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矿权价值的评估刘殿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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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矿权价值的评估刘殿杰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摘 要

我国的采矿权评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事业单位评估到市场机构评估,成绩有目共睹。但我国目前的采矿权价值评估体系仍然处于完善发展的阶段,本文在研究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总结了采矿权的相关理论概念和评估方法,以及目前学术界对采矿权价值评估存在争议的内容,如:矿产品销售价格不实、折现率取值偏低、矿山的共、伴生矿价值往往被评估师忽略等问题。

关键词:评估实务;采矿权;价值评估

三、采矿权价值评估的理论基础

(一)劳动价值论

事实上,随着开采年限的增加,发现采矿权的客体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活动。如果在找矿的前期,相关的勘察及找矿方法理论使用不合理出现勘探区选择错误,不仅会使得产生很多无效的劳动,也会是投入的大量勘查资金变成沉没成本。因此,在矿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找矿难度也随之增大,找矿的思维劳动量也越来越大。

一般对于同类的矿产资源来说,矿石比较容易选取的、边界品味低、地质品位高、矿石质量好的,其矿产资源的使用价值也会更大,但是由于矿石以上的属性不有人们投入劳动量,而决定是自然形成的。这就体现了地质科技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开采中的脑力劳动成果是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在实际的矿产勘查工作中,如果能够依据专业知识合理选择找矿,坝区及相应的勘探方法,就能够高效地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收益价值论

根据收入价值论的观点商品的价值,是由其能够提供的边际效益所决定的。所以采矿权具有较高的价值,是因为其客体有着稀缺性,有用性等特征,所以对于较大的市场需求量来说,它的效用是较高的。对采矿权来说,它的价值由效用大小,所决定和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没有关系采矿权的客体是地质漫长自然形成的,对于勘查开采的专业人员来说,目的在于能够资金最大化地发现更多的矿床,而并不能增大其原本的自然储量。在这一基础上会出现大矿的发现投资少劳动少,而小矿却花费了较多资金和大量人力投入的情况。收益价值理论认为,价值是由效用所决定的,而效用又是由满足人们主观需求的程度所决定的。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越是满足了社会所需要的采矿权价值越大,与社会必要劳时间无关。

四、采矿权评估现状分析

(一)评估机构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于2006年在北京成立,会员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矿业权评估机构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截至2017年,共有执业单位会员149家,执业个人会员2102人。

目前,中国的矿产权评估机构,多是单一的矿产权评估,很少数可做矿产权评估与储量估算。这种业务结构, 缺乏上下游相互支持,评估基础显得软弱。因此,应该在现有机构的基础上,通过市场的合作与竞争,形成既有领军的大型上下游一体化的矿业咨询评估公司,又有小型灵活的主打矿产权评估的公司的局面,两类公司各自发挥自身优势,互为补充,相互沟通,把我国的矿产权评估机构的竞争力,提升到一个应有的高度。

(二)采矿权设置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公布的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16年,累计出让采矿权1844个,同比下降27.3%;出让价173.44 亿元,同比增长97.5%。

相关机构出台了《矿业权登记信息管理办法》,文件规范了对勘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编码以及矿业权登记信息系统数字证书的管理,明确了全国勘查许可证号、采矿许可证号将实行统一编码制度。2019年,自然资源部公布了矿业权出让登记等公开信息共35567项。这之中包含1298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公告,1139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公示,166项协议出让公示,856项转让公示,788项新立矿业权受理,矿业权审批结果公示总共为31320 项。

五、采矿权评估存在的问题

(一)矿产资源储量可信度系数虚高

当前,按照现行的评估职能规定,不需要做很多的地质勘查工作也能够开采利用的地表矿产,其估算的储量约为111b或122b来参与评估计算,但不能调整其可信度系数,比如建筑所需要用到的石料,沙食料,粘土等矿物。然后在实际的评估工作当中,以上几种矿产的地质报告较为简单,仅仅是对矿区踏勘了解,简单地选取几种化学分析品,而没有展开深度调查。

(二)销售价格人为操纵明显

当地国土资源不买出具的价格证明随意性较大,与实际价格严重不符;矿山企业提供虚假的销售价格资料,严重脱离实际。如同一地区,交通条件、品味(品质)相差无几,而价格相差悬殊,这必然会造成评估结果失真。

(三)矿产资源的综合评估不完善

矿产资源往往除了主矿外,还具有一定数量是共、伴生矿,而在采矿权价值评估实务中,评估师通常只会考虑到主矿的价值,未对共、伴生矿的附加价值进行评估。

如果忽略可回收利用的共、伴生矿种评估导致评估结果明显偏小的情况, 既会计对采矿权人的权益造成损害,也会浪费国有矿产资源。

六、采矿权价值的合理评估

由于我国矿业权评估起步较晚,当前许多经济参数的参考选取仍以政府出台的文件为主,这势必会导致评估结果的合理性降低,因此,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当前,学术界提出了一些对采矿权价值评估的改进方法。

(一)调低矿产资源储量可信度系数

首先在实际评估的过程中,对不需要做很多地质工作便能够进行开采利用的地表矿产的可信度系数值在0.8~1 之间。评估人员自身也需要根据具体的矿业权项目的实际情况来对调整项目的可信度系数,不能所有项目都使用同一可信度系数,这样方能使评估结果更真实合理。

(二)按公开市场确认销售价格

取消县级以下相关国土部门来提供矿产品价格证明的规定。评估机构必须采用国家权威部门正式发布的标准。如果要采用相关的市价,必须给出真实详细可靠的依据,并对其代表性客观性作出评述。

评估人员不因全以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价格报告为依据,因在真实的公开交易市场上,参考真实的成交案例,以矿产的市场销售价格为主要评估依据。

(三)考虑矿产资源的共、伴生矿

为了简便评估程序,建议对共伴生矿产均明确划定为共体共伴生的情况。也就是在同一矿体的中不同矿种,在评估过程中不能明确划分采出共伴生矿场及主矿产,或者共伴矿产及主矿产在开采阶段无法分离,这有助于方便判断及区分出主矿产和共伴生矿产。

在评估某一矿山采矿权价值时,不应忽视其的共、伴生矿带来的经济价值,应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当地的公开市场价格等,把共、伴生矿的附加价值业计入采矿权评估价值中。

八、结语

比起追求数字的准确,更重要的是评估过程的合理性,即在取得最终评估结果的过程中,要正确认识该评估的评估条件,正确选择合理的价值类型,要充分收集评估过程中需要运用到的相关的经济技术参数,要正确选择和运用相关的评估方法。因此,在采矿权价值评估的实务中,评估师们应当提高公开市场和相关技术对评估结果所起到的作用,适当削弱对政策性文件的依赖程度。

九、参考文献

[1]王峰.中外矿业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对比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12.12.

[2]矿业权评估协会.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11.

[3]安婷,刘胜富.现有矿业权评估理论和技术存在问题浅析[J].矿产保护与利用,2006,4:1-3.

[4]冕坤.对采矿权评估方法的分析与改进[J].中国煤炭,2012,2: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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