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不合理医嘱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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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不合理医嘱分析

刘小静 1宋启莲 2 3 通讯作者 :李国春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四川泸州 646000


【摘要】目的 对我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不合理医嘱进行分析与干预,为临床提供合理用药参考。方法 分析2020年我院PIVAS1711条不合理医嘱,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分析与总结。结果 我院2020年PIVAS审核的长期医嘱970536条,其中不合理医嘱共1711条,占审核医嘱的0.18%。不合理医嘱类型主要包括剂量不适宜、重复医嘱、未成组、溶媒不适宜、用药频次不适宜、浓度不适宜、配伍禁忌等。结论 PIVAS临床药师通过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分析与干预,促进了临床合理用药。

【关键词】静脉用药调配中心 不合理医嘱 合理用药

PIVAS是医疗机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部门,主要承担静脉用药医嘱审核、加药混合调配、用药咨询等药学服务,为临床提供安全的直接静脉输注的成品输液[1]。我院PIVAS主要承担住院患者长期医嘱的静脉用药调配工作,药师结合PIVAS合理用药系统对用药医嘱进行双人审核,对不合理用药进行事前干预。

1 资料与方法

分析2020年我院PIVAS不合理用药以及干预情况。采用四川科伦PIVAS管理软件与临床药师双人审核的模式进行医嘱审核。结合药品说明书、药典、《最新 450种中西药注射剂临床配伍应用检索表》、《国家抗微生物治疗指南》等资料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分析,及时与临床医生进行沟通,协助医生调整医嘱。

2 结果

2020年本院PIVAS审核长期医嘱共970536条,不合理医嘱共1711条,占0.18%。其组成与占比如表1所示。

表1 不合理医嘱组成情况

不合理类型

数量

占比(%)

剂量不适宜

520

30.39

重复医嘱

366

21.39

未成组

288

16.83

溶媒不适宜

183

10.69

用药频次不适宜

116

6.79

浓度不适宜

90

5.25

配伍禁忌

48

2.80

其他

100

5.86

合计

1711

100


3 讨论

3.1不合理医嘱组成情况

3.1.1剂量不适宜 给药剂量过小可能达不到治疗效果,给药剂量过高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几率。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1:1)常规用量为2~3g,q12h,在治疗严重感染或难治性感染时,头孢哌酮钠舒巴坦的每日剂量可增加到8g。治疗不动杆菌属细菌感染时应使用足够剂量的舒巴坦,我国药典规定每天不超过4g。国外推荐对多重耐药株感染治疗时可加量至每天6~8g,甚至更高剂量[1]

3.1.2医嘱未成组与重复医嘱 临床医生在录入医嘱时,若没有及时停止原来的医嘱,可导致药品多次录入,操作上也可导致医嘱未成组,这些问题很容易被临床忽略,在临床治疗中存在较大的隐患,因此,临床药师在医嘱审核时应更加仔细,发现问题后及时与临床沟通。

3.1.3溶媒选择不适宜 合理的溶媒是保证成品输液稳定性的重要因素,也是药物治疗有效、安全的必要因素。青霉素、氨苄西林、硫辛酸注射液、丙帕他莫等药物,只能选择0.9%NS作为溶媒。多稀磷脂酰胆碱注射液、葡萄糖酸钙注射液、氨茶碱注射液、水溶性维生素等药物,只能选择葡萄糖注射液作为溶媒。有些药物有滴速要求,对溶媒量也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己酮可可碱注射液说明书明确指出:最大滴速不超过0.1g/h。成人正常的输液滴速为40-60滴/min,一般1ml约20滴,本品0.1g至少需要120ml溶媒稀释。滴速过快可能到至头晕、头痛、恶心等不良反应。

3.1.4用药频次不适宜 用药频次过高可能导致药物蓄积、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率。用药频次过低可能导致药物达不到有效的血药浓度与治疗效果[2]。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一般要求每天多次给药,如青霉素类、头孢类、碳青霉烯类等。浓度依赖性抗菌药物一般要求每天给药一次,如氨基糖苷类、甲硝唑、氟喹诺酮类等。

3.1.5浓度不适宜 给药浓度过低或过高,可影响药物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表明,成品输液浓度越高,不良反应的发生越为严重

[3]。另外,药物临床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均与其最低有效血药浓度相关[4]。很多药物对浓度有一定的要求:克林霉素磷酸酯的成品输液浓度应≤6mg/ml,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与溶媒的混合比例为1:10,蔗糖铁注射液1ml最多能稀释到20ml0.9%NS中。蔗糖铁注射液成品输液浓度越低,成品输液中的微粒数就越多,更容易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5]

3.1.6配伍禁忌 药物配伍后可能存在变色、产气、浑浊等现象,从而导致成品输液质量不合格。电解质与脂肪乳注射液直接配伍可能导致脂肪乳破乳,如果静脉输入过多的粒径>10μm的微粒,可能导致毛细血管阻塞,增加产生血栓性静脉炎的风险。

3.2不合理医嘱干预情况 PIVAS临床药师发现不合理医嘱后,及时与临床沟通,提出合理的用药建议,并做好相关记录。通过月刊等方式宣传合理用药,提高了静脉用药的安全性与合理性。

本院PIVAS长期医嘱主要的不合理类型为剂量不适宜、重复医嘱、未成组、溶媒不适宜、频次不适宜、浓度不适宜、配伍禁忌,药师通过医嘱的前置审核,促进了临床合理用药。

参考文献

[1]《β-内酰胺类抗生素/BLI复方制剂临床应用专家共识》编写专家组.β-内酰胺类抗生素/BLI复方制剂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20年版)[J].中华医学杂志,2020,100(10):738-746.

[2]高柳柳,徐华,叶琦等.替考拉宁国外儿童药动学数据在国内儿童中的外推适用性考察和剂量优化[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19,39(19):1926-1930.

[3]陈亚丹,孙秀波,刘雅竹,等.注射用核糖核酸Ⅱ专项评价方法的构建与安全合理性[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18,38(11):1180-1182.

[4]王陶陶,胡萨萨,尤海生,等.恶性血液病患者中伏立康唑血药浓度监测及其影响因素的探讨[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18,38(7):693-696,707.

[5]沈文炯,侯建华.静脉输液中不溶性微粒的来源及预防对策[J].中国医药指南,2010,8(8):15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