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气环境保护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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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省大气环境保护

刘丽

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安徽 合肥 230031

摘要:基于安徽省大气环境污染现状,总结当前主要工作进展,加快推进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我省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问题还不少。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关键词:当前主要工作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1、当前主要工作进展

1.1 2020年,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8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6%;PM10平均浓度为5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4%;优良天数比例为85.3%,同比提高13.4个百分点,三项指标均为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全省空气质量整体大幅改善。

1.2部署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聚焦“五控”措施,制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按月实施项目化调度。全省16个市按照“五控”分类,共编制全年整治类重点工作任务1890个,截至7月底,已整治完成1367个,完成率72%。

1.3全面完成秋冬季攻坚任务。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全省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为5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4%;重污染天数共37天,同比减少68天。16个市均顺利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1.4加快实施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25个行业,全省行政区域内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水泥行业地方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50、100 mg/m3,目前全省列入改造计划的89条生产线已改造完成40条;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富鑫钢铁和新兴铸管等6家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重点推进马钢烧结球团设备超低改造,同步调度无组织排放和铁路专用线建设。

1.5部署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组织实施我省《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全省VOCs排放企业管理清单,突出石化等五大行业、32个工业园区、14个企业集群、243家重点企业进行综合治理。指导企业排查VOCs治理薄弱环节,制定VOCs管控能力提升方案。

1.6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开展机动车环检机构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方式抽取54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通过视频监控检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方法,重点核查检验项目和方法、检验过程控制、检验原始记录和数据报告等方面问题。加强移动源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遥感监测,累计处罚“驾驶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行为1844次,处罚“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或驶入禁行区”行为3885次,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1.7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月20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实行,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划分为黄色、橙色、红色3个等级,不再设蓝色预警。继续制定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开展绩效评价,根据企业生产工业水平、治理技术等将企业划分为A、B、C、D,制定“一厂一策”减排措施,在不同预警级别下,实施精准管控。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问题还不少,困难还很多,形势依然严峻。

2.1是目标差距明显。今年以来,PM2.5平均浓度实现了较大降幅,基本上可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优良天数比率改善不明显,距完成“十三五”任务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受夏季臭氧浓度超标影响,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持续上升,预计三季度末臭氧浓度还会持续升高。

2.2工作机制不畅。省级层面,虽然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做了很多工作,但还存在一些沟通、衔接、配合不顺畅的问题,比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进度慢(经信部门)、煤炭消费总量居高不下(发改部门)、散煤清理整顿不彻底(市场监管部门)、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缓慢(交通部门)、环检机构弄虚做假多发(市场监管部门)、建筑领域“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住建部门)、餐饮油烟整治职责不清(城管部门)等等。

2.3属地责任不实。部分市对大气污染防治认识还未真正到位,没有认识到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极端重要性,责任没有真正落下去,工作措施针对性不强,存在渣土运输管理混乱、城市保洁不到位、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挥发性有机物类企业长期超标排放等等问题。

3、下一步工作措施

3.1全面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深入开展夏季(6—9月)臭氧污染治理攻坚行动,针对重点行业企业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处理效果不达标、检测数据造假等突出问题,强化全流程管控,推动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降低臭氧浓度,实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目标。组织实施《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压实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监管和治理责任,明确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和重点物种,综合考虑问题多、单位排放量大的环节,全面梳理并组织实施易上手、见效快的措施,加强重点行业全过程管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查处各类排放未达标、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3.2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积极配合好生态环境部编制《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深入落实化工、钢铁等产业结构调整任务,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进低效燃煤热电机组整合,提升生物质锅炉综合治理水平。加快实施公转铁、铁水联运、水水中转、江海直达等多式联运项目。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坚持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合作,深入实施柴油货车、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办法,优先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影响突出的行业实施管控,推行污染治理“一厂一策”制度。

  1. 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任务。对照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要求,梳理当前存在的差距,发挥好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每月调度机制,按序时推进“四大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加快推进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10月1日前,水泥全行业达到地标排放限值要求。深入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全面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全面清理取缔散煤。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铁路货运量增长目标,加大老旧车淘汰力度,开展排放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禁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抓好各类扬尘等面源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要求,对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到位责令整改到位并依法予以处罚;全天候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汁划[R].闻发[20I3]37号.北京: 国务院,2013

  2. 环境保护部.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h :/£"规划[11].环发 [2012] 130号.北京:环境保护部,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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