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始,吉林省总工会在长春市朝阳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联合会工会主席职业化、社会化探索,较好地解决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谁来维权、敢于维权、善于维权”的问题,此举被认为是非公企业工会主席产生机制的重大创新,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方向性和现实针对性。
中国职工教育
2007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