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犯罪的预防控制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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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犯罪的预防控制对策

赵俊伟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特勤学院 山东省德州市 253000

摘 要: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其新增危险驾驶罪,将“醉驾”等行为首次入刑,对打击醉酒驾驶违法起到了很好地效果,但最近几年,因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仍然频发,面对日益增加的醉酒驾驶犯罪,公安机关只有不断深入推进警务改革,探索运用先进理念和采取针对性对策,严打“醉驾”才能有效地遏制路面交通违法犯罪的发生,确保路畅民安。

关键词:警务改革;醉驾;打击;交通安全

为加快落实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要求,坚持科学用警、整合资源,调整警力,加强警务信息研判,建立和完善警务合成作战体系,不断增强警务实战化水平,有力提高了打击“醉驾”违法犯罪的实效。当前,警务改革取得一定效果,但基层交通管理部门承担的打击醉酒驾驶的任务并没有减轻,只有不断深化警务改革,创新警务工作模式,并结合当前“醉驾”犯罪形势的发展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才能实现对醉酒驾驶犯罪的打击、防范和控制,进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促进良好交通秩序的发展。

一 、加强交管指挥中心建设,提高其权威和效能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醉酒驾驶违法犯罪出现了许多新特点、新情况,为了应对“醉驾”的新变化,公安交管部门要适应交通形势发展的需要,要与时俱进,不断调整与革新,深化警务改革,努力打造快速、高效、权威的122指挥中心,建立健全决策、指挥、调度、协调机制,树立指挥中心的权威性,并将指挥中心各机构部门升级,提高其规格,并赋予其更多的职能职权。对指挥中心下达的警情指令,交警勤务部门必须无条件的执行,保证警令畅通,令行禁止。面对群众对醉驾举报越来越多,高效能的指挥中心在面对醉酒驾驶的警情时,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快速反应,严格按照就近处警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调动周边相应警力出警,快速反应,及时开展警务工作。要不断加大对指挥中心的财力投入,引进先进的科技装备,不断对办公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换代,提高指挥中心的科技化水平。加强公安机关交管指挥中心队伍的建设,规范警务操作程序和步骤,科学合理制定针对不同警情的处警方案和预案,实现对警情的程序化和规范化的指挥。

二、全面深化公安队伍改革,打造建立一支高效动态的公安队伍

醉酒驾驶违法犯罪相对比较单一, 打击醉酒驾驶要主动出击,投入到一线警力要增加,不断深化警务改革,精简机构,特别是机关非“战斗”人员,压缩机关人员的数量,充实到交管部门基层一线,加大巡逻查控力度,警力扩大,巡逻次数的增加,必然对路面的控制力就越强。警务改革过程中,不断探索勤务新模式,加强警力联勤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交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各警种开展错时行动、联合执法,开展统一行动时要联勤联动、相互配合,对涉嫌酒驾的驾驶人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步骤,执法办案环节要衔接有序。切实做到依法、依规、高效查处。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和完善交巡警、法制、督察、刑警和派出所共同参与的“醉驾”打击机制,及时处置关于醉驾中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安机关的执勤执法效能。

三、建立和全覆盖的社会面控制网络,加强道路卡点建设

大多数的醉酒驾驶犯罪的发生一般都有其一定的特点或者规律性,警务改革首要的就是将警力推向路面,让警力下到基层,下到一线,将警务人员推向一线,有利于增加对辖区内主要道路的集中查处密度,特别对一些多发时间段内的酒醉驾查处,增强了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防范和控制,形成全覆盖的社会控制网络。在道路醉酒驾驶多发的重点路口及路段周围,以及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路段,科学合理的建立岗亭,设置检查卡口,并配置一定规模的机动巡逻警力,严查酒醉驾,从而实现对醉驾违法犯罪全方位的打击与控制, 形成极大震慑力,有效的降低醉驾交通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探索警务工作模式,加大日常检查力度

公安机关应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创新警务工作模式,灵活把握时间,例行检查是常规手段,能让醉驾者消除侥幸的心理。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采取错时与定时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全时段不间断的巡逻查控,彻底不给“醉驾”留有“空隙”。酒后驾车易高发的重点时段,尤其夜间,交管部门要结合实践,不断探索工作新模式,加大检查的强度和密度,消除检查漏洞,提升打击醉酒驾驶的震慑力。要结合醉酒驾驶发生的特点和动向,及时调整工作重心,采取有力手段,比如;采取异地执法、异地用警,不间断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整治行动等措施,变被动查处为主动打击,巩固醉驾整治成效。通过采取不同措施,将查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由过去定点定时查处,向不间断的常态化查处模式转变,建立和完善高强度、高密度、不间断的打击“醉驾”新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严打“醉驾”违法行为的氛围,从而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建立和完善严惩“醉驾”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执勤流程

规范执法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打击醉酒驾驶首先要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执法执勤,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积极构建查处取证、案件办理、刑拘起诉等一体的快速模式,要注重在前期查处过程中的取证工作,避免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证据链不完整。多个警种间要注意协同配合和优势互补,最大限度提升了打击成效。探索执法办案、执法监督、涉案财物管理、案件管理等为主体的“大法制”执法监督体系,着力解决内部执法监督事项和外部监督与民意诉求渠道由多个警种单位分头管理的现象,避免资源分散、多头管理、层叠交叉等现实问题,完善执法监督平台,自动派送、接收、办理、回复相关投诉建议的机制,真正做到高效便捷。规范执法办案区,做到保障统一、管理统一,通过科技信息化系统规范和管控执法办案流程。

六、创新宣传手段,大力开展“醉驾”防范教育和法制教育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严厉打击醉酒驾驶犯罪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例如;微信、抖音、快手、微博等,宣传是警务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强化宣传,有利于增强人们驾驶机动车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公安交管部门要与时俱进,借助新型媒体宣传“醉驾入刑”的相关法律知识,让群众认识和了解醉驾的危害以及醉驾将受到怎样的法律惩罚,同时,在醉驾易发道路设置警示标志,在人流量大的社区、广场、商场等地方开展醉驾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全面强化人们对醉驾危害的认识。加强对醉驾犯罪打击、防范和控制的宣传报道,在社会形成严惩醉驾的高压态势。让群众认清醉驾的危害性,提高群众的驾驶安全教育水平。通过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强化群众醉驾违法方面的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知道醉酒驾驶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从而打消一部分人抱有侥幸的心理。

七、完善督导奖惩机制,严厉打击醉酒驾驶

要加强对城区警务工作督导检查制度,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有利于激发一线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要采取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暗访,同时,开展全区域、多时段全方位的督查。建立和完善醉驾台帐制度,强化绩效考评,每年、每季度对各科所队和各联合执法勤务中队有关的醉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与醉驾引起的交通事故、交通秩序等方面进行考核、通报排名、综合评分、奖惩,形成有效的常态机制,调到了民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一定要严格落实专人负责目标绩效管理的工作,从任务执行、措施落实、信息报送等方面加强醉驾资料的收集和档案资料的建立,保障目标绩效管理有据可查。及时总结梳理督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勤务中队各项目标任务的整体推进。



参考文献:


  1. 夏明圣 魏在军:《醉酒驾驶犯罪的刑法完善》,《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第5期.

  2. 张平寿:《交通肇事罪的若干问题之分析》,黑龙江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6.

  3. 蔡丽敏:《浅议醉酒驾驶的法律问题》,《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第4期

  4. 白金玲:《“醉驾”入醉之理性分析》,《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