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法律至上原则在司法实践中表现为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司法审查,“高级法”观念,法官的权威和适当的法律方法。正是这几个方面保证了法律至上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实现。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