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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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程

杨广林

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甘肃兰州 730030


  1. 总则

    1. 目的:本附件是在TSG 21-201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基础上,对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包括搪玻璃容器、纤维增强塑料和纤维增强塑料衬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的具体要求。

    2. 适用范围

  1. 本附件适用于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设计温度高于-20℃且低200℃的在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范围内的搪玻璃压力容器、纤维增强塑料和纤维增强塑料衬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本规程适用于上述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的非金属部分(包括非金属壳体、零件及衬里)的定期检验,金属基体及零部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要求按TSG 21-201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进行。

  1. 检验前的准备

2.1 非金属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检验机构申请非金属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2.2 检验人员在进入非金属压力容器进行检验前,使用单位应按TSG 21-201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做好准备和清理工作,未达到相关要求禁止人员进入;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容器内部时应穿软底鞋,检验人员的衣服不能带有金属、尖锐的硬质物件;

(2)检测人员和检测仪器进入容器前,容器内表面应当利用软质材料进行有效防护,所有检测设备不允许直接放置在容器内表面,防止划伤和破损;

(3)严禁在容器内动火和用力敲击非金属部分;

(4)若检验现场条件不满足需要进行内部搭设脚手架时,应对脚手架与非金属部位直接接触部分进行有效保护防止非金属部分被划伤、破损、开裂;

2.3 人员和设备要求

(1)检验人员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检验员或检验师资格证。

(2)检验使用的器具应在有效的检定期内,经检查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检验项目、内容和方法

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项目,以宏观检验、安全附件及仪表检验为主。非金属压力容器的金属基体及金属受压元件的检验应当符TSG21-2016的相关要求,非金属部分的检验项目、内容和方法按本附件进行

4.1搪玻璃及搪玻璃衬里压力容器

4.1.1资料审查

资料应包括竣工图、质量证明书、铭牌拓印件;非金属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运行记录和运行异常记录。首次检验应对资料全面审查,对非首次检验的重点审查新增和变更部分。

4.1.2外表面宏观检验:目视检测,使用1.5~10倍放大镜进行检查

(1)检查铭牌是否清楚、牢固可靠;

(2)外表面是否有腐蚀失光、开裂、磨损和机械接触损伤

4.1.3内部关键结构的检查,检验方法目视检测,使用1.5~10倍放大镜进行检查

  1. 容器角接、搭接及筒体与封头内粘接焊缝是否完好、是否裸露、分层、破损等问题;

(2)人孔、检查孔、接管等部位是否有破损、起皮、分层等缺陷;

(3)容器本体、内支撑架及内件联接是否牢固、联接受力区是否有裂纹、破损等缺陷;

4.1.4内表面缺陷检验:目视检测,使用1.5~10倍放大镜进行检查

和高压直流电检测,检测电压10KV

(1)容器内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杂质、无裸露、无裂纹、无明显划痕;

(2)容器内表面应光亮如新无腐蚀失光、变色等腐蚀缺陷;

(3)内表面有无破损、磨损、机械接触损伤、裂纹等力学缺陷;

(4)容器内表面有无溶胀、分层等浸渗腐蚀缺陷;

(5)依据GB/T7991.6《搪玻璃层试验方法》对搪玻璃层进行10KV直流高压电检测,检查是否有缺陷和薄弱部位

4.1.5搪玻璃层厚度测定,检验方法电磁法测量搪玻璃层厚度。

依据GB/T7991.5对搪玻璃层进行电磁法测量厚度。

4.1.6安全附件及仪表的检验,检验方法目视检测

(1)检查卡子、活套法兰是否有腐蚀迹象;

(2)法兰密封面有无泄漏、密封垫片是否完好、结构是否有良好的弹性;

(3)放料阀关闭是是否有泄漏,孔板防腐层是否完好。

(4)安全附件及仪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4.2 纤维增强塑料及纤维增强塑料衬里压力容器

4.2.1资料审查;资料应包括竣工图、质量证明书、铭牌拓印件;非金属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运行记录和运行异常记录。首次检验应对资料全面审查,对非首次检验的重点审查新增和变更部分。

4.2.2外表面宏观检验:目视检测,使用1.5~10倍放大镜进行检查

(1)检查铭牌是否清楚、牢固可靠;

(2)外表面是否有腐蚀失光、开裂、磨损和机械接触损伤、鼓包、变形、纤维裸露。

4.2.3内表面宏观检验,目视检测,使用1.5~10倍放大镜进行检查

(1)是否光滑平整,是否有杂质、纤维裸露、裂纹,是否有明显划痕;

(2)是否有失光、变色、龟裂、纤维失强等化学腐蚀缺陷;

(3)是否有破损、裂纹、银纹等力学破坏缺陷;

(5)对热塑性衬里容器还应检验衬里是否有鼓包,与基体是否有分离等缺陷;

(6)检验衬里是否有腐蚀失光、老化开裂、磨损和机械接触损伤、鼓包缺陷;

4.2.4 内表面缺陷检查,检验方法:高压直流电检测,检测电压5KV

对纤维增强塑料衬里压力容器还应进行5KV高压直流电检测,检查是否有缺陷和薄弱部位。

4.2.5安全附件及仪表检验,检验方法:目视检测

(1)对有防腐层的附件、仪表、检验其防腐层是否完好;

(2)检查法兰密封面有无泄漏,结构层是否良好具有弹性;

(3)检查安全附件及仪表是否在有效期内;

  1. 非金属压力容器及非金属衬里安全状况等级

5.1 安全状况等级应当根据非金属部分以及技术受压元件综合评定,以项目最低者作为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

5.2 安全附件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

5.3 搪玻璃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评定按下列要求进行;

(1)搪玻璃层表面光亮如新,没有腐蚀失光、破损、磨损、机械接触损伤时,为1级;

(2)搪玻璃层表面有轻微的腐蚀失光现象,或者有轻微的磨损、机械接触损伤,经10KV直流高压电检测通过时,为2级;不通过是,为5级;

(3)搪玻璃层经过局部修复时,为3级,钽钉加聚四氟乙烯的修复部位不影响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4)搪玻璃层表面有明显的腐蚀失光现象,或者有严重腐蚀、裂纹、脱落、磨损、机械接触损伤,经10KV直流高压电检测通过时,为4级;不通过时,为5级;

(5)搅拌器、温度计套管、放料阀等可拆卸和可更换的搪玻璃零部件在检验中发现有搪玻璃层腐蚀、磨损、破损时,如果更换新件,则不影响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5.4 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及纤维增强塑料衬里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评定:

(1)内表面光亮如新,没有腐蚀失光、龟裂、变色、树脂粉化、纤维失强、溶胀、机械接触损伤,无裂纹、玻璃纤维裸露和分层,压力容器无鼓包和变形,衬里层无鼓包为1级;

(2)内表面有轻微的腐蚀失光、破坏、变色现象,或者有轻微磨损、机械接触损伤现象,无裂纹、龟裂、树脂粉化、纤维失强、溶胀、玻璃纤维裸露和分层,衬里层无脱落,有轻微鼓包和变形时,定为2级;

(3)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及纤维增强塑料衬里经过局部修复时,为3级;

(4)内表面有明显的腐蚀现象,或者有明显的磨损、裂纹、机械接触损伤,有明显的鼓包和变形,但没有出现泄漏和严重变形时,为4级;

(5)内表面严重腐蚀失光,或者有裂纹、龟裂、树脂粉化、纤维失强、溶胀、磨损、机械接触损伤等,衬里层穿透,出现泄漏和严重变形时,为5级;

(6)对于可拆卸和可更换的纤维增强塑料零部件在检验中发现腐蚀、磨损、破损时,如果更换新部件,则不影响安全状况等级。

6、检验结论

6.1 综合评定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非金属压力容器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可继续使用;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的,检验结论为基本符合要求,有条件的监控使用;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如果是腐蚀原因造成的,则不能继续在当前介质下使用;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不得继续使用。

6.2 检验人员完成全部检验项目后,参照本附件进行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并确定下次检验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