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开展环保核查的要点及成效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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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开展环保核查的要点及成效分析

夏琴

(上海复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 200072)

摘要:本文以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环保机构对工业企业开展环保第三方核查为例,分析了工业企业的环保核查要点,并对环保核查的成效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环保核查;第三方环保机构;环保问题



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污染防治工作所面临的挑战也日渐严峻。工业企业,尤其是化工企业想要寻求更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近年来,我国对大气、水、噪声、固废等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相继进行了修订,并陆续出台和更新了各类污染物排放的国家及地方标准。因此,各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日趋严格,企业的环保管理工作要求也更加严格。为使企业更好地履行环保职责,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对工业企业定时开展环保核查工作。环保核査形式多种多样,而我国于2014年取消了对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制度,为了更好的开展环保核查工作,亟须寻求新的环境保护管理方案。2016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指出:“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该意见提到了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的重要作用,引入第三方环保专业机构作为环保管家对工业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及培训是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和管理趋于专业化、产业化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工业企业环保工作蓬勃发展的有效途径。

1工业企业开展环保核查的要点

工业企业的环保核査工作,主要包括企业环保手续和制度履行情况以及企业环保管理两个方面。

1.1环保手续和制度履行情况

(1)环评和验收手续的履行情况:项目建设前企业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修订)等要求履行环保手续,建设完成之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等文件要求开展环保竣工验收,需严格履行“三同时”相关要求,同时做好环保信息公开工作。

企业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未申请环评或者未拿到环评批复就开始项目建设的“未批先建” 现象,这需要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和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二是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批复不符的“批建不符”现象,需要现场排査企业关键产污设施、生产线、产物原辅材料、化学品品种是否与环评一致,关键的污染治理设施数量、工艺、规模与环评是否一致,产品种类是否与环评一致,核实有无超出环评文件的建设内容,若存在超出环评的内容,相关设备、工序应立即停用,并与环保部门沟通,补充完善相应的手续;三是建设项目未验收就正式投产的“未验先投” 现场,可以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和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2)排污许可证申领及证后监管情况:建设项目应按照《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等级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等相关要求做好证后管理、建立环保管理台账。现场检查要点:企业是否按时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相应的执行报告是否按要求完成。

(3)排水许可证申领情况及管理:排水户向所在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该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申领排水许可证。首先需注意企业排水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其次需检查企业实际排水(排水量及排水种类)与排水许可证内容是否一致。

(4)其他环保制度:主要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保责任制、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管理计划备案等。

1.2环境管理情况

环境管理包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境风险防范与管理、土壤与地下水管理、环境管理与自行监测、厂区建设等内容。企业环境管理核查重点及方法具体如下:

1.2.1 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

1.2.1.1废水

  1.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判断生产工艺的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与环评进行比对;

  2. 厂区污水管网应规范整洁,走向清楚,标识清晰,无锈蚀现象,无跑冒滴漏、偷排、漏排、雨污混排现象,现场核实雨水、污水管网走向。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污水排放去向应与环评及验收一致;

  3. 核实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应与企业实际废水产生量相匹配,企业车间废水若涉及重金属污染因子,车间应安装车间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应与企业实际废水产生量相匹配,需保证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核实污水处理站药剂使用情况及记录台账,核实是否与污水处理工艺相符。核査在线监测设备(如涉及)的运行维护记录,判断其是否稳定有效运行。根据监测报告判断出水水质是否与设计文件相符。若企业涉及到在线监测,监测结果应满足废水排放标准要求;若无废水在线废气监测系统,则需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废水监测,排放浓度、总量不应超出环评/验收批复及相关标准要求。

此外,废水处理设施操作规程、标识应规范醒目。废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管理过程需建立相应的环保台账,台账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1.2.1.2废气

  1. 核实企业是否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现场点清排气筒个数,确定排气筒高度,是否满足环评及相关文件要求。

  2. 废气收集管网应走向清楚,无锈蚀现象,废气收集效果应满足环评文件要求。各废气管路应规范整洁,无私设旁路漏排、偷排现象。

  3. 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应与企业实际废气产生量相匹配,并及时进行废气净化材料的更换,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4. 若企业涉及到在线监测,监测结果应满足废气排放标准要求;若无废气在线废气监测系统,则需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废气检测,监测报告中废气采样方法、采样位置,废气排放速率、浓度、总量应同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此外,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标识应规范醒目,便于识别。废气处理设施应设置运行管理台账,台账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1.2.1.3噪声

  1. 现场核査企业固定噪声源是否采取隔声、减震措施,主要噪声源位置是否与环评一致;

  2. 核查噪声例行监测报告应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1.2.1.4固废

(1)现场检查企业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是否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是否与有资质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

(2)若涉及到危险废物,现场检查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是否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同时核对危废处置合同是否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种类是否有遗漏,是否有每年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危废管理台账,核对危废转移联单与危废暂存间危废种类、数量的合理性。

1.2.1.5 排污口规范化情况

每一个排放口均应设置符合规定的环保标识牌。对于废气排放口,应设置采样平台和环保标识牌,废水排放口应设置流量计。

1.2.2环境风险防范与管理

  1. 应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有关环境风险的防控措施;

  2. 应按要求组织制定、修订和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并落实企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如应急事故水池、雨水截止阀、风险单元截留措施、应急物资等;

  3. 应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方案;

  4. 应每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价,如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修订。

1.2.3 土壤与地下水管理

(1)落实环评及批复中的土壤地下水措施,并要求展开检测;

(2)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同时建立土壤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渗漏、流失、扬散。

1.2.4 环境管理与自行监测

(1)落实排污可证的环境管理台账要求;

(2)重点排污单位应该按照要求落实信息公开;

(3)企业应按照环评及批复、排污许可证等的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并按照监测方案进行例行环境监测。

1.2.5 厂区环境建设

(1)企业厂区应干净整洁、分区明显:无特殊异味、无明显废液滩迹或痕迹,地面画线清晰,各功能合理分区;

(2)是否存在企业厂区内物料露天堆存现象。若存在,应该在露天堆放场所应设置围堰、初期雨水收集池或导流沟,将废水妥善处理。

2核查成效

2.1 降低了企业的环境风险隐患

工业企业开展第三方环保核查工作是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的,能够对企业的环保手续及现场环保管理、环境风险问题进行系统而全面的梳理,可以及时发现企业在环保手续、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规范标识、台账、三废年度监测、固废处理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专业的整改要求并跟进整改进度,减少企业环保违法风险行为,减少企业的投诉、行政处罚风险。

2.2 提升了企业的形象及经济利益

定期开展环保核查工作,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环保问题并进行整改,帮助提升企业形象,进而成为行业环保标杆企业。

我国执行“环保领跑者”制度,环保标杆企业在提升企业形象的同时,还能获得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支持。“领跑者”可获得地方乃至国家的政策支持以及名誉奖励。2019年,天津市通过企业自愿申报、第三方机构评估、专家审核及网上公示的方式筛选岀了6家环保企业“领跑者”,这类企业可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少减产、少限产。同时,核查会对企业环境管理者提出日常环保管理要求,提升了企业环境管理者的水平,减少企业因为专业知识不足而导致的环保风险,减少了企业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

2.3提高环境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环境主管部门通过引入环保第三方单位对工业企业进行常态化的环保监管,一是能够将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宣贯,约束企业的环保违法行为,同时提出明确环境管理要求,帮助企业管理者建立环保的长效管理机制,引导企业开展自主的环保管理工作,督促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二是能够指出全面系统的梳理企业目前存在及未来可能存在的环保风险,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后续环保管理要求,避免后续的环保风险,既保护企业利益,又提升环境质量减轻环境监管压力;三是能够能全面、真实的反应企业的目前环保状况,为环境主管部门企业分类管理,消除环境风险提供了依据,切实提高了环境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3结论和建议

工业企业的环保核查诊断工作,主要包括企业现场环境管理和环保手续及制度履行情况两方面。环境主管部门引进第三方环保单位开展环保核查工作,可以帮助政府部门、企业及时发现环保问题并及时改正,消除潜在的环境风险及隐患。由于政府及企业自身人员专业能力的局限性,聘请第三方环保专业机构对企业定期进行环保诊断,可以弥补环保主管部门由于专业性差和人员不足造成的短板,更好的履行自身的职责,使相关环境政策可以有效贯彻落实。第三方环保服务是我国环保事业中重要的一环,在我国环保事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第三方环保机构应该不断的拓展自身综合能力,利用自身所长,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文献:

[1] 王以森.浙江:积极探索“第三方”监督[J].中国环境监察, 2015(1):75- 77.

[2] 叶书栋,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替代方案研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4): 121.

[3] 王健,于文静,桑换新等.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建设期引入第三方环保核查管理模式的探索[J].安全与环境工程, 2018. 25(6): 55-59.

[4] 王少博.天津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研究[D]. 天津:天津大学,2016.

[5] 尚建程。桑换新,葛永慧、重点企业第三方环境管理核查模式初探及成效分析研究--以天津某区城为例[J].环境科学与管理, 2018,43(7):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