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体系、防范风险,推动水务监督向区县延伸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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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体系、防范风险,推动水务监督向区县延伸

朱永豪

天津市水务局 300074

2019年,水利部提出“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2021年,全国水利监督工作会议又提出水利监督要“巩固部级、提升省级、延伸市县级”,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天津市不断加大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学习宣传贯彻,特别是加大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力度,“水利行业强监管”理念不断强化深化并落实到实处,“补短板到位、强监管有力”逐步成为了各业务部门抓主业、担主责的首要任务。2021年,市级水务监督体系已经平稳起步,常态化监督机制已经形成,规范化、精准化、法治化监督正在依次构建,城市防汛抢险、供水排水等水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水利工程运行、安全防范等管理水平得到不断规范提升,强监管效果日益显现。目前,推动水务监督向区县延伸并建立健全区级水务监督体系成为下一步我市水务监督工作重点。结合天津市及各区县水务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分析当前水务工作向区县延伸存在的问题不足,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措施。

  1. 区级水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到宁河区、津南区、静海区、宝坻区开展区级水务监督调研工作,从调研结果看,各区水务部门高度重视水务监督工作,从体制、机制入手建设监督体系。目前,我市10个区均成立了水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各区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同时确定了水务监督工作的牵头部门,4个区由综合办公室牵头水务监督工作,其余各区分别由政策法规科、水政安监科、规建管理科等业务科室负责。其中,已有4个区研究制订了水务监督管理办法,3个区统筹了监督检查计划,3个区成立了水务监督队伍,其余区正在积极推进,区级水务监督工作正在全面铺开。

1.防范水旱灾害风险

各区以“不死人、不伤人、少损失”为目标,重抓基层、系统防御、强化检查、科学调度。北辰区落实“一片一策”及河道、雨污水管道“一低两腾空”,汛前排查泵站、河道等重点点位,发现并及时解决隐患,汛中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止”要求对涵闸、水库等水利工程设施开展抽查,并通过现场检查、专题座谈会方式及时整改问题。

2.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

深入开展水务法治建设,水务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持续加强,水事秩序明显改善,水务法制观念不断增强。2021上半年,蓟州区水务局执法巡查705次,立案28件,处罚金额16.3万元,同时联合公安蓟州分局、农业农村委、生态环境局、下仓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洇溜镇、农业农村委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维护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3.提高河湖管理水平

各区继续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力度,抓好对涉河涉湖行为全方面监管,建立一套河湖长制务实高效管用的监督体系。宝坻区破除地域障碍,与香河县、玉田县、蓟州区、宁河区建立联动机制,采用“两单”“两函”提高各级河长履职能力,发挥“民间河长”优势,与“党政河长”互补衔接,形成了“双河长制”叠加效应。

4.保障城镇供排水安全

各区水务局提高思想认识,把保障城镇供排水安全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狠抓极端强降雨天气供排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处置,破解制约难题,切实保障供排水安全。武清区水务局开展供排水专项执法检查,检查23家企业、立案5起,并形成了问题隐患台账,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

二、区级水务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对水务监督工作相关概念理解还没完全到位。目前,各区相关负责同志深刻认识到开展水务监督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理念已经在水务系统广为宣传、深入人心,但部分区水务监督负责同志对水务监督包括对内监督和对外监管的认识仍不到位。

2.水务监督人员配备不足、能力参差不齐。目前,我市10个区水务局共计243个公务员编制,水务监督牵头科室公务员共计22个、工作人员共计67个。大部分区牵头科室平时都承担较重工作任务,存在人员配比不足现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也存在一定困难。目前,各区负责水务监督工作的均为兼职,专职从事监督检查力量仍然薄弱,受人员专业能力和资金制约,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检查工作存在一定难度。

3.水务监督规范性、专业性平还有待提高。目前区级水务监督部门对水务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掌握不全面不深入,监督检查的程序性、规范性、专业性还有待加强。

4.区级水务监督向各乡镇辐射延伸还有待加强。各乡镇水利站已撤销,乡镇水利设施统一由乡镇政府管理,各区水务局向乡镇延伸没有具体对接部门,将水务监督工作延伸到基层末梢还存在一定困难。

三、推动区级水务监督工作建议

加强水务监督,是一项涉及面广、触及矛盾深、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我市在区级水务监督工作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采取相关有效措施,积极构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的监督体系。

1.推动完善区级水务监督机制建设。帮助各区水务局理顺监督办和业务科室的关系,明确各类型水务监督的职责边界,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参照水利部“2+N”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区水务局各项监督工作制度出台,明确各业务监督的内容、机构、职责、程序、方式、标准等。

2.完善区级水务监督体制建设。结合实际建立区级“综合监督、专业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四位一体的水务监督体系。由各区局监督办负责全局水务监督的统筹推进,组织业务科室开展专业、专项和日常监督,并参照重大项目办、攻坚办等经验做法,由局领导或局督察专员牵头,抽调业务骨干充实监督办力量,同时在监督实践中培养锻炼年轻干部。

3.提高水务监督工作能力。一是强化暗查暗访,除了需以明查形式开展的检查和业务考核外,尽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查暗访,避免迎检工作流于表面,发现更多真实问题,突出监督实效。二是强化清单化监督,按照水利部各专业监督检查办法和问题清单开展检查,减少主观随意性,逐步实现监督检查标准化。三是实行闭环管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清单式的问题整改和问责销号,实现检查、整改、提高的监督效果。

4.提升水务监督信息化水平。加强我市水务监督信息化建设,将水务监督与政务服务、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建设、水政执法、日常巡查等各方面信息平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逐步搭建一个覆盖各重点监督领域的信息互通平台,实现统筹管理、综合利用、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