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核电厂运行人员培训体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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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核电厂运行人员培训体系

许道秀 1刘涛 2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海南省昌江县 572732)

摘要:运行人员对核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负有直接责任。在核电建设和运行中,员工的高素质,特别是运行人员的高素质是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前提。运行人员培训体系的建设和运用,可使该领域员工具有高度的核安全文化素养,掌握并提高核电厂专业知识,以确保核电厂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本文根据个人的实际工作经历对该体系进行总结。

关键词:运行人员培训;核电厂;

前言:运行人员是运行岗位人员与现场操作员的统称[1]。核电厂运行人员是直接接触和操作核电厂设备和系统,对核电厂的核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所以对运行人员的培养,使其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以满足机组核安全的需要。

一、核电厂运行人员培训体系

核电厂人员培训包括运行倒班人员培训和非倒班人员培训,期中运行非倒班人员(如运行管理科、运行技术科、运行支持科等科室运行人员),按照岗位培训清单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即可。而运行倒班人员是包括现场操作员和主控室操纵人员,本文着重对该部分培训体系探讨。

运行人员培训分阶段逐步组织实施,每一阶段均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才能根据培训计划参加高一级的培训流程。现场操作员的培训流程主要包括:新员工培训/入职培训、初级现场操作员在岗培训、中级现场操作员在岗培训、学习操纵员在岗培训、操纵员影子培训、学习高级操纵员培训、高级操纵员影子培训、副值长影子培训流程等[2]

1. 新员工:

1)入职后完成核电基础理论培训(4个月),基础理论培训由培训处组织,运行处新员工到国内相应资质院校参加基础理论的培训,如北京核工业研究生部。培训科目包括:核电厂通用机械设备、核电厂仪表与控制、核电厂电气原理与设备、核电厂核安全、核反应堆物理、核电厂材料、核电厂水化学、核电厂蒸汽动力转换系统、核电厂核蒸汽供应系统、核反应堆热工水力学、核电厂辐射防护、核电厂运行概论等操纵员培训大纲要求的基础理论培训科目。

2) 完成入厂基本安全培训(1周),按照公司基本安全培训管理程序要求完成基本安全培训。基本安全培训课程包括:工业安全、辐射防护、消防、保卫、应急响应、质量保证、核安全文化、环境保护、急救等。

3) 完成运行处岗前培训(1个月);

4) 完成初级岗位培训,包括网控、外围、常规岛、电气和核岛,逐项进行考核(5个月),只有获得全部岗位的初级现场操作员资格,才能够参加下一阶段的中级现场操作员岗位的培训。

5) 考核方式:笔试及现场巡检考试。

2. 现场操作员:

1) 完成初级岗授权后进值倒班,立即开展网控、外围、常规岛、电气、核岛等5个中级岗培训(15个月)并逐个报名考核;

2) 中级岗授权考核方式:中级现场操作员岗位考试由处培训工程师按照计划组织实施。考官至少由三人组成,由处培训工程师、运行技术工程师、现场主管、操纵员及以上资质人员构成;岗位现场操作考试包括按照运行规程的模拟操作或者实际操作考试,通过所有岗位授权考核,称为通岗值班员。

3. 学习操纵员:

中级现场操作员完成通岗培训和授权后,按照操纵员培养计划可报名参加操纵员选拔考试。操纵员培训包括,中级运行、高级运行、学习操纵员在岗培训、操纵员模拟机培训和操纵员取照考试等[3]

1) 每届新员工进值1年后统一安排中级运行授课(脱产1个月),

2) 中运授课结束后的考试作为学操第一次选拔(笔试),;

3) 学操第一次选拔通过者,进入下一轮高级运行培训(脱产1个月);

4) 高级运行考试作为学操第二次选拔(笔试)。

5) 通过学操第二次选拔者为学习操纵员;

6) 通过学操第二次选拔后,开展学操在岗培训(6个月);

7) 完成模拟机培训M0、M1、M2、M3四个阶段,每阶段考核通过者进入下一阶段;

8) 操纵员取照考试考前2个月脱产复习,直至考完取照考试;

9) 取照考试方式:现场考试、模拟机考试、笔试、口试。

4. 见习操纵员:

操纵人员在正式上岗前,需要进行影子培训,影子培训的内容包含系统知识的积累、监护操作、经验反馈、管理制度的学习,对见习操纵员进行反应性技能强化培训和考核,确保经过影子培训该操纵员具备规范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能力。

1) 通过操纵员取照考试,但还未获取执照者为见习操纵员;

2) 通过取照考试后,立即开展操纵员影子培训;

3) 正式获取操纵员执照后,继续开展操纵员影子培训(3个月);

4) 影子培训满3个月者参加运行处操纵员授权考试,分笔试,模拟机考试。

5. 操纵员:

1) 获取操纵员授权后开始操纵员在岗培训;

2) 开展每年的操纵员模拟机复训;

3) 获取操纵员执照次年开展模拟机M4培训(1~3月份),利用学习周时间,以值为单位进行;

4) 获取操纵员执照1年半后可参加高级操纵员选拔考试(11~12月份);

5) 高操选拔考试通过者,参加模拟机MS强化培训(5~6月份);

6) 高级操纵员取照考试前2个月脱产复习,直至考完取照考试;

7) 高级操纵员取照考试方式:现场考试、模拟机考试、笔试、口试。

6. 高级操纵员:

1) 通过高级操纵员取照考试后,立即开展隔离经理在岗培训(3个月),,采用跟班自学的方式完成并在培训后进行考核或评价;

2) 完成隔离经理在岗培训后,1个月内完成隔离经理授权考试;

3) 高级操纵员执照获取满6个月后,开展副值长影子培训(4个月);

4) 高级操纵员执照获取满1年后,开展后备副值长选拔考试(笔试,模拟机考试,口试)。

7. 副值长

1) 副值长授权满半年后,开展值长在岗培训(4个月);

2) 副值长授权满1年后,开展后备值长选拔考试。

8. 值长

1) 值长任命时间根据公司安排开展;

2) 值长任命后1个月内开展上岗前口试。

9. 运行人员长期离岗后返岗管理

取得授权的人员离开所在岗位连续三个月者,必须经过一周的影子培训以熟悉系统知识、经验反馈、管理制度等方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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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核电厂运行人员培训体系的意义

梳理并建立一个系统的、能够指导核电厂在建设期及商运阶段所要求的运行人员培训系统,是为了规范运行人员培训管理,明确运行人员的培训流程、培训内容、培训要求和考核等,确保运行人员的培训、考核符合国家核安全法规、工业安全法规,并在培训中充分落实核电厂的管理期望,从而满足核电厂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的需要。

三、结语

核电厂运行人员培训是一个周期长、内容多、学习压力大的过程,从新员工到现场操作员,再成长为一名操纵员,至少需要三年半;而成长为值长至少需要10年。长周期多阶段的培训体系,能为核电厂持续发展打下扎实基础,也使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可以持久有效地开展。核电厂运行人员培养是人才素质要求与培养目标的实施的综合过程和实践过程,建立一个明确、清晰的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体系,有利于提升核电厂人才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1] 国家核安全局.核动力厂人员的招聘、培训和授权(HAD103/05-2013)[Z].

[2] 运行人员培训管理(TQ-HN-240).

[3] 国家能源局.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NB/T20257-2013)[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