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问题及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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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问题及对策研究

袁新梁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400023



摘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政府投资项目不断增加,进一步推动了招投标行业的发展,但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因此就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既存问题进行剖析,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具有现实必要性。本文主要围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展开探讨,从程序监督、责任落实、日常管理、评标优化等多个方面探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的优化策略。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对策

鉴于建筑市场发展的不成熟、不规范以及现有建筑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性,招投标管理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近年来逐渐增多,一般投资金额较大,项目规模较大,如果招投标中存在不规范的做法很容易影响最终的招标质量。因此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势在必行。

一、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一)招标条件不成熟,仓促招标隐患大

当前一些政府投资项目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不具备成熟的招标条件,存在仓促招标的情况,仓促招标留下较大的隐患。例如一些政府项目资金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就开展招标工作,而定标之后无法及时签订合同,按期开工,引发工期延误。也有的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的设计及概算阶段没有审批完成导致投资总额超出控制,也有的投资项目在招标范围内没有明确界定或施工设计图纸还没有完全敲定的时候就开展招标工作,很容易出现项目漏项的情况[1],影响预算价格、结算价格。

(二)人为项目肢解,刻意规避招标

有的政府投资项目会存在被人为肢解的情况,导致部分项目达不到招标法规定的招标起点金额,从而达到人为规避公开招标的目的,违背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此外,项目申报前期设计及招标范围设定时负责人员故意漏掉部分内容或以其他理由将这部分内容延后实施,以故意实现对招标方式的更改。这些人为的规避招标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行业秩序,也造成严重后果。

(三)把关不严,中标造价控制难

公开招标的目的是确保竞争的公平性以及市场定价的合理性,而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因为招标文件把控不严,会导致招标造价超出控制的问题[2]。一些招标文件设置过多的暂估价或者材料调差范围设计偏大,导致工程结算会避开招投标的竞价环节。也有的工程项目工程清单编制粗糙,具体项目描述不仔细,也存在遗漏的情况,项目结算存在争议。此外,评标时候原则不合理、不细致导致造价控制较棘手,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政府招投标工作的无序运行。

(四)存在暗箱操作嫌疑

在实际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理应秉承公正公平的原则,但受某些经济利益的驱使会出现一些暗箱操作的行为,且暗箱操作隐蔽性强,很难有效识别[3]。例如,有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虚假招标的情况,投标人相互串通、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也有的投标人违法进行工程的分包、转包,导致工程质量难以控制。

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优化策略

(一)重视程序监督,建构安全监管网络

一方面要加大程序监督力度,确保招投标过程的规范透明。其中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发挥实效,把控好招标公告发布、评标专家抽取、资格审查、开标定标及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另一方面要构建完善的招投标监督网络,各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到人,协调配合共同开展招投标监管工作且,让监管与执行妥善分离。同时引入社会监督,通过公共投诉、群众举报等方式让招投标监管更全面更有效。

(二)落实责任机制,提升监督实效

一方面应贯彻落实好招投标工作责任追究制,在招投标管理中明确责任主体,并明确职其职责范围、追责程序,以强化个体或部门的责任意识,让招投标工作规范进行,有章可循。制度建设与问责机制结合,让制度落实到位,防止腐败与钱权交易的发生。另一方面要重党风廉政建设,这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来说要特别关注[4],推行“一岗双责”,对于查处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最大限度揭露政府投资项目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化廉政建设,加强反腐斗争,以增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三)重视日常管理,发挥长效机制

重点来说,要着手多个方面。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基本的建设程序,无论是立项审批、初步设计,还是概算批复、施工许可等前期办理好,让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落实到位。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项目招投标及采购规定,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采购行为,对于不合理的采购行为要严厉打击,有效惩处。要进一步规范投标范围。利用当地招投标办与采购办形成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库,不断简化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手续,以提升工作实效,形成招投标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要落实好电子监察工作,不断完善现有的监管设备,引入电子监视监听系统进行全过程的监视,并进行招投标工作全过程的考核,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开、透明和规范。要保证司法公正,公安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整个现场的监管,并明确招标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让招投标在程序在监管之下有序进行。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加大监督监管,让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都参与到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中,配合科学评标、观摩开标等方式让招投标工作落实到位。投招投标结束后要把好合同签订关,签订施工、监理等工程合同,也要签订廉政合同书,明确投资项目建设方与参建方的廉政责任。要把好决算审计关,审计要审实、审细、审透。要把好责任追究关。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重视评标专家管理,优化评标方法

要关注评标专家管理队伍综合素质的提升,打造专业技能突出、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评标专家队伍,确保评标的人力保障到位。要推行评审专家责任追究制度,若发现评标专家存在违反评标纪律、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及时惩罚处理并引入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评审专家或团队给予相应的奖励。结合政府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评标方法。

结束语:受市场不规范以及法制法规建设滞后的现实制约,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中会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应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既存问题的关注,并深入分析找到明确的解决对策,以探明政府招投标工作正确发展的方向,使得公共资源得以优化配置和科学合理利用。

参考文献:

[1]查国,黄锦萍.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审计月刊,2011(11):40.

[2]杨柳.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重庆与世界,2011,28(19):4-6.

[3]杨轶. 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招投标现存问题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0.

[4]纪铮,李娟,张殿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投标问题及对策[J].青岛理工大学学报,2009,30(02):13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