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信访调处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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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信访调处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对策

吴起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摘要:环境信访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以及人文结构等都有密切的关系,只有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才能够正确地掌握当地的地域发展以及经济发展状况。尽管关于环境信访的研究早已出现,但主要集中在法律、执法部门等方面,单纯的环境信访调研研究较少。因此,对新形势下的环境信访展开调研对环境信访工作的开展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环境;信访;问题分析;对策

引言

推进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以过硬作风彰显担当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信访工作的新要求,严格规范信访件的接收、登记、录入、存档、流转、办理等各个环节,推进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

1环境信访投诉特征分析

1.1城市规划与经济发展不相匹配导致投诉量上升

随着城市发展速度过快,环境承载力在不断下降,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工业布局与住宅布局也日益冲突,住宅包围工厂的情况屡见不鲜,再加上周围的商业、餐饮、加工等行业的聚集,污水、噪声等污染问题已经日益显现。新建企业或工业园区与原有民居之间卫生防护距离不够,企业建设与民居的搬迁不同步,往往是企业建成投产后民居仍未搬迁,引发群众环境信访。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的速度明显落后于城市建设发展的速度,造成环境信访量上升。

1.2群众对环境问题认识不足导致信访渠道混淆

随着群众对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的呼声也在不断上涨。当遇到环境问题时,懂得维护自身利益,但由于对环境问题认识不足,容易凭主观臆断对环境问题进行判断,主观认为相关部门不作为,影响了机关部门的正常处理。

2当前环境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缺乏完善的维稳信访体系

环境信访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另一个问题就是缺乏完善的维稳信访工作体系,这是企业的根本性原因,缺乏完善的维稳信访体系,无法为国企工作提供支持。

2.2环境信访调处和执法存在“三大矛盾”

因群众对环境执法程序不了解,影响了群众对环境信访处理的满意度。一是环境执法及环境信访调处过程中面临依法行政与走法律程序之间的矛盾。信访群众总觉得环境信访调处走法律程序时间过长,不能立即解决问题。二是老工业布局和新的城镇发展规划之间的矛盾。早期城市规划及发展布局中,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生态红线”等划定标准的实属少数,导致不少群众举报有“理”可凭,直接加大了环境信访调处难度。三是“国标”“民标”之间的矛盾。所谓“国标”,是指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国家标准;所谓“民标”,是指老百姓的人体感知度或是人民群众期待的“民众标准”。但是达标排放并非零排放,部分环境信访问题调处时,由于“民标”与“国标”之间的落差,即使被举报对象的噪声、废水、废气经后续跟踪监测已实现达标排放,但周边群众仍感觉有污染,导致反复及“重复访”现象。

2.3环境信访成为少数人的谋利手段

环境信访作为环境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之一,意在解决群众环境申诉,化解矛盾纠纷,其最终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环境信访是投诉人在自身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的重要途径,但客观存在部分信访投诉人投诉动机不纯,将环境投诉作为获取非法利益的手段,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后果。有部分企业利用环境信访举报,打压竞争对手,借助政府行为进行恶性竞争;有部分举报人将信访投诉作为职业,搬弄是非、捏造事实,谋取不法利益。此类曲解、利用环境信访手段的举报行为,既增加了重复、越级环境信访的数量,也挫伤了企业合法经营者的积极性,更是造成了相关行政部门执法力量的浪费。

3新形势下环境信访发展对策

3.1一是对待初信初访要“看重”

信访举报的原因多种多样,目的各有不同,问题性质较为复杂。每件信访件都代表着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期盼和信任,做好纪检监察初信初访处理工作十分重要。有的信访问题明确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受理、办理、处置、答复;有的信访问题既涉及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又与其他机关业务有关,要用法治化的思维,精准做好分类处置;有的信访虽然表象上看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外,但经过深入了解,发现与有关地区、部门、单位的工作作风不实存在一定关联,涉嫌违反工作纪律或群众纪律。因此在处理初信初访工作中要善于运用纪法思维,以讲政治的高度,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或是检视工作作风方面的不足,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3.2建立健全企业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当前,企业普遍对信访维稳工作缺乏准确的认识,会导致问题进一步恶化,信访的问题错综复杂,没有针对性和方向性。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问题进行有效的整理,建立相关的制度,提出一些合理的应对策略,针对问题的解决要从基层出发,多沟通、多交流,站在不同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及时地找出解决问题的方式,避免问题影响进一步扩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根据事情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信访维稳工作制度,保证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3对信访举报的问题要反向审视

每一件信访件,都能透视出背后的问题,有的表面上贪腐或渎职问题突出,进一步深挖,又发现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有的背后反映了违反群众纪律,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有的反映了工作作风飘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责、怕担责、遇到问题绕着走的问题;有的则反映出工作能力不足,法治水平欠缺,依法履职意识不强等问题。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信访举报时,不能就信访办信访,信访部门要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部门通力协作,通过反向审视,洞察引发信访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所辖地区、部门、单位检举控告情况,开展反向审视、定期研判,形成有价值的分析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监督职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

3.4推进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实现信访投诉信息系统整合

加快构建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推进信访投诉信息系统整合,建立云平台,全面整合“信、访、网、电、微”等群众参与监督渠道,形成统一的数据格式和办理流程,实现“一网登记、一网转办、一网处理、一网回复”。在生态环境部机关层面,整合现有办公厅和应急中心涉及信访投诉的工作职责,借助中国环境报社舆情监控、情报分析工作能力,成立生态环境信访投诉管理办公室,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推动省级及以下生态环境部门的信访机构与执法监管机构整合,赋予综合协调职责,方便受理、查处、督办,最终实现统一交办平台、统一分析研判、统一监督管理,夯实信访投诉工作“桥头堡”作用。

结束语

尽管近年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环境信访工作上下狠劲、出大力,但环境信访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环境信访工作者将进一步认真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规律、特点,抓防范、抓倾向、抓萌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环境污染引发的信访问题发生,认真办理各级交办的信访工作,确保环境信访总量与越级上访量双下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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