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之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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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之思考

花峰峰

身份证号: 41088319861231****

摘要: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民生大事,并纳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中。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任重道远。虽然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这是挑战,但更多的是机遇。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为人民出行安全提供多一份保障,为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基础保障,为实现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关键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引言

近年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有力促进了交通运输安全的健康运行。但是,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如何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是交通运输行业的重中之重。

1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1.1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现状

1.1.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落实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部门多、人员多、内容广,影响因素更是复杂,压力和责任巨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作为交通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级别上一般等同或低于其他二层机构职能管理部门,配套拥有职权不匹配,导致安全生产工作推动难度大,不敢创新,监管成效不明显。交通主管部门的“三定方案”中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比较模糊,又缺少具体的规章和制度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对怎么管、如何管,缺乏行之有效的参考标准,落实监管责任大打折扣。

1.1.2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制建设逐级弱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合理,部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机构由综合运输部门负责,综合运输部门负责业务涉及面广、多,导致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所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上到下逐级减少,下沉到基层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几乎都为兼职人员,身兼数职,导致对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理解和落实不到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力度和效率。

1.1.3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量薄弱。从国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处理结果看,交通运输追责风险高,工作压力和责任大,在政府安全管理中属于高风险领域类别,这也间接导致难以留住专业管理人才,安全管理队伍结构不稳定;从事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素质高低不一,缺乏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系统的理论学习,业务水平不高,具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的少之又少;缺乏安全的生产管理车辆和设备,综合安全管理部门需要接触道路运输管理、公路工程管理、港航管理等领域,公车改革后车辆上收,缺少必要车辆和相应设备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管效率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落实困难,特别是基层一线交通主管部门。

2交通运输执法现状

2.1打非治违难度大,取证困难

交通行政执法案件具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流程,注重“讲程序,重证据”,认定车辆是否从事非法营运,一是看其有无营运资格,二是看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经营者是否与乘客达成交易协议。非法营运车辆只有在发生营运行为的情况下才能被查处,非法营运车主已熟知执法取证要点,在载客前已同乘车人协商好以接送亲戚朋友作为理由,乘车人乐于享受“一站通”运输服务,同时怕被打击报复,往往拒绝配合调查取证,导致难以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查处。加之受道路运输条件限制和线路规划布局不尽合理等原因,部分村屯和区域仍未开通客车或公交线路。目前群众出行主要考虑便利性,安全意识还较为薄弱,非法营运灵活快捷、运价较低廉,能实现“门对门、点对点”运输服务,还有一定的生存市场,这也是为什么非法营运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

2.2交通运输执法力量薄弱

交通运输行为流动性强,时间、空间分布广泛,交通运输部门执法范围广,负责驾培、维修、路政、港政、大气污染整治等执法工作,任务相当繁重,执法力量异常薄弱。

2.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的单位性质、执法人员身份问题和执法力量跟不上新形势需要。执法支队履行行政职能,行使执法权力,法律地位应属政府的执行性行政机构,但目前我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为财政全额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既不符合国家职能应当由国家机关履行的基本要求,也不利于交通运输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省、区一级尚未设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国家层面尚未设立交通行政执法独立机构,垂直管理体系的尚未形成,直接导致了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自上而下没有统一的模式、没有明确的标准、没有具体的要求,处于“纵向管理不到底、横向指导不到边、跟踪服务不到位”的境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有效推进。

3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3.1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体系

3.1.1厘清行业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根据交通主管部门三定方案、行业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明确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避免权责交叉,互相推诿。同时加强行业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沟通交流,加强业务学习,做到互通有无。

3.1.2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构建合理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关人们安全利益,要高度重视,应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可以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作为辅助的安全监管体系,解决人员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3.1.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监管条件。建议法律法规应该明确负有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有关检查、宣传、培训、考核和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更新等事项,做到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避免挪作他用。

3.2加强执法力量建设

3.2.1厘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身份问题。明确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性质,逐步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纳入行政执法序列,使用公务员编制或者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同时,建议国家、省、区两级层面设立独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形成自上而下垂直管理体系,全面推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加强对综合执法机构指导,全面提升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社会地位和对外影响力、公信力。

3.2.2加强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学习,提高执法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扩展法治思维,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执法到位,维护法律权威性。

3.2.3加快信息化建设,探索监管新模式,推动智慧交通发展,提高安全执法能力。大力推进“科技创安”工作,加快平安交通体系建设,运用现场执法实时视频记录和非现场执法等监管方式,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

结束语

综上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出行安全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期待。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履职行为,建立权责清单,深入交通运输领域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在安全生产新形势下,如何更好管理运输企业,做好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工作成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的重点。

参考文献

[1]浅析市政道路路线设计可靠性与安全性的有效措施[J].李锦芳.  建材与装饰. 2019(28)

[2]初探智慧交通信息安全研究[J].马亮.  青海交通科技. 2017(03)