3.1 提高公务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强调的增强法治思维和素养在于公务人员对法律的价值功能乃至法律的局限性有客观冷静认识的法治意识。法律是人民的意志的体现,是多数人的意志,旨在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总结已有的社会治理的经验,存在对它功能期待,这是它的价值的期待。这既要摒弃法律虚无主义,还克服法律的浪漫情怀。

3.2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政府决策要实现科学、民主、规范

关于决策,行政的决策要科学、民主、规范。党的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决策包含五个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这五个程序都必须做到了才能叫依法决策。现在有一些重大行政决策公示以后,不时陷入“群众一抵制,项目即下马”的困境,这与行政决策没有与社会公众没有进行及时充分有效的沟通互动有关。除了公众参与,还需要专家论证决策的可行性,进行风险评估。至于合法性审查,四中全会提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还要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智库作用。

3.3 政府执法要实现法治化,规范运行机制

1)政府部门职责要明确清晰。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国家的行政许可制度的法律依据是行政许可法。法治政府急需建立三张清单,一是权力清单,二是责任清单,三是负面清单。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现在职权交叉冲突,互相打架,有利的争着干,没利的推到一边,执法机构多头执法。所有的执法均要强调执法体制改革,主要有三项:一是要将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二是加强联合执法,三是强调综合执法。

3.4 完善监督机制,问责需规范化

对行政权来说,目前的监督机制看似健全,比如外部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但都是形式上健全的监督,监督后就是问责,目前存在问题不在于不问责,而在于规范。问责制起到推动法治作用是教育引导,而不在于去惩罚那些违反法律规则的人。

坚持依法行政,就是要规范行使职权,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府的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

作者简介

何龙(1989-),男,山东滕州人,中共烟台市牟平区委党校,初级讲师,研究方向:理论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