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像资料证据在庭审中的应用解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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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像资料证据在庭审中的应用解析

杨晨

天津天宏司法鉴定中心 天津市 300190

[摘要]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声像资料在庭审中的作用与地位逐渐提高。声像资料中记载的信息能够起到证明的作用,但在庭审过程中需要对声像资料进行进鉴定后才能证明声像资料记载内容与事实之间存在的关联,并发挥出声像资料证据在庭审中的证明作用,声像资料要保证没有更改变动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出自身的证明作用,此过程也是辨别声像资料真伪的过程。

[关键词]声像资料庭审应用分析

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环境下,互联网技术得以广泛应用与普及,声像技术也逐渐进入到犯罪范畴中。当前诸多案件都会出现声像资料,声像资料是刑事案件司法鉴定中的一项重要证据,在对声像资料进行鉴定的过程中,要选择效果最佳性、价比最高的方式,声像资料的功能作用主要与其对信息的承载能力为依据,与具体的实际行为相比,可以根据认定方向公开声像资料中记载的信息与待澄清事实之间存在的关联,从而有效的发挥出声像资料的功能与作用。在庭审中,应用声像资料证据前需要对声像资料信息的有效性、精准性及具体的出现情况进行深入探究,并对声像资料中记载的照片、视频、声音中的人物事实进行鉴定,以此获得庭审依据。

声像资料的概念与特点

(一)声像资料的概念

通常将以现代化技术手段,通过录音录像所承载的声音形象、计算机储存的资料与其他设备提供的资料用于证明案件真实性的证据称为声像资料,声像资料是先进技术的成果与产物。其在庭审诉讼中的应用也标志了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进步与发展。

(二)声像资料证据的特点

用作庭审证据的声像资料需要具备证据的属性,如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相比于其他类型的庭审证据,声像资料证据存在以下特点:第一,物质依赖性,声像资料主要是以声音形象数据等方式,对案件的真实情况进行反应,急需依附一定的载体,如录音带、光盘、电脑磁盘等。第二,便利高效,声像资料具有承载信息量大、内容丰富、利于保存的特点,用于储存声像资料的载体,大多为光盘、录像带、电脑磁盘等具有体积小、易于保管的特点,并且可以反复利用,提升司法机关的办案效率。最后,形象直观,在高新技术设备的应用下,声像资料不但可以精准的记录案件发生事实,同时便于直观了解与案件相关人员的声音特点与形象特征,能够发挥出重现案件事实的作用,有利于庭审人员精准的作出判断。

二、声像资料的证据效力

证据效力也被称为证明力、证据力及证据价值,主要指证据对整个案件事实证明方面是否起到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声像资料证据效力取决于内容的真实水平,对案件事实起到的证明作用程度。在案件诉讼过程中,证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是案件诉讼实践中最为根本的问题,一切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标准,这里提到的事实就是证据。以司法实践经验分析来看,造成错案的主要原因就是忽视了证据的重要性。在社会高速发展与各项技术广泛普及与应用的背景下,犯罪分子的作案方式也变得更加狡猾,高科技犯罪方式经常发生,高科技手段犯罪跟不容易发现,面对犯罪法方式逐渐趋向智能化、技术化、多样化发展的现状,案件侦破工作的难度也在不断提升。例如,互联网犯罪不仅提高了案件侦破难度,也逐渐让人们认识到声像资料对案件诉讼活动的重要影响。

三、声像资料用作庭审证据的前提条件

只有在对声像资料进行鉴定的前提下,才能将声像资料用作庭审证据。多数情况下,只有通过鉴定的方式才能掌握声像资料记载内容与待办案件真实性之间的关系,并发挥出声像资料的证据作用。例如,通过录音资料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在电话威胁恐吓的声音信息,可以将录音资料用于证明嫌疑人实施犯罪活动的证据。在对声像资料进行鉴定时需要判断声像资料的真伪与完整性及资料内容记录的真实过程。同时对声像中人体、物体、语言等的认同。认定种类鉴定只能说明相关材料信息与样本种类属性相同,或者只能确定被认定对象的种类范畴,不能确定二者的一致关系。认定同一鉴定通过物理与计算机科学技术实施,用于确定与案件相关的具体物的同一。结合声像资料在案件中记载的与相关特点有关的信息对比案件发生后搜集到的声像资料的样本,能够对相关的人、物与具体情况进行认定。例如,在将录音资料作为证据时,需要证明录音中的声音与某一目标发出的声音是否一致。每个人的语音都是独一无二的,并且有自己语音习惯,可以通过录音资料呈现出来,因此在案件调查与审理过程中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声像资料中记载的信息是以电磁或以通过填词转化为其他方式保存的。能够记录声像资料的方式多种多样,在进行鉴定操作时悬疑根据信息保存的方式与规律进行具体分析,找到有利用价值的证据信息。

四、声像资料证据的分类

声像资料是一种应用现代化技术获取的,数据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声像资料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性,通过对当前科学技术水平与声像资料的实际应用情况,可以将声像资料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录像资料证据

在庭审中所指的录像资料并不局限于以录像机形式记录的图像资料,包括用照相机、电影、摄影机等设备记录的图像资料,其共同的特点是以图像信息的形式记录了事实的发生过程,并且能够让人识别。根据客观要求摄像设备通常配有录音装置,因此会将事件发生过程的图像信息与声音信息一同记录下来,以播放的形式对事实有效进行还原,能够全面证明案件的相关情况。

(二)录音资料证据

通常会将录音设备记录下来的,正在进行的自然声响、电话对话中的声音谈话等记录下来的形式称为录音证据,通过播放将原始声音轨迹再次呈现,以此证明案件真实性。

(三)计算机存储证据

计算机系统的存储方式与介质有很多种类,当前最为常见的是硬盘、光盘、U盘等,计算机正常运行的过程中能够存储相关的信息内容。

(四)与其他技术设备获取的证据

除上述声像资料外,在信息时代背景下,人们在各领域应用电子方式或其他技术手段,对自然或人为的现象进行记录的操作与行为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在应用相关技术设备的情况下,能够对记载的图像或声像重新呈现,从而让人感知并了解相关情况。

五、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现状

(一)声像技术的发展

与其他证物相比,声像资料的认可度与关注度更高,因此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例如,通过调阅视频信息可以了解到汽车特点与车牌号,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在互联网平台中筛查出肇事车辆,有利于及时找到作案人员。通过声像资料整理出面像信息,为侦查办案人员在案件侦查中提供更为客观真实的线索,通过面像对比等方式,最终锁定作案人员,而且可以进行声音对比确定作案人员。

(二)与声像资料相关的案件不断增加

很多人都意识到声像资料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相关部门接到的认定申请也在不断增加,例如电话录音、手机视频、图像监控等,但由于语言较少、语言资料有效率较低、现场光线不佳、拍摄方法不正确等原因,大部分声像资料可以提供出相关的参考信息,但不能提供更为精准的鉴定结果,也就是说通过对声像资料的查看能够了解到现场的大概情况,参与案件的人数,案件的大概方式与时间,但不能有效获取作案人员的面部特征,无法甄别送审材料与样品的语言是否来自同一个声音发出者。

(三)新技术陆续诞生

近年来先进的技术手段在案件破获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功能与作用。当前,我国最常见的法庭科技视听信息审定方式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以相片处置的方式对视频记录的大概样貌体态特征进行重建;第二,利用语言绿率道操作对声音进行过滤,通过这样的方式提高鉴定的准确性;第三,以动态研究的方式对持续性声音与照片进行分析研究,查找出案件真凶,同时利用降噪技术对声像资料进行操作,在案件侦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

(四)人像组合与仿真画像

人脸是识别身份最为常见、有效的手段,通过人像资料或仿真相片,可以在现有的面像信息库中进行查阅对比,通过这样的方式筛选出面像极为相似的这类人像,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有效降低案件的侦办难度,可以有效提升案件侦办效率[2]

六、检验声像资料原始性的有效方法

(一)对模拟录音录像带的检验鉴定方式

最直接、基础的方法就是观察分析相关检验技术,人员通过眼睛看、耳朵听的方式对录音或录像资料进行检验鉴定,以其工作经验对资料原始性进行分析判断声像资料是否被改动,这样的检验方式操作简单,用时较短,在检验过程中首先会以物理显现的角度对其进行判断。声像资料在编改过程中,如果进行暂停、拨入、停止都会出现能量图片的现象,这种图片再连续录制过程中是不会产生的,当前这种图片最有效的方式是应用磁光法拉第效应显现,应用观察仪器获取录音带中的磁记录信息,同时能够对案件形成的机械操作痕迹进行检验分析,能够确定录音带断点的行程,找到录音机按键暂停、停止的轨迹还可以鉴定出录音、录像是否被剪辑复制或进行过其他操作。语图分析检验,做编辑处理操作后的声像资料在语音分析软件中呈现出的背景噪音存在明显的差异,而且会在修改剪辑之处出现能量突变的痕迹,利用专业软件分析检验并根据磁记录检验技术可以鉴定出磁带信息是原始资料,还是经过人为篡改后的资料[3]

(二)数字声像资料检验

对数字声像资料进行检验时,无法应用磁光检验的方法,而且在语音软件的旅途上也很难发现修改的剪辑位置,但其具备数字与声像处理特点,经过编辑改动后留下的痕绩信息要多于模拟方式,通过多种多样的技术检验数字声像物证是否被编辑改动过,要从不同的角度与方法入手,在实践中最常用的检验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观察检验法,虽然可以轻而易举的对数字声像资料进行编改,而且难以利用仪器发现其中的断点,但也经常会留下信息不连续或声音与图像转换不流畅的线索,检验播放视频或录音文件过程显示的连续性,背景与主体信息一致性等,进行分析能够发现其中的变改痕迹。第二,波形图分析检验,此项技术对数码声像文件的原始性检验在评审科学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难点,也是最为有效的检验方式,但此项技术正处于研发期,有待进一步成熟,专业的语音分析处理软件,能够将频谱波形呈现出来,检验出应用数字技术对数字声像资料进行的修改操作痕迹,只能够对旅途背景噪声进行差异分析,找到剪辑修改的痕迹,在再配合应用数据恢复技术与还原档案文件资料,检验原始文件以及改动情况。声像文件大多有专门的记录格式或排列序号,尤其是录音笔录音文件经修改后难以确保格式或序号排列与原始文件一致,利用原始记录设备进行试验,能够发现修改的痕迹,即使没有专门的排列,也会在文件属性中有文件的创建修改与访问记录,此外计对算机或录音存储设备的数据恢复也可以呈现出原始文件,检验其是否存在修改痕迹

[4]

(三)鉴定数码照片的真实性

首先要查明照片资料的来源,便于就实验确定资料的真实性。应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通常在原始照片上还有照相机存储的档案资料,可以应用专门的软件技术进行提取,若照片被伪造修改,但照片中还有的信息资料也会显示修改的状况或没有拍摄状况的相关信息,将照片扫描到电脑系统中后也没有相关的档案信息,在检验数码照片真实性时,更多的是检验其是否被修改,数码照片修改较为简单,但也会留有大量的细节痕迹,特别是以嫁接的方式伪造的图像,通过对画质光照方向的检验能够辨别出图像的真伪以及修改情况[5]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的发展

(一)加大对声像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

多数人认为声像技术是通过对声音的识别找人,通过对面部信息的识别找人,这些想法缺乏客观性,对技术要求相对较低,这也是造成声像技术难以有效提升的原因之一。在网络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网络信息技术在声像技术中得以广泛应用与普及,声像技术研发出的产品也在不断增加,声像技术的价值也在逐渐提升。相关技术人员利用自身专业操作,可以为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提供重要支持,同时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提升,如电脑图像处置、视频剪切、音频采集、模糊图像处理等技术都需加以学习,使其掌握更多、更高端的专业技能[6]

(二)及时更新声像资料鉴定设备

为保证工作质量与效率,需在具体操作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搜集声像资料方面大多数资料都能够达到常规的要求,但从声像资料认定角度分析来看,有些设备并没有达到要求标准。声像资料鉴定技术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的思维也在不断发生改变,声像技术应用的范围也在不断延伸与拓展,对相关鉴定人员来说要逐渐提高声像技术的重视,应用及时更新的设备及自身较强的业务能力与工作协调能力,在工作中发挥出主动性与创新性,更好的投入到声像处理与声像技术相关的工作内容中,。从而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有效发挥出声像资料的技术优势。

(三)健全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管理体系

当前我国司法鉴定表格类型较为丰富,例如在声纹鉴定过程中一些附带声纹图谱,一些并没有声纹图谱,且没有统一有效的规定,要对声像资料搜集依据进行改进与调整,明确声纹相似鉴定,尽早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为声像资料鉴定工作提具体的指导与依据,在统一的标准下开展声像资料鉴定工作,推动声像技术全面发展[8]

结束语

综上所述,声像资料具有时代性与科技性,且发展速度较快,但我国在相关检验技术方面并没有形成系统的方法与理论依据。本文对当前声像检验技术进行了分析,对我国声像资料司法鉴定发展提出了相关参考,推动我国声像资料证据在庭审中发挥出更好的作用与价值。

[参考文献]

[1]宋哲. 图像处理技术在声像资料鉴定中的应用探析[J]. 电脑知识与技术, 2020, v.16(24):82-83+86.

[2]朱源翔, 舒小群. 声像鉴定在刑事技术侦查中的作用分析[J]. 科技信息, 2017, 000(005):167.

[3]甘明政. 声像鉴定技术研究分析[J]. 科研.

[4]李荣平, 贾守婵, 兰智敏. 探析声像资料证据在庭审中的应用[J]. 都市家教(上半月), 2015, 000(009):184.

[5]赵建兵, 贾守婵, 李荣平. 浅谈声像资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J]. 都市家教(上半月), 2015, 000(009):188-189.

[6]龙立, 张旭城. 技侦证据在庭审中的直接运用与审查标准[J]. 法律适用, 2019(14).

[7]陈金虎. 图像处理技术在声像资料鉴定中应用初探[J]. 法制博览, 2018, 000(011):P.10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