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西北地区女性发展现状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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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振兴”视域下西北地区女性发展现状研究

陈韬宇[1]

北方民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750000

摘 要:随着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乡村振兴战略与之如何进行有效衔接,成为当前党和国家做好“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是巩固脱贫成果,进一步释放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农村女性在乡村日常生活中承担着较多的工作和责任,因此也是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去脱贫防返贫的重要助力。本文基于当前西北地区乡村女性普遍发展现状,分析研究西北农村女性所面临的发展困难及建议措施。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女性、西北地区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1]]乡村振兴内涵可以从以下层面来理解。首先,在乡村振兴的意义维度上,乡村振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3]]再次,在乡村振兴的要求维度上,“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4]]最后,在乡村振兴顶层设计的原则维度上,“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5]]等内涵原则为乡村振兴设定了规矩,提供了有效的约束机制。

由此可见,根据当前农村女性在乡村常住人口所占比例来看,俨然已经成为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新力军。基于对农村女性当前发展现状的探索及研究,有利于提高农村女性个人素质和知识能力,调动其参与建设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掌握一定知识和技能后发挥其特有的优势,因时因地制宜,从而创造出一批有思想有理想有技术的杰出农村女性。

一、当前西北农村女性受教育现状

(一)女性在幼时受教育程度低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项调查表明,发展中国家的儿童辍学现象严重,辍学儿童中以女童居多。这种情况在同样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与印度有许多相似之处。女童教育也一直是困扰我国基础教育的难点,已引起世界的关注,也引起我国政府及教育界的高度重视。

我国为解决女童受教育问题,于1992年开始组织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确定了重点对西南、西北部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女童受教育问题的研究课题,继而展开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据课题组对青海省的互助、化隆、循化、门源、共和、乌兰6县少数民族(土、回、藏、撒拉、蒙古族)的调查表明,1991年男童平均人学率为89.1%,而女卑人学率只有66%,比男童低23.1个百分点。6县女童在校率均在45%以下,最低的只有18.5%。女童不仅入学率低,而且中途辍学流失现象严重,平均值为11.8%,男童为8%,二者比差为3.8个百分点。[[6]]宁夏回族自治区对不同地区6个乡18所小学的1981年入学的1056名儿童的跟踪调查显示1981—1986年间,回族女童读完小学5年概率为40%,流失率为29%,留级率为31%。

由此可见,西北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及偏远贫困地区,女性教育处于初等教育水平,甚至能够完成初等教育水平的女性并不多。大多数女性仅能做到识字和家庭劳务,在飞速发展的网络时代和特色农业经济中,直播带货,养殖技术,大棚种植等方面由于专业技能不足难以胜任。若要提高地区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必然需要对这些广大乡村女性再教育以来为乡村经济发展做出自身价值。

(二)当前我国女性受教育现状

为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我国于2011年颁布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结果显示:十年间,《纲要》主要目标如期实现,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高,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但妇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较突出,相关领域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2]

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升,女生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巩固加强。2020年,全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2%,比2010年提高8.7个百分点,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共有在校女生1950.4万人,占比46.9%;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女生为1257.5万人,占比50.4%,连续6年保持在半数以上。全国文盲率2.67%,其中女性为4.10%,比2010年下降2.1个百分点,性别差距由2010年的女性比男性高4.1个百分点缩小为高

2.8个百分点。[3]

固然当前女性受教育权利得到提高和解决,然而目前身处于广大农村的女性受教育程度大多数依然停留初等教育水平及以下,自身文化水平不足,行为素质上仍有欠缺,思想观念上依旧保守,不愿接受新鲜产物,对于当前飞速发展的互联网及自媒体时代适应缓慢。

(三)女性社会地位低,社会化程度不高

衡量女性社会地位及其社会化程度可由以下几个指标:(1)女性参与劳动率。(2)女性大多数所从事行业性质。(3)女性收入多少。根据国际劳工局对劳动参与率的定义,即劳动参与率是一国劳动力市场活动水平的一项主要指标,它是由一国全体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的总数占工作年龄人口的比率。

随着社会发展以及国家对于女性保护措施的建立,女性参与劳动率自2000年开始呈上升趋势,妇女在社会中工作所占比例不断增加,妇女“半边天”地位更加凸显。2018年,全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7%,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全国妇女地位调查显示,1990年中国城镇就业人口中,女性平均工资约为男性工资水平的77.5%,而到2010年女性工资只有男性的65.8%。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不光让世界公共卫生事业受到冲击,对于两性平等进程也不容乐观,据联合国妇女署最新数据显示,新冠疫情也许让性别平等工作倒退了25年。智联招聘调研显示,59.1%的女性受访者表示疫情让女性职场处境更艰难,45.1%认为疫情为女性增加了育儿负担,均远高于男性受访者的认知程度。[4]

二、制约西北地区农村女性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自然地理环境

马克思指出:自然地理环境、人口数量和生产力水平是制约社会发展的三大因素。西北地区受气候天气影响无法进行大面积的耕作,居住地区自然条件较差。诸如蒙古族居住在大漠戈壁之地;藏族大多居于山区、林区,甚至常年积雪的高原;回族、撒拉族、土族、东乡族等主要聚居于较偏远的山村;维吾尔族则居住于辽阔的天山南北。这些地区有的山大沟深、出人困难,有的人口稀少分散,几十公里不见人烟,特别是在一些牧区,更是地广人稀。长期以来,靠天吃饭的自然经济和恶劣的环境条件,使得他们相信命运的安排,他们对世代沿袭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非常习惯,再加上交通的不发达和信息的闭塞,人们以温饱为满足,局限于有限的生活天地,影响到各方面的发展。同样,为了克服严峻自然环境,人们被迫进行更多的劳作和放牧从而获得衣食温饱,这使得妇女在家庭中不得不过早的承担起较多的事物,从而丧失接受教育的机会。正是这种偏僻、封闭、落后的自然条件制约与影响着这些地区女性的发展,特别是影响到她们的受教育状况及社会化进程。

(二)社会经济形态

西北地区曾经存在着各种复杂的社会形态,甚至残余到20世纪50年代,1959年3月28日被确立作为西藏废除农奴制的时间,随后在西藏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之际,把3月28日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此前西北地区是封建地主所有制、封建领主制、奴隶制及保留有浓厚的原始社会残余制,四种社会经济形态并存的局面。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实行各民族平等、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民族政策,以变革少数民族中落后的社会形态。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因此而有了长足的发展,经济实力也不断增强。但从全国发展来看,西北地区仍然处于欠发达地区,生产方式和生产水平依旧落后,农业区实行的是落后的耕作方式,牧区实行的是较为原始的游牧方式,经济生活中服从天命的思想较为严重。即便是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免费,许多家庭因贫困不得不让孩子辍学从事劳作,尽早为家庭出力。本文统计了西北五省城乡居民收入及全国城乡居民中位数数据于西北地区居民收入进行对比。

(三)社会政治形态

解放前,由于我国民族地区复杂的社会经济形态所决定的社会政治形态也是极为复杂的。解放前的西北地区,既有甘肃、青海等地藏族沿袭的千百户制度,又有蒙古族地区仍承袭的王公贵族统治;既有青海土族等保留着品级较低的土司制度,又在一些民族地区实行着头人制度。据1990年统计,全国少数民族女性文盲、半文盲占15周岁以上人口的41.65%,其中西藏占8555%,甘肃占81.48%。青海占79.3%,宁夏占64.88%,贵州占62.28%。[[7]]

在西北地区五省中,含有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区,而甘肃、陕西两省也有着大量少数民族生活,受到当地曾经实行的各种封建压迫制度影响,受到封建传统思想入侵,如“养儿防老”、“嫁出的姑娘泼出去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重男轻女的思想渗入,使得女性在内外两种思想潮流中均处于弱势,压迫的地位。在旧社会很有技艺的传承都有着“传男不传女”,“无儿传侄子”等规矩,女性无法拥有更多的途径获得知识技能,甚至连早期私塾都只能由男子入学。落后的社会政治形态使得女性地位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更无人为女性当家做主,也是阻碍西北地区女性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女性本身封闭自卑的心理

西北地区的发展落后,乡村女性中又存在一部分少数民族女性,这些少数民族女性大多数信仰宗教,正因如此,

西北地区女性发展进程中,宗教的影响力时时刻刻存在着。同时,因地广人稀的自然环境,人们长期生活在较为偏远、封闭、分散的地区,存在着对外界的人或事均有不同程度的排斥及封闭心理。这种封闭心理制约了他们的思维方式。人们总是按照习惯的单一模式看待事物,对新鲜的、复杂的事物往往很难接受。对于生活在其中的女性而言,其外在封闭与自我封闭心理就表现得更为突出。

过早婚姻,未接受教育,无专业技能使得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处于从属地位,在某种程度上受到社会和家庭的歧视,致使女性在幼童期就产生有强烈的自卑心理。传统文化和习俗的烙印深深地影响与制约着女性自身的发展,其自己本身对待学习和受教育也缺乏一定的内在动机和热情,她们总是以消极的心态来对待自身的受教育与发展。概而言之:女性自己也从心理上放弃了自己,甚至也学着男人去歧视压迫女性。

三、关于西北地区女性发展建议

(一)女性应解放思想、树立自信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思想走在行动的前面,就像闪电走在雷鸣之前一样。”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纵观历史,没有妇女解放和进步,就没有人类解放和进步。”因此,女性在首先需要解放思想,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帮助下,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接受学习教育的机会,从而提升自身文化素养和能力技艺。有了一定能力素养后,自信也就随之建立,在对待其他弱势女性更应该鼓励帮助她们,让更多女性解放思想,树立自信,不可因自身遭遇经历反过来强加给其他女性,冠之以“习俗”、“传统”等帽子。

早在1990年3月7日,江泽民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80周年纪念大会上第一次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1992年政府相关部门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上升为法律。[[8]]

(二)加强女性及女童教育,发展继续教育

重视女童及女性教育,强化女性素质养成女童及女性教育是当代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是世界不发达国家基础教育发展中的主要困难。实际上这也是人口问题、女性问题、地域问题、贫困问题及文化背景等诸多复杂因素在教育上的综合反映。从当前我国西北地区农村女性教育现状较之以往有较大改善但部分少数民族女童教育落后状况直接限制了女性潜能的发展及女性的社会化发展。贫困地域发展女性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帮助女性消除观念上和自我创业能力上的贫困,使其能产生并获得战胜贫困的内驱力。研究表明,培养一位优秀的女性,其能带来的人才培养、经济效益、家庭幸福感等诸多良性社会效益。当前乡村振兴背景下,发展农村女性继续教育已经成为巩固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的关键因素之一,让更多想干事,有理想的女性参与到乡村振兴建设中来。这不仅能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更能提高乡村人民的生活指数和幸福感。

(三)女性应克服性别刻板印象,勇于面对挑战

在信息化时代,随着互联网飞速发展,我们所生存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文化背景都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早期男耕女织的生活到丈夫工作,妻子在家照顾家庭的男外女内的生活再至今夫妻都是白领或共同创业的都市夫妻生活,女性的角色从传统刻板的家庭主妇变得越来越多样,女性生活状态也发生了巨大改变。成功女性的转变不仅有着自身因素所带来的内部障碍,还存在其他社会环境所决定的外部因素。因而,这些刻板印象或多或少地被各自所接受和内化并且深人人心,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心理和行为,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表现出来。如藏族女性往往认为自己就应该劳动、干家务活,而男子也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家庭中,生育是女性的义务与权力,但教育子女则由男子来进行。除了自我性别角色刻版印象外,社会对男女性别角色的要求与期望的差别也很大。同时根据粗略统计发现,土族妇女中母亲的文盲率都比较高,一般在86%以上,而14%左右的母亲,即使有文化,其水平与层次也很低,她们对子女的读书问题也是漠不关心,认为那是“男人的事”。[[9]]可见西北地区女性及少数民族女性需要克服性别角色施加在身上的刻板印象,破除套在身上的枷锁和魔咒,才能真正实现女性参与各行业中,实现自身价值,为乡村振兴做出贡献。

如今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智能化、机械化、自动化产业已然将男女之间的体力差距极大削弱,更多体力劳动被机械所代替,应运而生的是脑力劳动,专业技能等工作。由此来看,不乏优秀杰出的女性在各自擅长领域脱颖而出,例如发明青蒿素而获得诺贝尔奖的屠呦呦、“七一勋章”“时代楷模”获得者张桂梅、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等都是当前众多优秀杰出女性中的数人。西北地区脱贫攻坚典范闽宁镇模式中,依靠蘑菇种植技术致富的村民们,其中就有很多女性参与,她们养蘑技术甚至优于很多男性。这正是乡村振兴中广大女性实现克服困难,实现自身价值的具体表现。西北地区乡村女性在党和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进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要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勇于面对挑战,不断学习提升自我知识素养和专业技能,在新的舞台上绽放出新时代杰出女性光彩。


[1]北方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级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专业研究生。

[2]《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终期统计监测报告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2112/t20211221_1825520.html

[3]《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终期统计监测报告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2112/t20211221_1825520.html

[4]智联招聘《2021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http://news.bandao.cn/a/471901.html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N].人民日报,2021.03.23.

[[2]]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N].人民日报,2018.09.27.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N].人民日报,2021.03.23.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N].人民日报,2021.03.23.

[[5]]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N].人民日报,2018-09-27

[[6]]贾春增.民族社会学[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

[[7]]戈玉清.青海少数民族妇女教育现状及对策[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98,(3).

[[8]]石红梅、杜辉.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妇女解放思想[N].中国妇女报,2021.7.13.

[[9]]李静.西部民族地区社会经济与高等教育发展的研究[J].高等理科教育202(2).基金项目:2022年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乡村振兴视域中多民族女性创新创业研究——以宁夏红寺堡镇与河南寨河镇为例”(YCX2202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