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做出明确规定:县(市、区)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25%,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等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75%。新疆的上述决定一下子将人大代表中的官民比例倒了个个:官员代表比由过去的70%降至25%以内,
公民导刊
2007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