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权籍调查确权登记问题处理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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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权籍调查确权登记问题处理研究

谢艳洁

巴林右旗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内蒙古 巴林右旗 025150

摘要:近几年,各级政府对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开展了多次会议,但由于行业壁垒和各种技术水平限制,尚未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国土资源部明文要求根据农村各地的实际情况,将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之内,当前,各地农村的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有了一定进展,为解决农村房地产权问题提供了机遇,然而,确权登记工作仍然面临很多问题。

关键词:农村;房屋权籍调查;确权登记;问题;处理

1现阶段农村土地确权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1农民没有正确意识到土地权证的重要意义

大部分农民没有机会接受高素质文化教育,因此其对国内土地确权工作开展的目的、有关政策缺少深入的了解。尤其近些年来,大量农村地区人口开始想城市流动,造成农村留守老人与儿童数量不断增加,农村留守老人更为关心土地被占用之后个人能够获得何种补偿,却未能真正了解土地权证的价值以及政府发放土地权证的作用。

1.2对于私自开垦的荒地没有办法进行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期间,荒地、荒山等类型土地占比较大,而上述荒地土地确权问题相对复杂。此外,部分农户在尚未获得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允许,且并未前往有关部门申请以及登记的情况,便自主进行开发,据为己有,该情况使得该类型土地本身归属权问题产生了一定的争议。包括部分农民会私自将许多非法开垦土地视为个人土地。针对该情况,若政府部门按照荒地征收形式予以确权,自然会引发农民的不满,并不符合公平性的原则。然而,若政府将其视为农民自有土地,必然会造成国家的土地资源浪费或是农户私自占有,与相关土地法要求不符。

1.3乡村居住区缺乏长远规划,农房建设监管不严

前期农村住房建设多无规划。调查中发现农民建房面积和建设场地大部分主观意愿强,村集体主要负责人缺少乡村建设长远规划意识,导致农村房屋建设混乱。同时,上级部门对农村宅基地使用监管不到位,认为暂停审批就可以管控农村违建现象,导致有段时间建房没有任何审批文件。政府多部门管理责任不明确,农村建房也一直处在不断变化中,同时,资金不足和没有专业技术人才的支撑,导致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工作一直无法有效开展,加上基层政府工作积极性不高,登记确权过程中缺少有效的监管机制,造成调查登记工作进展缓慢。

2农村房屋权籍调查确权登记的策略总结

2.1强化确权工作宣传,落实工作统筹责任

农房一体确权工作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进行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之前应由政府全面动员,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宣传工作有效开展。将责任落实到位以村为单位进行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作好宣传,村干部要提前联系自己负责的村民,对于外出务工的村民不能及时回乡提供资料的,可以采取微信,电话录音等方式委托村干部或家人代为办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收集工作,对不理解不配合的农户,要耐心作好讲解工作,让农户充分认识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作用,让大家重视不动产确权登记,自主找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提升农民群众配合程度,推动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2.2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运用互联网+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传统调查登记模式相对比较落后,人员投入较大,资源消耗严重。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把资源整合,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化流程和管理,村民足不出户就能办理登记业务,有效缩短了办理的时间,常年在外务工的村民也能及时登记,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投入成本。需要办理的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在互联网平台完善基础信息,村委会对申请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到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在互联网平台对初审信息进行二次受理,对争议较大的问题,安排专员前往一线调查核实。最终审核通过后,将最终登记结果反馈到村委会进行公告,同时利用互联网向申请农户发送预登记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在互联网平台上缴费领取不动产权证。

2.3加大技术革新与资金投入力度

长久以来,国内许多农村区域农户与村镇之间土地产权矛盾与纠纷问题都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导致之后的土地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故而,未来可以尝试引入新颖的技术,而政府也需要供应充足的资金作为支持。从技术方面而言,可以尝试引入地理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以有效提高测绘精准度,实现省时省力的效果。从资金方面而言,中央及给的政府通过加大对地方测绘资金的财政拨款,切实提高测绘准确度,为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奠定基础。

2.4注重对土地确权相关工作内容的宣传

农民是土地确权最终的受益者,所以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自然不能脱离农民群体的积极配合。然而,目前大部分农民并不了解土地确权工作的作用以及价值,造成其缺少参与热情,不能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完成各项测绘以及确权工作。对此,政府部门要持续加强该工作的宣传力度,借此加深农民对土地确权工作得了解城都,对工作开展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宣传工作的开展,可以是丰富多样的,比如通过传统媒体,如广播、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手段,还可以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全新的媒体手段,将宣传内容进行宣讲。针对家中不具备这些媒体接收形式的农民来说,还可以通过在村中张贴宣传标语以及向农民挨家挨户进行学习手册发放的形式,将其深入到农村的各个角落,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农民在该项工作中的参与力度。必要的话,还可以聘请相关的领导和专家来到村庄,通过进行法律学习和讲座以及举办文化特色活动,使得农民对土地确权内容有更为全面的了解。

2.5权力下放,明确相关登记机关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农村的房地都要在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然而我国很多地方农村位置较为偏远,乡村之间的间隔距离也非常大,村落的位置比较分散,如果都统一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去进行登记,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上面的浪费。因此应该采取移动服务窗口的办法对具体的问题进行解决,可以由不动产机关委派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具体的偏远村落进行深入调查,并下放权力,由他们进行确权登记,而不动产登记机关需要对这些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审核和监督。在确权登记工作开展中,相关人员要采用先局部再整体的工作步骤,先从土地面积较少、人员较少的村落开始进行确权登记。现今是一个信息化时代,将权力下放到基层工作站,通过数据的传递减少人力的往返,可以大幅度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还可以提升人们对确权登记工作的满意度。

2.5利用信息技术,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

在农村很多的老房子缺少较为齐全的手续,很多的宅基地在登记时会涉及不同的部门,因此必须加强这些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此外,要发挥国土资源部门的带头作用,完成资料对接工作,现今社会信息化程度很高,工作人员可以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完善的信息渠道。一方面,通过信息开放共享提升各个农村不动产权属资料的整合效率,加强对各个农村宅基地的了解,从而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法;另一方面,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能够加快确权登记的进度,避免重复工作,还能够提升农民对不动产登记的满意度,为后期的沟通协调奠定良好的基础。

结论

农村土地确权问题始终是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与环节,同时也是我国政府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鉴于此,未来需要我国不断加强对农民土地确权意识的培养,并且尝试通过立法等手段加强土地确权效果,为切实保障我国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作出努力。

参考文献:

[1]杨宏健,郑三君.农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实践与探索[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18,41(12):193-195.

[2]唐佳林.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难点与对策研究:以武汉市为例[J].中国市场,2019(2):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