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践与探索——以山东省莱西市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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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践与探索——以山东省莱西市为例

刘云清

中国人民银行莱西市支行 山东青岛莱西 266600


莱西市作为农村村级组织建设的典型示范地区,在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有过成功的经验和理论基础。1990年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史称“莱西会议”)在莱西召开,总结和推广了莱西市村级组织建设的“三配套”经验,即“莱西经验”,从理论、政策和制度上确立了以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工作格局,确定了村集体经济在村级组织建设中重要作用。30年来,莱西市村级组织建设日益完善,但集体经济发展却相对滞后,出现“短腿”,村级组织建设中“三足鼎立”局面难以形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必须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壮大集体经济。为破解当前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难题,通过深入莱西市政府相关部门、银行、村庄及农户家中开展详细调查,对金融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及措施进行了细致研究和探索。

一、莱西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1990年8月“莱西会议”的召开,对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密切党和政府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引导农民群众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保证农村乃至全国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莱西市的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部分村集体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形成头雁效应。但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社会结构、经济结构、组织结合深刻变革,农村空心化、农户空巢化、农民老龄化日益凸显。不少村集体经济不断萎缩,1999年土地延包后,村集体的收入日益减少,90%以上的村集体背上了沉重包袱。自我发展能力差,村级运转经费严重不足,村集体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大受影响。

近年来,莱西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截至目前,全市112个新村(2019年莱西市将861个行政村进行了合并)已消除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以下的村庄,今年各级财政对村级补助达到5576万元。支持成立各类新型经济主体,鼓励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党员创办合作社、与供销社联社开展合作,探索以镇或新村为单位,在更大范围内成立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实现股份制管理、企业化运营,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目前,莱西市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3378家,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28家,其中国家级11家、省级30家、青岛市级140家。部分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已开始运作,为各类资金的进入创造了条件,村集体经济空壳现象有望得到根本扭转。

二、金融支持莱西市村集体经济的实践探索

(一)发放“致富带头人贷款”,支持村集体经济的恢复。2017年青岛元泰村镇银行推出“致富带头人贷款”信贷产品,在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难以承贷,村书记个人带动村民致富能力较强的情况下,向村书记个人发放“致富带头人贷款”,从而带动村级经济的发展。截至2020年10月末,累计发放贷款2700万元,带动了29个村集体经济的复苏。

(二)助力农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带动村级经济发展。当前,在村集体难以承贷的情况下,莱西农商银行积极探索通过支持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动集体经济的发展新路子。青岛广大果蔬专业合作社位于莱西市沽河街道,由当地供销社发起成立主要从事果蔬批发、销售业务,向永旺等大型商超供货,为周边几十个村社员提供生产销售服务,2019年实现销售额4.7亿元。今年疫情期间,该行在合作社资金短缺、无抵押物的情况下,向其提供信用贷款700万元,解决了企业流动资金不足难题,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据统计,目前该行支持当地农村专业合作社信贷资金余额已达6500万元。

今年该行又推出了“人才贷”。青岛浩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蔬菜种植,目前拥有自有基地2万余亩,协议合作基地8万余亩,带动1万多农户、10万多人从事标准化农业生产,针对企业无抵押资产等情况,农商行为其发放首笔“人才贷”1000万元,推动了该企业的快速发展,也为当地村级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三)推动信用村建设,进行“强村贷”试点。当前,信用环境差是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前些年由于村集体经济经营不善,沉淀了大批不良贷款,造成部分村庄信用环境较差,村民贷款困难,村经济发展缓慢。为此,2019年开始邮储银行积极开展信用村建设工作,至2020年10月份已完成10个信用村,评定信用户100多户,并向信用户发放贷款150余笔,金额2000余万元。

今年,该行进行了“强村贷”产品试点。“强村贷”是由山东省组织部门与银行联合推出的一款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信贷产品,主要向村党组织领办或成立的合作联社发放贷款,由财政50%贴息。3月份,该行首笔向村党组织领办的青岛淤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发放信用贷款200万元,为该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三、金融支持莱西市农村集体经济面临的困难

(一)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金融支持缺乏项目支撑。当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利用资源普遍较少,缺少有效抵押担保物,且法人地位在法律上得不到确认,在现有信贷机制下融资难问题尚难以解决。调查发现,莱西市绝大部分村集体为“四无”集体,即“无资源、无资产、无资金、无项目”,难以找到合适承贷项目,经济基础十分薄弱。银行反映,目前农村房屋、土地价值参考标准不明确,农村资产流转机制不畅,农村抵押物处置困难,实际操作中银行一般遵循谨慎性原则,不予抵押或者低价抵押。另外,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风险较高,也是制约信贷投入的重要因素。调查发现,莱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方面几乎全部由村干部或农户直接管理经营,缺乏专业人才,业绩与可持续性相对较差,普遍缺乏完善的财务报表。因此,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意愿不强。

(二)金融机构网点布局、产品设计难以适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求。村集体经济组织位置分散、偏远,金融服务成本较高,金融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的收益往往不能覆盖风险,导致金融机构农村布设网点意愿性较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性不高。以莱西市银行网点布局为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仅有8个乡镇网点,其中7个位于东南部经济相对发达区域;邮储银行只有1个乡镇网点能够发放贷款;农商行在乡镇的网点虽然较多,但近两年其在乡镇的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惧贷”、“惜贷”心理严重,至今只推出一款专门用于支持集体经济的“强村贷”信贷产品,但因限制条件较多,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仍未能找到适合的承贷主体。

(三)村集体债务沉重,信用状况不佳。上世纪90年代,农村税改后,村集体既要承担上级任务,又要处理本村事务,需负担大量的开支活动,在自身财力基础薄弱的情况下,许多村集体向银行借款无力归还,从而背负上沉重债务。目前莱西市村集体普遍存在经济差、债务高、还款能力弱、信用状况差等问题。以店埠镇宋村为例,该村共有100余户村民,但却有历年陈债300万元,对村集体的征信状况造成严重负面影响,部分村干部、村民个人信用记录也受到波及,使银行望而却步。银行反映,目前农村征信体系及监管制度不完善,信用数据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导致农村金融服务风险较高。如当前村镇银行的贷款信息尚未进入征信系统,导致银行与农业主体信息不对称,无法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信用状况做出全面合理评估,在信贷支持上“缩手缩脚”。

(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制约了对村集体的金融服务。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缓慢,政策性担保机构严重不足,商业性担保机构收费居高不下、覆盖面较低,农业保险发展不足。以莱西市为例,目前尚未设立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农业担保主要依靠青岛市农业担保公司来做,由于距离远、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担保覆盖面较低。而商业担保公司则费率较高,条件苛刻,老百姓往往望而却步。农业保险也因低保额、低收费、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等原因,加之老百姓认识上的不足,发展较为缓慢,风险分担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四、金融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的路径思考

(一)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解决农村抵押标的处置难问题。建议加快立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健全土地流转等管理制度,盘活农村集体产权,激活土地经营权、房产的各项权能。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快建设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推动省市县乡联网运行,促进农村产权有序流转。明确农村住房、土地价值评估标准,健全抵押登记及处置制度,解决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的法律和政策障碍。

(二)引导金融资金流入,加大金融对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力度。一是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水”作用。加大财政资金在村集体经济方面的投入,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建立担保、风险分散和补偿等机制,带动信贷资金投入集体经济。二是不断创新融资产品和模式。建议金融机构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给予县级、乡镇网点机构信贷投放自主权。优化贷款流程、贷款利率,完善授权授信管理,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鼓励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创新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授信、基于集体资产的抵押贷款、集体资产收益和集体股权的质押贷款等。三是合理甄别使用个人信用记录。针对由于特殊历史原因形成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合理放宽贷款限制条件,例如,在发放“强村贷”等支持集体经济贷款产品时,将村书记个人征信记录等条款予以适当放宽。

(三)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降低银行信贷风险。一是建立农村信用评级制度。政府、银行等联合开展农村信用评级,结合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设立,建立对村集体合作社增信机制,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信用等级,提高其承贷能力。二是建立农村信用基础数据库。加强金融机构间的信息沟通,建立统一的农村市场征信系统,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征信+评级+信贷”的业务模式,对不同信用等级农业主体实行差别授信。三是加强对征信知识的宣传。金融机构要强化征信知识宣传,大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选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确定授信额度大小、衡量利率高低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制定贷款利率差别化金融优惠政策,在贷款、利率、贴息补偿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不讲诚信的农业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不断强化农村信用环境建设,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四)强化农村担保体系建设,健全金融监管机制。一是建议县级财政出资设立农业担保机构,利用市场机制,鼓励成立竞争性小贷公司等机构,构建立体化、多元化互补农村金融体系。二是降低政策性融资担保担保门槛,扩大担保服务覆盖面,借助政策性担保基金、商业担保公司、农业保险公司等,积极运用多元化增信措施切实增强村集体经济主体贷款的通过率。三是充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效能,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的考核和监管力度,将金融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列入对金融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硬性约束,同时实施差异化的监管和评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信贷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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