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清查的重要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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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清查的重要性

罗晓芳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广州海珠区 510000

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原则。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清查盘点,主要包括查明资产的总账和明细账是否相符,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账面数与卡片数是否相符,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等。通过清查盘点,起到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可靠,挖掘资产的潜力,健全资产的管理制度等积极作用。

1.按照清查对象: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全面清查,是指行政单位对本单位的全部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对。局部清查,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进行局部清查。

2.按照清查的时间: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3.资产清查方法:

3.1准备工作。制定出清查计划拟定通知、清查的时间段、清查数据来源、清查的系统操作、清查遇到问题如何反馈等。

3.2.清查方法。主要是对实物资产的清查。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方法又包括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

4.清查结果处理:盘盈的资产,应当及时入账。盘亏报损的资产,属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资产报废的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核销;属于过失的责任事故或者违法行为造成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单位闲置的资产,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研究处理,使之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现以某校清查数据进行分析,总体情况如下图:


序号

使用单位

仪器数量(件)

仪器金额(元)

家俱数量(件)

家俱金额(元)

1

化学化工学院

370

1,909,856.40

57

137,795.00

2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89

421,344.00

79

96,503.00

3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1

125,504.10

57

81,153.00

4

物理与光电学院

159

656,702.20

43

117,388.96

5

艺术学院

19

88,597.00

11

12,096.00

6

环境与能源学院

64

355,538.00

31

109,645.00

7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37

563,629.90

15

5,346.00

8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1

2,840.00

15

70,785.00

9

公共管理学院

2

9,770.00

24

12,678.00

10

经济与金融学院

1

2,200.00

10

1,660.00

11

外国语学院

574

1,569,483.00

32

58,880.00

12

未来技术学院

9

58,815.00

0

0

13

法学院

22

69,180.00

2

2,490.00

14

新闻与传播学院

3

11,100.00

2

3,717.00

15

医学院

1

1,680.00

6

11,299.98

16

国际交流培训中心

22

57,413.00

91

10,720.00

17

学校办公室

42

267,787.20

17

21,783.00

18

纪委办监察处

0

0

1

680

19

党委宣传部

15

57,260.00

4

5,650.00

20

人事处

4

5,160.90

0

0

21

财务处

2

4,990.00

0

0

22

党委组织部

19

52,846.90

3

3,650.00

23

学生工作处

31

136,186.80

26

26,331.00

24

教务处

28

164,790.00

63

82,436.98

25

保卫处

2

6,872.00

0

0

26

校团委

21

84,150.00

8

8,345.00

27

后勤处

213

101,554.00

370

4,350,833.14

28

基建处

12

69,034.00

1

1,278.00

29

资产管理处

17

35,720.00

81

15,790.00

30

研究生处

17

72,809.00

3

4,550.00

小计

1817

6962813.4

1052

5253484.06

仪器与家俱数量总计

2869

仪器与家俱金额合计

12216297.46


据此次固定资产清查统计,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盘亏资产总金额为12216297.46元,数量2869件。涉及盘亏的仪器设备有1817件,金额6962813.4元,盘亏的家具有1052件,金额5253484.06元。

5.取得的成效

通过这次资产清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校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使用状况等信息。主要成效有以下方面:

5.1清查全面彻底,按照责任到人的原则核实固定资产,做到不重不漏,切实查清学校的固定资产;

5.2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做到一物一卡,账实相符;

5.3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账实不符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查明原因予以说明,并随同清查结果一并履行审批程序。

6.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此次清查工作,在摸清固定资产家底的同时,发现了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6.1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职责落实不到位。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较多,单位资产较为庞大,实际清查时资产管理员未能自觉主动理清资产历史遗留问题。未来技术学院因内部人员调整,迟迟没有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新闻与传播学院因资产管理负责人不明确,清查分散、缓慢,影响全校资产清查进度。

6.2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全校教职工的退休、换岗,整个单位及下属部门发生变动时,相关人员未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导致资产卡片信息更新滞后。日积月累,此部分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不明,形成大量盘亏资产。

6.3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未严格执行处置资产流程。学院办公室实验室改造装修等产生淘汰的资产、实验室学生用仪器、器具因使用频率过高或使用不恰当等造成严重耗损的资产,有满足报废条件或需要提前报废的,申请处置时未履行资产报废程序。这扩大了盘亏资产规模,降低资产实际使用效率。

7.解决措施

7.1强化责任担当,细化绩效管理。各单位应按照“资产使用人—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负责人”三个层次的管理体系,划清职责分工,建立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应当建立固定资产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对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账实相符情况、配置效率、使用效果、处置等情况设置具体绩效指标,实施跟踪问效。建议各单位将管理固定资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范围,发挥其职能作用,提升管理效能。

7.2建立资产交接强制机制,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应明晰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调动单位的管理体系,形成管理合力。涉及人员变动,可参考离职手续,强制要求资产保管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落实离岗归还制度。若现岗位人员未到位时,其单位管理员应暂时保管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闲置浪费或是公物私用。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五十三条,未按照规定办理国有资产调拨、交接等手续,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7.3严格遵守处置规定,加强审核和监督检查。对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大量盘亏资产,资产使用单位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实情,资产管理部门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一条,应对涉及盘亏、坏账以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及时予以报废、报损。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对长期积压的待处置资产,按“三重一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在规定权限内予以处置,切实解决“销账难”问题。另外,资产管理部门与审计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应对产生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抽查、要求整改,增强监督实效。

7.4树牢节约意识,完善追责机制。各单位应摒弃“重购置、轻使用、重支出、轻管理”的落后观念,在摸清固定资产存量基础上,合理提出配置需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固定资产配置能通过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的,原则上不得重新购置、建设、租用,这有赖于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招投标办公室和各使用部门利用相关管理系统实现对接。同时,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损失追责机制,现有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盘亏资产需要时间消化,对于今后的固定资产管理,需要有更加细化的责任认定方式和相应的损失赔偿规定,才能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运转高效。

7.5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细则

构建一套全方位的法律体系,弥补管理漏洞。具体来说,在资产的配置上,设置配置标准、出台管理办法;在资产的处置上,完善相关标准,在资产的使用上,制定并完善投资、租赁、实体监管制度。


总结:

随着学校固定资产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资产清查工作范围大、困难多。清查中多个学院及处室积极配合,但是,仍有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拈轻怕重、推诿塞责现象。

本次清查盘点工作完成,除了协助各单位更新完善资产信息,完成清查,我们还认真倾听、记录各单位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梳理固定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多次进行部门讨论。对于此次清查发现较多盘亏资产,须严格查明原因,依规处置,逐步减少盘亏资产,实现账实相符的目标。并且,资产管理部门在日后重点检查这些问题较多的单位,坚持从严,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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