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财政资金绩效审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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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校财政资金绩效审计

徐丽

浙江师范大学 审计处,浙江省金华市 321004


摘 要: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有助于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文从改进审计组织方式、构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借助外部专业力量和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期望对未来开展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校;财政资金;绩效审计


一、开展高校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省重点高校建设的不断深入,财政资金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迫切需要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绩效。首先,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有助于推进高校治理体系。省财政资金在各领域的配置情况,反映当前学校工作中心,财政资金绩效也间接反映着学校治理能力。其次,有助于提髙资源配置效率。高校预算收支矛盾日益突出,提髙省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已经成为年度预算制定、年度重大科研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也是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关注重点。最后,有助于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实行全成本核算、立足系统治理、人才育引并举等充分反映高校现阶段的治理趋势。

二、目前高校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由于高校省财政绩效考核工作起步较晚,对应的财政绩效审计工作也相对滞后,绩效审计体系存在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

审计覆盖面有限,审计目标无法深入

相对比较成熟的经济责任审计和工程跟踪审计,省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范围与内容相对较窄。现阶段省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基本是对资金的拨付、管理、支出的合法合规性展开,重点关注省财政资金的预算精细化、拨付及时性、是否存在挪用浪费等问题,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学科发展贡献、学生培养等较少关注。绩效审计侧重事后评价,对于事前、事中的绩效审计较少,对专项财政资金的设立和预期目标的科学性未进行评估。尤其是财政专项资金全链条的监督,十分欠缺。具体到高校,重点人员和资金都投入到学生培养与学科建设,审计部门人员与经费投入有限,在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审计、合同审签工作之余,只能从财政资金项目中挑选几项开展专项审计,审计人员自身能力有限、审计手段不足等因素,也使得审计无法深入开展。

(二)财政资金项目评价体系尚未全面建立,对审计效力的发挥具有制约性,审计公信力受到影响

以省内某高校为例,自2018年开展财政资金三年滚动项目库建设工作,科研项目申报财政资金支持,须填报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对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一级指标均作出了分值要求。但是关于二级指标则未有明确要求,由项目申报组自行分配。这就使得每一个项目都具有特殊性。在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时,缺乏统一的标准作为参照物,无法作出横向比较。此外,即便是同一个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由于绩效评价时现行政策、审计所处环境、审计角度不同,不同的审计人员得出的绩效结论也会存在较大差异。

(三)缺乏外部专家的支持,审计很难深入开展

继续以某高校为例,2020年预算中安排教学、学科和平台建设、科研合计4.8亿元,涉及经济、管理、艺术等多个专业。绩效审计涉及面非常广、综合性很强,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领域更是存在较大差异。这对审计人员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审计处6名员工现有的知识储备和短期培训难以对财政资金绩效作出一个全面、客观的评价。邀请外部专家,也是比较困难的。目前浙江省尚未建立审计专家库,外部专家成本较高,现有的部门预算经费无法满足。

(四)审计成果运用程度不足,未形成行之有效的问责机制

审计工作最终体现在审计报告上,对报告中列出的问题进行审计整改,揭示现阶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高校的后期决策提供信息。由于绩效审计都是事后评价,资金已经使用,较多的只是退回使用不合理的资金。对于后期项目资金安排并没有产生影响。在绩效评价体系中,审计部门评价也未纳入其中。审计整改未在科研院、纪委、相关学院等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这些因素都影响了审计成果运用。

三、加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几点思考

(一)改进审计组织方式,推进大数据审计

现阶段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融入重大项目跟踪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以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带动其他事项审计,达到一个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能基本实现其他相关审计的目标,做到事半功倍。通过加强基础审计工作,解决财政资金项目设置的合法性、政策相关性、科学合理性等问题;通过改进自上而下的审计模式,借助上级部门审计、同级政府审计以及行业外部审计等力量,解决财政资金链条长、子项目繁多、涉及多部门、多学科的问题,促进审计不断深化和细化;通过加强项目统筹、人员统筹、校内巡察等来提升审计效率。借助财务系系统、科研项目库、科研经费公示系统、学科建设平台等,打破审计信息孤岛,实现绩效运行实时监控。

(二)构建适合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体系

截至目前,省内高校尚未建成适用于校内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标准体系。各高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都由审计组自行设计适用于本审计项目的评价指标,主观性较强,导致绩效审计评价结果说服力有限。建议在专项财政资金执行方面设置立项依据合规性、绩效目标设定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方面的指标。在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方面设置资金分配、执行进度、支出合规性、支出经济性指标。在财政资金项目发挥绩效方面设置项目效益性、项目效果性、项目规范性指标。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须发挥主观能动性,作出职业判断。

(三)积极借助外部专业力量和理论研究成果来服务财政资金绩效审计

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省内需要组建外部专家库,借助专家的力量开展审计。借助其他监督检查力量,如省审计厅、省教育厅、行业协会、市级审计局等,形成各种服务与监督力量合作。有效整合运用各种数据资源。目前部分出版社的电子数据库信息比较全面,可以考虑采购获取来提升工作效率。加强审计人员与其他专业人员的交流,丰富审计人员学科背景势在必行。

(四)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加强审计与校内其他部门的沟通,通过文件等形式将绩效审计成果运用到预算安排、部门绩效考核、干部任用、学科经费设置等方面。加大绩效审计结果公开,将审计结果通报至纪委等部门,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个人启动问责程序。建立绩效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对于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难点痛点,紧盯不放,真正实现标本兼治、一改到底。

徐丽(1984.10-),女,汉,湖北黄梅人,浙江师范大学审计处,科员。毕业院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