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金融机构异同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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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金融机构异同分析

刘利

长春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吉林 长春,130022

摘要:从古至今,经济都是人们生产发展首要关注的重点,任何生产活动的进行都是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经济是一种抽象的概念,货币是经济的实体体现,是经济的见证。金融机构是管理货币,保证社会经济平稳运行,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种服务机构,伴随着经济的增长出现并变化。我国古代就存在金融机构,文章探讨我国古代金融机构寺院、店铺、柜坊、当铺、钱庄、票号等金融机构的异同,从而得出古代的金融机构主要围绕存款、借贷放贷、汇兑进行的结论。

关键词:货币;经济;金融机构

我国历史悠久,是世界上使用货币较早的国家,早在商周时期就有货币的使用,随着社会的发展,统治者开始意识到管理货币的重要性,出台各种管理货币的政策,例如战国末年秦国颁布的《金布律》。金融机构的出现,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古代的金融机构作为信用中介、从事贷款、汇兑等业务,为近代金融货币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本文借助古代金融机构的演变,来探析我国古代金融事业的发展历程。

一、我国古代的金融机构

(一)寺院

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就有借贷放贷的形式出现,不过,那个时候借的都是实物。据《说文解字注》载“贷,施也。为我施人曰贷也”,这里的借贷就是无偿给予,并没有经济学上欠付债务的含义[2]。货币的使用使借贷放贷以货币的形式交付,并且这种活动越来越多,于是在社会上就有开始从事放款的人。战国以前,发放款主要是由官府、地主等贵族,秦汉时期有专门从事放款的人,叫做“子钱家”。到了南北朝时期,寺院成为信用机构,从事放款活动。这是因为南北朝时期佛教盛行,寺院兴起,正如杜牧的《江南春》中所说“南唐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由于当时的统治者崇拜佛教,寺院在经济和政治上都享有不少特权,寺院不仅仅是从事宗教活动,还会从事金融活动,也就是放款业务。但寺院主要就是一种信用中介,并不是专门的金融机构。

(二)店铺

唐代开始金融机构以店铺的形式出现,唐朝是我国古代经济最为繁荣的朝代,长安的西市是我国最早金融市场。西市中遍布各种店铺,有许多店铺会从事信用业务。如金银店从事兑换业务,唐代的汇兑业务标着这我国古代金融业的发展有了质的飞跃。

(三)柜坊

柜坊是唐代专门经营存放货币和贵重物品以及借贷的机构,是我国最早的银行的雏形。在帮客户存放财物时会收取一定的租金,并发放凭帖,客户要凭借凭帖取财物。

(四)质库

质库是用物品作为抵押从而进行放款的一种商铺,以收取利息,也从事信用放款,这是当铺的前身。

(五)当铺

当铺是流行于宋元时期的一种信用机构,主要流行于民间。当铺亦可叫做典当、当店是放高利贷的机构。清朝雍正时,将当铺收归政府控制,规定当铺营业必须向政府领取准许营业的执照,在当时被叫作“当帖”。应按时交税,当铺停业后,应将“当帖”交回。

(六)钱庄

钱庄最初出现在明朝中叶,从事货币兑换的业务,后来逐渐增加存款、放款业务。钱庄的货币兑换业务是钱庄发展起来的关键。明英宗年间,大明经济由盛转衰,大明宝钞贬值。于是政府便放松用银的禁令,私钱的铸造渐渐多了起来。由于私钱没有统一的铸造标准,市面上流通的钱币各色各样,官府制钱、私钱和白钱三者之间比价有差异,便推动了兑换行业的发展出现了“钱店”,也就是“钱庄”。钱庄比钱店的规模更大,业务更多。钱店是以兑换为主要经营业务,钱庄在开展兑换业务的同时,还有存放款业务,并且,还兼并其他行业的经营,例如有些钱庄会兼做煤炭、布、粮食的经营。

(七)票号

票号也叫票庄、汇票庄、或者是汇兑庄。票号出现在清朝,这个时期的社会商品货币经济得到了大力的发展,给金融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由于清代埠际贸易扩展,汇兑业务发展迅速,专门经营汇兑业务的票号就产生了。票号多为合伙组织,也有独资经营,盈利按股分配,营业的对象最初主要是商人。随着时间的发展,票号由专门经营汇兑业务的机构也变成了经营存款、放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贵族和官僚群体。

二、古代金融机构的异同

(一)相同点

都是一种信用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的本质上就是一种信用中介机构,都围绕货币开展业务。并且,都是民间经营,并没有政府控股,在经济发展的条件下应运而生。

(二)不同点

1.经营范围不同

从上述的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来看,有专门的经营金融事业的机构,也有兼营机构。并且,每种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也不同。有经营兑换业务的,有经营借贷放贷业务的,有经营存款业务的,有从事抵押业务的。

2.钱财来源不同

以从事放贷的金融机构为例,寺庙的钱财来源是统治阶级和民间的捐赠,佛教在历代都信徒众多,寺庙的钱财非常多,还会通过土地收租经营赚取钱财。于是寺院便从事起借贷放款的生意,收取利息赚钱。当铺作为一种以抵押物品来放款的金融机构,它的钱财来源基本上是自有资金,自有资金的来源就是朝廷公款、军饷等。当铺也有存款业务,在存款期间,当铺的老板就会拿这些钱去放贷。钱庄放贷的资金来源是吸收存款,不过钱庄吸收的存款多为商人的存款。

3.经营方式不同

以当铺和钱庄为例。当铺的经营方式是典当,也就是抵押放款。当铺放款属于高利贷,有赎回期限。当户赎回物品时要支付利息,如果过期为赎回,那么当户所挡掉的物品就归当铺所有,当铺会高价将其拍卖掉。而钱庄的放贷业务是以双方诚信为基础,进行信用放贷。信用放贷主要分为两种形式,活期和定期两种,无须提供抵押品。定期放款的期限通常为一个季度或者是两个季度,因为信用放款主要是为商人服务的,所以放款的期限随商人资金需求的季节性变化而变化。票号的放款形式集抵押放款和信用放款方式为一身。

4.服务的对象不同

如上述所言,钱庄服务对象主要是商人,票号初期服务于商人,后期服务于政府。寺庙的服务对象为王公贵族,而店铺、柜坊、当铺的服务对象包罗万象。

5.与政府的关系不同

古代的金融机构虽然大多数都是以民间经营为主,但是也需要政府的管控。寺庙的金融活动与朝廷的利益牵扯是最小的。南北朝时期,由于统治者信仰佛教,佛教得到迅速的扩张,凭借宗教的声望,寺庙插手了金融活动。经过信众的不断捐钱积累大量财富,由于政府的限制,寺庙不能进行土地兼并,便寻找其他的赚钱之道,开始借贷放贷。寺庙遍布全国各地,金融影响力不断扩大,南北朝战争之后还开发了抵押变现的业务,并且涉及的领域逐渐增多。后期,寺院已经不满足于敛收财务,开始侵占田产民宅。这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寺庙收取的钱财也不会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只会助长寺庙的嚣张气焰,这对统治阶级来说是巨大的威胁,于是在北魏时期政府先后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打压寺院的行动,使寺庙经济逐渐没落。

而像店铺、柜坊、质库钱庄和票号的出现是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因此政府会出台一些政策鼓励和管控。寺院金融出现的目的就与其他金融机构不同,会威胁到政府的利益,政府自然会出手打压。在古代的金融机构中,票号与政府的利益联系最为紧密。到19世纪50年代以后,票号的主要功能转变汇兑和垫借公款,普通百姓和商人的汇兑对票号来说已经不值一提,政府才首选。据统计,光绪年三十二年七月,户部存放票号 206万两,占总额的30%,票号户部三分之一的存款,与清政府的利益息息相关。

总结

古代的金融机构是现代银行的前身,金融机构的出现是经济运行的结果。从寺院到票号的蜕变见证了我国古代经济的发展轨迹。从金融机构的异同点对比当中见证古代金融机构的一步步改进的过程,但无论怎样变化,古代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就是存款、放贷和汇兑。

参考文献

[1]白洋.中国古代金融[J].福建质量管理,2017,38(8):97-97.

[2]王玉.中国古代农村金融萌芽初探[J] 长沙大学学报,

2016,30(1):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