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笙的十二律实践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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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春官·笙师》载:“笙师掌教吹竽、笙、埙、龠、箫、篪、笛、管,舂牍、应、雅,以教械乐。凡祭祀、飨、射,共其钟笙之乐,燕乐亦如之。”①笙师既是众吹管乐器和打击乐器乐员的教师,也是领导众吹管乐器和打击乐器参加祭祀、飨射、燕乐演奏的官员。笙师只有精通乐律,乐艺超人,才堪当此技术性很强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