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背景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绩效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4-02
/ 2

“放管服”背景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绩效研究

卢禹廷

东北电力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吉林 吉林 132012


【摘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高校是我国科研发展的中坚力量。国家出台系列政策,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在提高科研经费和增加科研人员自主权的同时,也引发了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问题,其中,如何评价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就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文章结合国家“放管服”相关政策,通过高校科研经费绩效指标体系的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放管服;高校科研经费;绩效评价

引言

科研项目管理在“放管服”的背景下,根据高校管理的特点,从实际工作中科研经费使用所面临的问题入手,认为高校在全流程的科研管理中存在立项效率、经费核算和结题考核的三方面不足。本研究在国家“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针对科研项目从立项、报销和结项的三方面,对科研管理流程优化,探索以绩效指标考核科研管理的标准,梳理过程中各方面要素,以利于提高高校科研管理水平。

一、研究现状综述

撒晶晶(2019)以科研经费组成要素为前提,对其在科研管理中的使用过程做出了具体描述[1];崔京京(2019)通过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建立监管框架、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等措施,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的基础上提升科研管理水平[2];傅扬(2020)指出了高校科研经费存在不能及时拨付、虚构业务以及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提出了通过夯实绩效目标,落实阶段、关键性绩效目标,强化研究单位法人责任及课题项目负责人责任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管理[3];刘宇轩等(2020)以选取高校科研管理绩效评价指标的原则为基础,研究现阶段高校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体系信息化服务平台和倡导健全国家性质的科研管理办法[4]

二、“放管服”背景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变化

(一)监督管理机制灵活化

以前对于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相对严格,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动,简化放权的管理模式不断发展,权利得到下放,使得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规范性得到提升的同时,也促进了监督管理机制的灵活化。

(二)负责人制度得到转变

在放管服改革之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采取的是项目负责人制度。随着资金管理的改进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完善,法人责任机制逐步建立,使得资金的管理、审核等责任更多的转移到项目承担单位。这一转变可以使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

(三)改进了资金管理

优化调整科研预算审批流程,把预算调剂权赋予科研人员更多的自主权;调整直接、间接经费比例,发挥间接经费的绩效激励作用;提高劳务费支配的更多自主权,对劳务费的开支不设比例限制。

三、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不到位

预算编制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起点。项目预算一旦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通常不会调整。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事先准备的预算。因此,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对高校的科研项目有很大影响。但是,实际上,大多数项目负责人通常只依靠个人预算编制过程中的经验和主观判断,以及预算编制任意大,导致缺乏科学预算,最终导致科研项目实施困难。而且,为了获得更多的研究资金,一些项目负责人甚至会算出与旅游业和娱乐,故意夸大费用。

(二)对余额资金的管理比较宽松

大多数高校科研管理办法规定,完成纵向科研项目如果盈余资金,应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横向研究经费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可以使用盈余资金来支持维护和设备操作,人员培训以及其他研发项目,并且可以也可用于商业。对具体的数量和比例没有限制谈判招待费,研究生助手的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后部分科研项目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其余没有及时转移。不结帐的现象很普遍,而且盈余资金的管理缺乏相应的跟踪机制。

(三)科研经费落实不严格

一些高校并没有严格遵守“指定用途”原则。相反,他们甚至滥用和挪用研究资金。有很多高校非法使用研究经费,例如以科学的手段获得通用设备研究资金,利用采购合同,购买笔记本电脑、实验耗材、空调等。其他一些规定了大学办公用品,清洁费,充电器,报纸等公共费用分为设计费,材料费和直接费以直接包含的方式对科目进行分类,或者对评估费,讲座费和人员进行分类费用发给单位的内部人员特殊研究费用。

四、提升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绩效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体系

在科研预算编制过程中,有必要防止准备工作太粗糙和太详细。如果准备太粗糙预算评估需求无法满足,科研项目预算也不够合理。预算编制应该遵循三个原则:目标相关性,政策合规性和经济性理性。同时,有关部门也应下放预算调整权。由于科研项目研究和实验过程的不确定性,一旦实验失败,它将恢复原状,并使用新的设备和材料购买。如果研究人员必须出差,将增加差旅费用。这些费用是无法预测的,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将导致巨大的差异在实际支出和预算之间。因此,有必要定义“间接费用”。英国和美国都明确定义了可以包括在间接费用中,包括各种资源占用费,运营和维护费和管理费。

(二)加强对项目平衡的管理

高校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措施,使学校的科研经费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可以按照规定执行。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必须合理安排支出,尽量减少资金余额,并且不得使用和转移剩余资金违反规定。对于那些可以被其他大学用于科研活动的资金,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需要提出研究基金申请。然后,财务部门将根据学校科研处提供的材料。如果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办理财务结算的,余额由学校使用。

(三)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高校应全面分析相关政策,掌握动态走在科学研究的最前沿,并遵循客观的规律和科学的特点研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系统指标要清晰,易操作,实用性强。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要全面,包括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标准,范围和数额,责任财务和科研部门,科研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还涉及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科研管理系统资金应具有权威性的,科研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对于那些违反规定的应追究责任。根据规定,科学研究基金应执行“分开记账,指定用途”的原则,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和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水平支出支出。严禁与项目资金支出无关的事项,用于其他目的的科研经费。

参考文献:

[1] 撒晶晶. 放管服背景下高校科研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 纳税, 2019,13(03):277.

[2] 崔京京. 放管服背景下高校科研经费绩效管理研究[J].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9(09):26-27.

[3] 傅扬.“放管服”背景下科研经费绩效管理研究[J]. 新会计, 2020(11):12-17.

[4] 刘宇轩, 张长文. 放管服背景下高校科研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概述[J]. 时代经贸, 2020(26):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